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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勉县首例涉恶犯罪案件公开审理

陕西检察 2020-10-17


2018年12月25日,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庄淑娴和两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公诉团队,依法出席法庭指控被告人李某、刘某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恶势力犯罪。本案属于勉县首例开庭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黎明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波,县司法局局长晏文军等领导全程观摩庭审活动。


       根据指控,以被告人李某为首的恶势力,持械聚众斗殴;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行要求他人与自己合伙经营,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营活动;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庭审从上午九点一直持续到下午六点,检察机关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举证示证,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辩法析理进行了有效答辩,有力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现场有五十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活动。此案的公开审理,依法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勉县扫黑除恶斗争的成效。

      今年以来,勉县检察院按照中、省、市、县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周密部署,敢于亮剑,全院干警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

注重理论指导,发挥检察职能。

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刑事规范、“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典型案例及证据标准,并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快捕快诉,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坚持“三个度”,提升打击实效。

加强打击力度,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特别是对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打击广度,办理普通案件时,时刻绷紧扫黑除恶这根弦,看背后有没有黑恶势力犯罪的蛛丝马迹,对黑恶势力坚持打早打小。加强打击深度,扫黑除恶就是要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深挖背后的“保护伞”,真正的做到除恶务尽。

完善“四个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完善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有关单位的协作机制,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完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完善内部联动机制。

广泛发动宣传,注重督导检查。

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张贴标语横幅等形式,鼓励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重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重点予以整改,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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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勉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樊典 王丽

摄影:陈嗣强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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