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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陕西检察 2020-10-18

近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13名被告人涉嫌强迫交易一案。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平安作为公诉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150余名社会公众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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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诉人杨平安首先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薛某某、陈某某等13名被告人形成固定团伙,多次从事强迫交易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系一起恶势力犯罪。公诉人当庭对13名被告人逐一讯问,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公诉人对指控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出示了证人证言、书证及电子数据等证据。辩论阶段,公诉人和13名被告人及8名辩护律师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针锋相对,你来我往,进行了激烈辩论。在最后陈述阶段13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自愿认罪服法,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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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庭审长达近10小时,过程规范严谨,控辩双方发表了公诉和辩护词,既充分履行了公诉职能,又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还对旁听的群众进行了普法教育,庭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充分体现。

扫黑除恶



这起案件是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严密部署,立足检察职能,牢把证据关和事实关,依法快捕快诉,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从而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彰显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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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富平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闫科、李莉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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