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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仅仅是一条短信,竟让果农损失万余元……

陕西检察 2020-10-17


随着电子支付方式的普遍使用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

这样的情况

↓↓↓



我想买几斤苹果。

可以呀,没问题的。



那我转账给你呦~

片刻之后

……


收到转账的信息了吧,快给我苹果。

我看到信息了,现在就给你苹果。




这样的场景

是不是很熟悉

可是

小伙伴们有没有想过

也许你收到的是一条

假信息




近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在周至县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仝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案情回顾

2018年8月,被告人仝某某在周至县九峰镇北千户村,利用虚假银行转账短信欺骗果农王某某,将王某某价值13164元的葡萄拉走,进行贩卖。


由于仝某某使用了虚假银行转账短信,因此王某某始终未收仝某某所转的钱款。


案发后,被告人仝某某向被害人退还了钱款,其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王某某的谅解。




检察官提示

本案中,被告人仝某某使用了虚假短信进行诈骗,手段拙劣,果农和中介应细心核实短信时间、银行卡信息等,避免陷入骗局。而仝某某本可以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财富,却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此类型诈骗农民辛勤劳动成果的案件,检察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遏制此类犯罪的蔓延势头;同时,将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增强人民群众识破骗局的能力,使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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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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