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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洋县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
日前,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案向洋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新建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诉讼。
在庭审中,公益诉讼人紧紧围绕王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一核心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和发表辩论意见。以强有力的鉴定结论和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据证实了王某生产的红薯粉条铝残留量超出国家强制标准限量值,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通过庭审,被告王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不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并表示愿意承担价款十倍赔偿金和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
该案是洋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不仅仅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该案的成功起诉、审判对侵害公益的违法者敲响了警钟,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百姓餐桌、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彰显了洋县人民检察院为人民群众追求健康美好生活保驾护航的决心。
来源:洋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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