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饺子和面打架,你猜谁赢了?

陕西检察 2022-06-19

今天我们要讲的案例是

开面馆的老黄与隔壁开饺子馆的老富

之间的



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开面馆的老黄与几位朋友喝完酒后到隔壁的画廊聊天喝茶,恰巧碰到了才喝过酒的老富,不知怎么地几人便说到房屋租金的情况。说着说着,老富与老黄争吵了起来,老富一拳打在了老黄的头上,二人撕扯着出了画廊。


由于身高的差异,老黄觉得自己吃了亏,不愿服输的老黄冲进自家厨房拿起平时砍柴用的斧头,用斧背在老富的头上狠狠地敲了一下。看着这情景,小区的保安赶紧上前拉开了二人。后来经法医鉴定,老富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检察官释法

本案中,黄某与隔壁老富只因言语冲突进而演变为流血事件,主观上具有积极追究伤害结果的目的,客观上持斧头将他人砸伤,造成他人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因此,应当认定黄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场架,老黄算是“打赢了”。但是,他的“奖励”却是法律的制裁。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大家都爱看

图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如何学习党史、新中国史

@驾驶员朋友 交通肇事后千万别学他

【扫黑除恶】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仓区首例涉黑案件一审开庭【身边检事儿】跨市救助检爱无边

来源: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文字:黄亮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shaanxijiancha

喜欢就关注我们吧!

趣味普法|权威发布|检察动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