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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大型车“致命盲区”2人死亡!检察官教你规避盲区

陕西检察 2022-06-19

道路出行

有时候行人或非机动车

存在一种错误的想法

“车能看见我” “车会躲开我”

然而,他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所有的车辆特别是大型车辆

都存在一定的视觉盲区

一旦进入视觉盲区

大型车辆驾驶人无法看到

极易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

甚至死亡等严重后果


案件回顾


近日,在我市西三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王某某驾驶重型专项作业车在右转弯过程中,与在其右侧行驶的一辆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两轮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当场死亡。


经事故认定,王某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王某某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长安区检察院已将本案提起公诉。


肇事司机和两名被害人都正当中年,均系进城务工人员,也是家庭的顶梁柱。本次事故给三个家庭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大型车的盲区

大型车的视线盲区有右侧盲区、左侧盲区、后侧盲区、前方盲区。其中右侧盲区约在货厢末端至驾乘舱末端位置,且距离大车宽度约为1.5米的范围,是最危险的一处盲区。

大型车的内轮差

车辆转弯时,内前轮转弯半径与内后轮转弯半径之差叫做内轮差。由于内轮差的存在,车辆在转弯时,前、后轮的运动并不在同一轨迹上。内轮差造成了视觉盲区。如果行人或车辆停留在该视觉盲区,大型车辆驾驶人无法观察到。



检察官提醒

行人、非机动车和小型车辆,在通过路口遇到大型车辆时,一定要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大的安全距离,避开大型车辆的视觉盲区。大货车驾驶员,更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敬畏生命、确保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检察官建议:大型车应在车辆右侧后视镜等部位安装摄像头,在驾乘舱内安装显示屏,以助于驾驶员观察车辆周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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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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