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扫黑除恶】为期7天的法庭审理,47人被判刑!最高25年!

陕西检察 2022-06-19




8月18日上午,李某等4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蓝田县图书馆一审公开宣判。除1人因患严重疾病,中止审理外,4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又6个月至2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系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蓝田县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也是蓝田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黑案件。该院自受理该案以来,抽调全院精干力量,组建公诉团队,严格依法审查全部案件材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该院指控:李某于2009年通过笼络社会闲散人员等阻挡席某西康铁路供料车以实现强买强卖来确立其强势地位,逐步形成了以李某兄弟为首,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采取非法手段长期把持操控农村基层政权,非法侵占集体资源,谋取巨额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极其恶劣。


经过6月15日至6月21日为期7天的法庭审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蓝田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杨夏愚  审核:祝长英

往期精选




【以案说法】好心收留“新朋友” 不料却是“蛇”入室

公开听证行政检察案件,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媒体看检察】100头奶牛把河道当"家" 西安鄠邑:检察建议亮剑河道放牧

【以案说法】网上这些“外快”不能赚...



陕西检察

shaanxijiancha

喜欢就关注我们吧!

趣味普法|权威发布|检察动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