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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一阶段学习

陕西检察 2022-06-19

8月20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一阶段的学习。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雷主持了学习。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中心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第一阶段“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主题,原原本本学习了开篇文章十九大报告,“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等专题内容。

会议指出,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化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机关意识。


会议要求,要深化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核心要义,牢牢掌握检察工作方向和大局。要强化政治领导,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要提高全面执政能力,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主动权。


会议强调,要增强政治自觉,不断提升省院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定位,按照省院“传承红色基因、打造陕西检察品牌”的发展思路,不断强化党员干警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把党建主体责任和领导“一岗双责”落实落细落具体,真正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要着力抓好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重要业务工作放到支委会上来研究推进,把机关党建与业务建设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结合省院党组部署的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要求,积极开展红色基因传承和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真正使党建和业务“融”起来。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标对表以案促改以及“四个查一查”“灯下黑”专项治理等工作,建立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切实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四最”要求,不断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方案,接下来将分五个阶段进行集体学习、研讨交流、个人自学和参观践学活动。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

文字:雷建平

摄影:杜康  周杨夏愚

编辑:周杨夏愚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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