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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守护村民美好生活
“政府为我们配发了垃圾桶,这下我们日常生活垃圾处理更方便了,我们保护环境的意识变强了,居住的环境变的更好了”。领到垃圾桶的喜河镇村民李某(化名)心情愉悦地说到。
近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下乡途中发现位于喜河镇喜河村一组(小地名:祝家庄)的一组民房外的竹林下倾倒了大量生活垃圾,倾倒位置离汉江不足10米,一旦下大雨垃圾将全部被冲进汉江。汉江承担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一江清水送北京的重要任务,生态环境容不得半点污染。该院干警立即对现场拍照取证,并第一时间向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生态环境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与喜河镇政府组成调查队对该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该处垃圾系附近居住的5户村民倾倒,由于镇上设置的垃圾投放点离该5户村民较远,为求方便村民将垃圾倾倒在毗邻汉江边的竹林坡地处。干部们随即组织村民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村民的态度好、行动快,垃圾被全面清扫,喜河镇政府也为该处每户村民配发了环保垃圾桶,并在附近投放了可运输垃圾箱,乱倒垃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来源: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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