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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邀请群成员打麻将,群主有可能会被判刑哟!
近日,由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开设赌场一案公开宣判,李某被作出有罪判决。这也是该院办理的首例邀请群成员在网络上打麻将、群主被判处刑罚的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用其手机先后下载了“闲聊”、“陕西三秦麻将”、“汉中麻将”三个软件,并注册“闲聊”软件建立闲聊群,陆续邀请群成员200余人在“陕西三秦麻将”、“汉中麻将”内打麻将,每局麻将结束后,在李某建立的群内结算赌资并给李某支付“房费”。经统计,李某共计抽头渔利29万余元。
检察官
检察官释法: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李某利用手机在网络上组织赌博活动,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其抽取的房费应当认定为抽头渔利,且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依法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 察 官 提 醒
近年来,因网上赌博突破时间、空间限制,只需要一部可以上网的手机就能参与,快捷且具有隐蔽性,每局赌博时间仅几分钟,因此群主抽头渔利的频率非常高,在短时间内就能获利巨大。检察官也在此提醒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赌博有百害,莫做赌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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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文字:张丽
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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