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陕西检察 2022-06-19

根据高检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汉中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诉源治理,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对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并成功化解该案行政争议。

2019年8月,略阳县郭镇村民李某未经批准将已销号的尾矿库内氰化尾渣擅自挖掘并转移,被他人投诉。后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对李某立案查处。同年10月30日该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李某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40000元整。李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且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依法申请略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略阳县法院裁定准予对该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并冻结李某账户部分资金。

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该案时,李某提出其在汛期挖掘转移尾矿库尾渣是为了疏通尾矿库排洪涵洞,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经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实地调查核实,该销号尾矿库排洪涵管确存在破损、堵塞问题。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为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针对李某提出的这一诉求,将该案作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按照化解行政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并由检察长李剑明包案化解。

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10月27日略阳县院对该起行政争议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检察长李剑明主持,同时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听证前,略阳县院向参加听证的人员介绍了案情、拟听证的问题,保障了听证员的知情权。听证中,听证员有针对性的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进行了提问,对李某的抗辩理由是否具有合理性、正当性发表了听证意见,同时也希望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继续依法履职,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当好秦岭卫士。

听证会后,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的情况下,建议行政机关与李某执行和解。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李某在3日内将剩余执行款9000余元缴纳至指定账户,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至此,略阳县院办理的首例行政争议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来源: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王小军

图片:叶   桐

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往期精选

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汉台区检察院特聘7名心理咨询师

扶风检察: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家族博物馆是拆还是留?

办理银行卡卖钱, 涉嫌犯罪不?

陕西检察

shaanxijiancha

喜欢就关注我们吧!

趣味普法|权威发布|检察动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