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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宝鸡市检察机关2家单位获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陕西检察 2022-06-19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陕西省2018-2020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宝鸡市检察机关2家单位上榜。其中,扶风县人民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麟游县人民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扶风县人民检察院

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近年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高干警文明素养、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塑造检察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形式,丰富创建活动内容,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抓文明促规范、抓创建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结合、创新举措,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切入点,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积极打造立体化检察文化环境,培育检察文化品牌,营造浓厚文明氛围,夯实了创建基础,做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塑造了积极奉献、勇于担当、团结文明的扶风检察形象。


麟游县人民检察院

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麟游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作为推动院机关科学发展的原动力,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要求,坚持机制励检、文化育检、素质强检、业务立检,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夯实支撑点,扫黑除恶、精准扶贫等多项工作频传捷报,蝉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三连冠”,为争创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根基。建立健全了以“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部室齐抓共管的创建领导小组。通过举办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培训、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干警修身明德、敦本务实。对机关院落进行全面修整,种植各种花草树木,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统一公开办公程序,统一制作岗位牌,为每个办公室添置电脑、生活用具,粘贴无烟标志,形成规范一致的办公装饰,营造浓厚的办公文化气息,机关作风务实高效,机关面貌焕然一新。
下一步,麟游县人民检察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以更加笃定坚实的步伐,抓好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来源:扶风县人民检察院、麟游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史颖华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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