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亮点 | 扮靓渭南检察工作
▲渭南日报 2月23日 2版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
加强思想淬炼,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渭南市县两级院党组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60余次。6月4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为期两天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全市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以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的劲头和勇立潮头、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坚持传承红色基因,续写精神族谱,把伟大的渭华起义精神、习老精神融入全体检察干警的血脉,以高度负责、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奋力谱写渭南检察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回报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厚爱。
02在疫情大考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一手抓司法办案,一手抓履职抗疫,576名党员干警下沉社区参与联防联控,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17人,起诉25人,办理涉口罩诈骗、妨害公务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件。加强监管场所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3份,确保全市监管场所安全。“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动发现并妥善处理涉疫案件线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典型案例,“提前介入的王某景编造虚假信息案”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列为第一批指导性案例。加强与工商联、民营企业的联络,积极走访相关企业,协调解决有关困难,紧盯企业复工复产抓办案,共办理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52人,监督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司法不公等问题2件,不起诉涉案非公人员17人,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优更实的法律服务。
03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2020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
聚焦精准扶贫,共起诉套取侵吞、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侵财案犯罪656人,追回资金335万元,为因案返贫、因病致贫的28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5.2万元。坚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和部室负责人“一对一” 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和贫困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贫困群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入户走访405户次,解决实际问题21件。强化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管理,加强驻村工作队力量,在原有驻村帮扶力量的基础上,增派1名院领导和2名工作队员驻村帮扶,确保帮扶力量只增不减。结合“一查一补两落实”“三排查三清零”百日冲刺行动及2020年政策调整,逐户逐人核对,进一步核实补正34户建档立卡人口基础数据信息。按照渭南市县工作安排,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从住房、饮水安全、人员健康、务工、产业状况、享受政策等138项指标进行了2轮排查及“回头看”,高质量地通过国家普查。同时,指导村支部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指导召开支委会10次,督促公开公示党务村务18次,有力促进了村组织工作规范化。
0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集体
2020年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4人,起诉182人,提前介入侦查涉黑涉恶案件9件。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改变侦查机关定性2件,挂牌督办的15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并已判决。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速办理,实现了“六清”目标。针对办案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29件,推动源头治理、标本兼治。
05联合建立黄河金三角区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跨区域协作机制
聚焦污染防治,与三门峡、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黄河三角区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助力黄河流域治理和秦岭生态保护。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案件26件100人,非法捕猎等涉野生动物犯罪6件38人。以秦岭生态资源保护、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黄河治乱、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共摸排线索1192件,立案118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7件,起诉19件,督促关停污染企业31家,督促收回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4484万元。
06全面贯彻落实“一、三、四号检察建议”,着力办好为民实事
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公安、医疗机构建立“一站式”办案区5个。共批捕侵害未成人犯罪42件63人,起诉47件70人。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8件119人,起诉79件138人,不起诉9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74人。依法惩戒涉罪未成年人142人。全年共开展法治进校园87场次,覆盖各年龄层次学生19727人次。持续跟踪督促落实“三号检察建议”,联合相关单位出台了《关于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共批捕洗钱犯罪案件68人,起诉105人。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02人。针对窨井盖伤人时有发生的问题, 认真落实最高检 “四号检察建议”, 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四号检察建议”现场推进会精神的实施意见》,联合住建、发改、电力等15个单位、部门,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合力开展窨井盖管理问题大摸排、大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脚下的安全”。
07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监督工作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渭南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挂牌运行,实现了渭南市县两级派驻全覆盖。深化“派驻+巡回”改革,研究制定对监狱、看守所、强制医疗机构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工作经验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扎实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两级院检察长共列席审委会63次,审议议题100件。
08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针对群众关心的上访申诉问题, 将心比心落实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实施办信接访一把手工程, 对群众诉求不管分内分外, 有惑耐心解, 有难尽力帮严格落实“日清日结,随办随回复”的信件处理机制,423件信访件回复率为100%。邀请社会力量参与办理听证案件230件,推进矛盾化解。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134份,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1件,发放各类救助金117.8万元。
090讲好渭南检察故事,唱响渭南检察主旋律
加强调研工作,共发表调研文章186篇,撰写的《在国家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应尽可能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分别被《法治日报》和《人民检察》刊登,3篇信息被最高检采用。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渭南检察入驻“抖音”“快手”平台,展示检察工作动态20余万条,3个新媒体平台被评为2020年度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百佳。连续六年开展“优秀办案能手、精品案件、精品检察建议”和“执法爱民模范”评选活动,2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涉农检察典型案例,8名检察官被市人大常委会聘为立法咨询专家。
102主动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491条,重要案件信息397条,法律文书3396份。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公开听证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走进检察、监督检察。坚持每季度在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主要办案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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