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你而画】今天我生日,大人居然不让我和小伙伴去KTV庆祝!
《未成年人保护法》
通过营造良好的家庭、学校等环境
注重对未成年人身心及合法权益的保护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采取教育、干预、矫治、帮教等多种措施
注重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
该两法
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一个话题
“未”你而画
帮助您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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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今天是我12岁生日,本想叫上小伙伴们一起去KTV唱歌开party,好好庆祝一番,可大人居然不让我们自己去!!!大人的做法对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 对不良行为的干预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
(一)吸烟、饮酒;
(二)多次旷课、逃学;
(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四)沉迷网络;
(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第二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加强管教。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是供成年人交谊和娱乐的地方,作为未成年人,是不能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健全,辨别是非的能力还不强,到这些地方会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会使青少年易染上不良习气。好了这一期的“未”你而画就到这里,我们下期见。
你知道未成年人可以去KTV、酒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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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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