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的“秦都实践”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忠诚履职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为人民,闻令而动,蹄疾步稳!护公益,久久为功,持之以恒!
作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检察院,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大胆探索,重点突破,着重围绕生态环境、资源破坏、土地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让公益司法保护的“秦都方案”在三秦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公益诉讼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重要职能。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人”,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秦都检察院作为首批试点院,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要求“高点定位、敢于担当,创一流、立标杆、做表率,从建立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抓起,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落地开花。”
秦都检察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全院一项整体性工作统筹推进,制订了《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线索内部发现和移送规定》,要求全院各部门及全体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民事行政检察部,形成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亲自抓、民事行政部具体抓、各部室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一体化工作格局。
秦都检察院研究出台了《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将公益诉讼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亲自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全程指导并参与案件调查办理。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支持该院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秦都检察院对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报告,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秦都区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区依法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成为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强有力抓手。
高点定位、持之以恒,让秦都检察院公益诉讼硕果累累:一份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封堵了22处非法排污口,彻底解决向渭河秦都段非法排污的问题;编写的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办理的王某、郭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7000余万元,是全国赔偿金额最大的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中的检察建议已成为秦都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法宝”,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聚焦生态保护 有担当阳春时节,走进渭河咸阳湖段南岸,花草芳香,绿树成荫。 “这一块河岸前几年有不少人私自搭建简易房,甚至种上了庄稼,河道被弄得七零八乱。不过现在好了,你看河两岸像公园一样,成为大家休闲娱乐的好地方。”附近市民赵晓辉在河边散步时说道。
河道两岸的变化,源于一份检察建议。2019年3月,秦都检察院与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渭河秦都段“清四乱”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渭河秦都段南岸,有村民在河道内占地种植庄稼、架设大棚。秦都检察院依法向秦都区水利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河道内非法垦种的问题。秦都区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在河道内搭建的大棚、简易房等地面附着物进行了全面清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随着西咸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秦都区也迎来了新的历史时期,经济快速发展,在建项目增多,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秦都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勇于担当作为,办理了一系列让群众拍手称快的案件,让人们看到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检察力量”。
为了守护河道纯净,秦都检察院发出了全省公益诉讼第一份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在立案查处宋某等人破坏河道资源非法采砂达48.93万立方米案件后,秦都检察院向区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河道管理职责,对涉案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检察建议发出后,区水利局对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督促违法行为人对采砂区域进行了回填和引流,使沣河恢复了往日的安澜。
渭河是陕西的母亲河,秦都检察院与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召开专项行动座谈会,制定了秦都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渭河秦都段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渭河秦都段4个排污口存在污水超标排放问题,并发现河道内的乱占、乱建公益诉讼线索5件,依法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彻底解决了辖区污水直排渭河的问题。
聚焦环境治理 护民生秦都区在建工程项目多,快速发展的同时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秦都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带队,对辖区20多家在建工地的施工、扬尘情况以及给建筑项目提供原料的20多家商砼站、沙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多家商砼站存在原料露天堆放情况,多家沙场露天经营,无环保设施,个别工地夜间无证施工扰民,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
秦都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6份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涉案违法单位依法查处,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涉案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沙场4个,露天堆放的沙子全部清运完毕,建成了完全封闭的料仓。对夜间施工的涉案建筑工地进行行政罚款,并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减少噪音排放,确保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秦都检察院还开展了“善待黄土地,守护咸阳蓝”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联合环保部门,对辖区13家涉及大气污染的企业进行检查,督促辖区的大气污染企业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停产安装、已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达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公益诉讼职能,打好蓝天保卫战!
聚焦食药安全 敢亮剑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秦都检察院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形成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执法合力,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秦都检察院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联合区食药局、区教育局对辖区的幼儿园、中小学、大专院校的食堂等50多家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收集了无照经营、证照过期、售卖过期食品等16条公益诉讼线索,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对全区的学校、幼儿园进行“大排查、大整顿、大提升”专项行动,立案调查食品安全案件12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根据该案编写的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如今餐饮线上销售走进千家万户,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秦都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发现网络餐饮提供者主要存在无证照经营、卫生状况差、个别外卖餐盒无标识无来源、食品原材料未按要求储存等问题。秦都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1件,已全部整改到位,守护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018年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后,秦都检察院积极行动,指派干警对辖区疫苗采购、保存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排查。还联合对辖区内医疗单位开展为期20天的“医疗垃圾”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理是否规范、收集是否及时、废水排放是否达标等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件,促使辖区“医疗垃圾”的处理更加规范。
每到节庆前,总能看到秦都检察干警们的身影,他们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超市、餐饮酒店、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为人民群众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聚焦土地保护 不懈怠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最基本的资源。2018年3月,秦都检察院调查发现用于粮库建设用地的一部分土地盖了办公楼;彩虹热电厂拍得土地后,因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被叫停,土地闲置两年以上,依法向咸阳市国土资源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改变土地用途和闲置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后行政机关积极查处回复。
秦都检察院从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土地耕种条件的案件入手,查办公益诉讼案件。2018年底,结合秦都区“大棚房”整治专项活动,秦都检察院发现辖区14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依法向咸阳市国土资源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依法对涉案14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7638平方米,恢复了土地原状,守住了耕地红线。
2020年,秦都检察院发现相关部门对7件土地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后,对没收非法建筑物、退还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处罚内容没有督促违法行为人履行,只督促违法行为人缴纳了罚款,依法发出7份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行动,没收非法占用集体土地33.19亩、没收非法建筑物共计22059.46平方米,土地全部移交村委会。
防止国有财产流失,检察机关义不容辞。去年,秦都检察院发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存在退休人员受到刑事处分后养老金仍然按期发放的问题,损害了国家利益。经过集中清理检查,发现违规发放养老金线索15件,已立案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已追回违法发放的养老金8万余元。
聚焦公共利益 勇探索实现好、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永无止境。秦都检察院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不断探索公益诉讼的新领域、拓展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
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秦都检察院对辖区的河南街烈士陵园和龙泉坊烈士陵园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两处烈士陵园存在无人值守和园区烈士纪念设施破损、部分树木枯萎、种植大量果树等问题。经调查,将陵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目前行政机关已整改到位,清理了杂树,全部进行复绿,并制作了英雄事迹宣传墙,整个陵园环境焕然一新。
秦都检察院开展了交通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对犯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应当吊销驾驶证而公安机关没有予以吊销的违法情形,以监督的方式向公安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6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对于27名违法人员的驾驶证予以吊销。秦都检察院还联合相关部门对秦都辖区酒店的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0余条,立案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5份,并全部整改到位。
保护铁路安全,排除铁路安全隐患。秦都检察院联合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保护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存在沿线堆放杂物、圈养家禽、种植蔬菜、乱搭乱建、非法排污等问题,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0余条,依法立案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整改检察建议12件,与行政机关携手清除铁路安全隐患,为国民生产运输和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针对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秦都检察院对辖区酒店、住宅小区、购物中心等地的电梯未按期检测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件,已全部整改到位,辖区涉案电梯已全部进行了安全检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乘用电梯安全。秦都检察院与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对辖区的2个省级保护文物、3个县区级保护文物进行检查,发现辖区内文物存在无保护标志、乱刻乱画、无保护栏等问题,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勤耕不辍结硕果,赓续奋斗创佳绩。2015年以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5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16件(其中7件民事公益讼诉案件,20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10份,报请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层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审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新职能,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用实际行动扛起了“守护公益”的重任,让“检察公益诉讼”走进百姓的心里。
来源: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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