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陕西检察人⑫】胡丽萍:求极致、敢担当、重自强 以巾帼柔情展现检察力量
最美陕西检察人
胡丽萍,女,1981年10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兼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先后被列入“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全国侦查监督人才库”“全省首批检察机关案件评查人才库”“全省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侦査监督业务能手”“全省十佳侦监检察官”“全省打击涉税犯罪先进个人”“陕西省三八红旗手”“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陕西基层检察官”“感动在身边-最美宝鸡检察人”等多项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嘉奖三次。
执法办案女将军
从检17年来,在重大疑难案件面前,她总是勇于“冲锋陷阵”“一马当先”,敢啃最难啃的骨头,成为了领导和同事心中的“女将军”。近年来,成功办理了“7.30”涉密专案、省扶贫办副主任陈某某贪污、受贿案、西咸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喻某某受贿案、陕西生父摔童案等重大敏感、社会关注度高的大要案件以及各类新型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排头兵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是检察战线上的排头兵,用责任和担当扛起检察职责。在扫黑除恶斗争进行之初,她埋头苦学、真抓实干,快速成长为扫黑除恶的行家里手,2018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人才库,被列入省市扫黑除恶专家库。作为业务精兵,她参与了全国扫黑除恶办案指引的出台,并多次受邀为全市政法系统进行扫黑除恶专题培训。她用专业的精神指导县区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着力研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认定中的难题。
疫情防控急先锋
在疫情防控狙击战中,她坚定信心决心,主动担当作为,她与团队第一时间梳理涉疫情犯罪相关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涉及罪名及法律适用,汇编成册并在全市印发,该特刊在宝鸡市涉疫情案件的办理中靠前发挥了充分的参考作用。主动承担起主持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宝鸡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投身抗疫阻击战中案件办理,主动践行了依法惩治犯罪、保障民生的检察自觉。她主动请缨,第一时间向社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领任务,将平时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带到了防疫一线。
阳光未检护航者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她坚持侠骨柔情的办案风格,在惩处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更加突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她与团队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推进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扶风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一站式”办案区试点建设,减轻未成年被害人次生伤害。积极打造“法治进校园”宝鸡样本,首创市县两级院“开学第一讲”法治巡讲系列活动。
理论调研先行者
埋头撰写的《“绑架中致人严重残疾”量刑管见》等多篇调研、信息被最高检《人民检察》《检察日报》《当代陕西》《陕西检察》等刊用,2021年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至最高检参选。
队伍建设练兵人
在公诉人队伍建设工作中,她与团队在对宝鸡市刑事检察队伍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多层次的刑事检察业务教育培训,该项工作被列为宝鸡市政法队伍建设创新项目。她不仅个人代表陕西参赛,荣获全国侦查监督业务能手,而且作为领队和教练,四次带队公诉沙场练兵,16人次先后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得荣誉,8名检察干警先后被列入全国全省业务人才库,2门课程被评为全省“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她所带领的第一检察部在省市考核中位居第一,先后被评为市级巾帼文明岗、青年突击队,现被推荐参评2021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
“最美”是什么?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在陕西检察机关,就有这样一群最美的人。他们是法律的维护者,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他们是正义的化身,守护着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他们是天真孩子的避风港,传递着爱与希望。他们用忠诚诠释检察担当,以信仰筑牢公平正义,将热爱烙印在心头肩上,用心血和汗水诠释着陕西检察人的“最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陕西检察】新媒体平台开设“最美陕西检察人”专栏,让我们追随着先进典型的足迹,一起领略他们的风采。
来源: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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