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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强化检察担当 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落细落实

陕西检察 2022-06-19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全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效。截至目前,西安市检察机关干警深入企业、社区、村镇、学校、机关单位210余家,走访群众390余人次,梳理意见建议24条;西安市检察机关出台便民措施188条,为群众办实事302件,其中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便民措施12条,办实事37件。


精心谋划部署 筑牢实践活动“奠基石”



①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标任务下发后,市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思广益,研究如何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民生亲自安排部署,推进活动有力有效开展。建立西安市检察机关领导小组牵头抓总、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内设机构各司其职的层层抓落实机制,确保了两个教育同步有序推进。



② 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印发《关于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20方面58项任务,规定了时间节点。以“五进”为抓手,不走形式,不摆样子,真正做到走基层、解难题,保证“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到实处。



③ 问民所需,开展走访调研。


先后两次邀请23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会,在市院案件管理、控告申诉等窗口部门设置意见箱、放置意见表,在市院二楼大厅设置意见箱,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市院各业务部门深入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村镇等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倾听群众呼声。通过积极行动,征求到各类有价值的意见建议24条,为开展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回应社会关切 打出检察为民“组合拳”



① 向困难家庭提供帮扶。

坚守为民情怀,发挥司法救助良好社会效应。针对蓝田县某村村民徐某因琐事与村民李某发生争执、致徐某受伤,而李某无力赔偿医疗等费用一案,蓝田县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徐某申请司法救助。根据其是低保户且行动不便的情况,该院干警全流程服务,上门发放救助金,同时联系当地民政部门,给予相关帮扶。西安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70余件,发放救助金40余万元。



② 向重点企业提供帮扶。


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和市委“十项重点工作”,市院完善与市工商联沟通联络,探索构建常态化诉求传导平台和会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司法不当引起的损害民企合法权益问题。加强与辖区企业联系沟通,调研法治需求,积极为各类企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



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在服务西安追赶超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累计出台工作措施46项。依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经济犯罪,不断优化市域法治营商环境,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③ 向未成年人提供帮扶。


围绕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西安市两级院担任“法治副校长”的270余名检察官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其做法被《法制日报》报道。新城区院36名法治副校长赴辖区44所学校开展法治宣讲,赠送法律书籍800余册。灞桥区院与区教育局联合印发《灞桥区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积极抓好落实。六一前夕,西安市两级院相继开展了“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强化公益监督 注射防患未然“预防针”



① 保障群众信息安全。

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依法惩治非法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的行为,重点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贩卖“两卡”活动的人员以及与之内外勾结的有关行业从业人员。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解决涉“两卡”管理的行政执法、监管及惩戒等方面问题。行动开展以来,共受理批捕“两卡”犯罪245件392人,批准逮捕195人、不批准逮捕172人,受理审查起诉88件158人,起诉119人。




② 保障群众生活安全。

严厉打击保健品领域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品)犯罪和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犯罪,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网络平台销售假药、医疗器械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犯罪的惩治力度。1月份以来,共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8件8人。




③ 保障“十四运”安全。


立足检察职能,印发《西安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筹办举办的工作措施》,以8个方面的工作举措护航“十四运”。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印发《西安市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方案》。



市院第八检察部在西安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先后走访市住建局、交通局等多家单位征求意见,得到有效支持;西安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41份。阎良区院结合实际,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现制现售饮水机设施、耕地违法占用、药店违法网售医疗器械和清理垃圾、污染物等5个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推动这一惠民活动深入开展,用心用情、做好做细每一件为民实事,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文字:杨建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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