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争创】三万尾鱼苗“安家”西安湖
随着三万余尾鱼苗欢快地游入西安湖,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西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西安市公安局浐灞生态区分局开展的“保护生态环境 共建美好家园”增殖放流活动圆满完成。西安铁检院党组书记黄志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萍、西安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处处长梁鹏、西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关军强共同参与该项活动。这是西安铁检院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恢复受损环境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的双重法治效果。
现场参与增殖放流的王某、李某等11名涉案人员,均为今年以来在西安市内的浐河、灞河等水域禁渔期或者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西安铁检院经审查认为,王某等人的犯罪情节轻微,确有悔罪表现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从宽处罚。在对上述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承办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教育引导,王某等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出资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业,也是造福子孙、惠泽后世的善举,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涉案的被不起诉人,要深刻吸取教训,从内心深处真正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切莫为了一点私利,触犯法律。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强与公安、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这次放流活动本身也是宣传,共同推动形成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环境保护格局,为建设美丽陕西贡献我们的力量。”黄志平在现场表示。
来源: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
文字:刘铮铮
摄影:何喜庆
编辑:周杨夏愚 校对:胡安辉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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