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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未来 法治成长】咸阳市检察机关多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陕西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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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与希望,使他们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这是咸阳市未成年检察工作者们的心声。未检工作进校园,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的有效途径。


永寿县人民检察院




法治宣传进校园 筑牢禁毒安全防线



为宣传防范新型毒品知识,强化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能力,9月28日下午,永寿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干警走进永平镇寄宿学校,由法治副校长马娟给同学们上了一堂以“预防毒品犯罪,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课,带领同学们了解毒品的基本知识、认识毒品的种类、防范毒品危害。


马娟以图片的形式,从毒品的原料,毒品的种类,吸毒的危害等方面给同学们进行讲解,重点针对近期出现的“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进行了讲解,讲述了青少年“自卫防毒”术,教育引导学生不进入治安复杂场所、有警觉戒备意识、不盲目攀比、不滥用药品等,最后,在课堂上举行了庄严而神圣的禁毒宣誓。



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对于毒品的种类和危害的了解,让青少年建立了保护自我的意识。下一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未检职能作用,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淳化县人民检察院




“断卡”宣传进校园



9月30日,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制作的“致全县高中、职中学生的公开信”在淳化中学、淳化县职教中心校园内张贴,该公开信向在校学生宣传了出售、出租银行卡等支付工具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提醒和引导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防止电信诈骗以及收买、租用银行卡的犯罪分子侵蚀在校学生。


全国开展的“断卡”行动如火如荼,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的赃款流通渠道受到一定冲击。因此部分地区的犯罪分子利用在校学生“缺钱花”的心态,将收买、租用银行卡等支付工具的黑手逐步伸向大学生以及高职学生。为了保持淳化辖区在校学生在此方面“零发案”的良好态势,淳化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未检部门检察官未雨绸缪,精心制作了这份公开信,在上述两所学校内10余个学生流动场所以及密集处进行了张贴,并委托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公开信的内容在校园集会上进行引导宣传,确保每一名在校学生接受到本次专项法治教育,建立校园“断卡”的坚实防线。



礼泉县人民检察院




精彩人生路 法治伴我行



近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部分干警分别到县史德初中和骏马初中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活动主题为“精彩人生路 法治伴我行”,其旨在进一步预防青少年犯罪,提高学生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本次宣讲主要围绕校园欺凌、毒品侵害、网络犯罪三个方面展开,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青少年面对侵害时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最后从家庭关系方面强调青少年如何与父母相处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共有学生500余人、教师60余人参加,不仅让学生了解到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更让老师懂得如何更好地呵护孩子,为祖国花朵的茁壮平安成长保驾护航。今后,礼泉县人民检察院也将继续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与校方携手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护航礼泉学子健康成长。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




共筑法治中国梦 争做文明现代人


近日,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深入武功县绿野中学为全校近4000名学生上了一堂“庖丁解牛”式的法治教育课。


吴竞检察官首先以校纪校规为切入点,逐层剖析,警示学生们谨防从不按时上课、食堂就餐插队、与同学发生口角之争等违反校纪校规的“小过错”演变成故意伤害他人等违法犯罪的“大祸端”,从而跌落牢笼深渊,断送大好青春年华。针对青少年涉世未深、不懂法、不知法,有时不知不觉走上犯罪道路的“惋惜悲剧”,检察官以案释法,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小事找老师,大事找警察,遇事讲法、有事找法”的规则意识与“珍惜友谊、杜绝欺凌,寻求法律保护”的法治意识。



在被问及印象最深刻的法律知识时,同学们一致表示在“沉浸式”体验环节收获颇多,也有同学讲到该堂课更加坚定了他们要考入政法类大学、立志成为人民检察官的决心。该校主任在最后总结时强调:法治教育在素质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积极构建文化浸润、德育感召、心理引导相结合的法治格局是教育工作者同人民检察官的千里“共同途”。



下一步,该院将以“法治进校园”为契机,与教育局等部门密切合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以期“德”润少年心,“法”安少年智,服务法治社会发展大局。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


为了充分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工作,进一步落实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主导责任,将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工作继续做实做优,保护辖区在校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和区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咸阳市渭城区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列席学校校务会议的实施办法》(下文简称为《办法》)。



《办法》就辖区学校邀请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列席校务会议相应议程、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向学校建议召开校务会议的情形、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列席校务会议的主要职责和相关纪律等方面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办法》的印发,改变以往的单向法治宣讲为双向检校互动,有助于检察官法治副校长深入了解学校及师生需求,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有效促进了检校双方在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形成合力,多方位、多维度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的行动,忠实践行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法律职能,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今后,咸阳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学校、家庭携手推进法治建设,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永寿县人民检察院

         淳化县人民检察院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

         礼泉县人民检察院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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