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我们全力以赴!
疫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新冠肺炎疫情警报再次拉响后,陕西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反复,防控形势严峻。按照西安市碑林区疫情防控要求,10月21日9时至10月22日15时,在碑林区启动了全员核酸检测。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组成党员先锋服务队,下沉到朱北社区、大车家巷社区、马厂子社区,开展紧急行动,协助开展全民核酸检测工作,认真履职,投入战“疫”!
10月20日-10月25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下沉到青年路71号院、73号院、习武园社区、药王洞48号社区,迅速投入防疫工作,小区扫码测温、对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情况逐户排查、开展全体核酸检测,确保莲湖区抗疫工作扎实推进。
近期,面对再次袭来的疫情,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在包抓小区执勤点轮班值守,严格对小区进行消杀,对进出人员进行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管控,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辖区返乡人员和核酸检测进行全面筛查,不断加强摸底排查,强化动态管理。同时,为小区居民宣传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倡导居民不聚集、非必要不离市、做好个人防护等,多重手段、全方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扛起了防控疫情的责任担当。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宝鸡区委统一部署,紧急动员、密切配合,全员出动,在做好干警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迅速组织人员进驻到高速公路宝鸡出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值勤干警坚守在“一线”,根据交通、卫生等部门要求,引导外地来宝车辆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码”,认真做好测温、登记等工作,对重点地区车辆、人员进行检查。
10月23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安排干警对隔离群众,进行体温测量,信息登记。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动员全体干警,坚决落实10月22日黄陵县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调度会议精神,迅速组织防疫工作队进驻责任防控区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甘泉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甘泉县联防联控办公室的要求,安排干警配合医护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实时登记、“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并配合社区照看隔离人员,帮助隔离人员购买生活用品等防控工作。
10月18日下午5点30分,两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进入商州,给商州的疫情防控带来异常复杂严峻的局面。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投入防疫工作,一方面加强该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对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全体干警严防死守。另一方面,十余名党员干部主动请缨,打好前站,前往商州区方天大厦等义务核酸检测点帮助维持现场秩序。
来源: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
甘泉县人民检察院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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