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陕检英模】张宏德:改革创新 担当作为 开拓公益诉讼检察新格局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张宏德
我叫张宏德,今天汇报的题目是《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开拓公益诉讼检察新格局》。
1993年,我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进入省检察院工作至今,先后在原法纪处、民行处、案管办、研究室、宣教处等多部门工作,现在是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主要负责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我们公益诉讼部门因工作成绩突出,2018年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2018-2019年连续两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16年至今连续五年被省检察院年终考核为先进集体。我本人也于2019年12月荣获“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
今天的汇报,我首先要说明的是,这些成绩是属于全省奋战在检察公益诉讼战线上全体同仁的,我只是作为组织者、引领者和推动者,所以向大家介绍的是我和我的团队在公益诉讼检察领域的探索和成长。
在推动改革中开拓全新局面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全国十三个省进行为期两年的改革试点。我是2016年2月走上民事行政检察这个岗位的,当时陕西起诉案件为零,各项办案指标均处于全国落后地位。打开局面的首要任务就是办案,为挖掘案源,我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对全省十一个市分院逐个进行调研指导,召集所有基层院挨个对每一个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走遍全省,面对面分析研讨案件线索超1000多条,局面很快打开,我们给最高检上报的宝鸡市环保局凤翔分局不履职导致某公司超标排放颗粒物案就被最高检批准,此案也是全国首例提起诉讼的管空气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后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
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我们一边下基层调查挖掘案件线索,一边回到省检察院研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一边还要针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发规范文件。为确保案件质量,我们对基层提交上来的要起诉的案件实行三级院共同研究讨论,对各市开庭的第一案实行全省观摩,说实话,下基层每一个线索的分析研判对我而言都是一场面考,每一次集体研究讨论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一次案例教学,民行处12个人都是在紧张的战斗中逐步拓开了工作局面,到试点结束,陕西的公益诉讼名列全国前列。
坚持高点站位谋划推进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中应运而生,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中正式提出,在十九届四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决定中要求拓宽案件范围,因此,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作为省检察院部门负责人,我一直坚持做到把握方向、构建格局、搭建平台、带动引领和全面推进,一方面,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结合我省地域特色和经济发展特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了一系列重大专项监督活动:主要包括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清四乱、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石油煤碳污染防治、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以及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10多个专项监督活动。五年来,全省每年各项办案指标始终位居全国前列,19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我们开展的每个专项活动都有最高检评定的典型案例,“六彩”公益检察品牌逐步形成。
另一方面,坚持将检察公益诉讼镶嵌在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监督体系之中,构建更大的工作格局。我带领团队积极与相关部门开展了全方位的沟通协调和制度构建。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意见,省委政法委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我省司改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改革任务,省平安办将各级政府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为平安建设考核指标,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我们与省政府出台了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与省纪委监委、审计厅等部门出台了协作配合的意见在省院带动下,各级党委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意见110条,各级人大出台支持意见70件,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359个。这些机制的建立,打通了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的信息通道和信任壁垒,为公益诉讼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打造了良好的格局。
在制度创新中打造陕西样本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当代全体公益诉讼人的理想和追求,伟大的事业需要新担当新作为。为此,我始终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先、都有我精”的工作思路积极开拓创新。在试点刚开始、案源缺乏的情况下,我们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机制,为全国推行内部一盘棋提供了思路;2016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发送一大批检察建议,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起诉和开庭的问题,我们抢先起步,制定了全国第一个起诉和出庭规范意见,为全国提供了样本;在试点即将结束时,我们敏锐地捕捉到,公益诉讼逐步深入,案件办理必然会面临更大的阻力,为此在全国首创了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和指挥中心,最高检在两次工作会议上安排陕西介绍经验;最高检在全国开展了黄河清四乱专项活动之后,我们坚持制度跟进,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对黄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最高检领导来陕考察时指出,陕西的工作走在了最高检的前面;在最高检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后,我们第一个在全国出台了办理典型案件指导意见,得到最高检八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安排在检答网上转发,陕西在每个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都有被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针对各地公益诉讼实践中与法院司法理念的偏差,我们先后3次都是在第一时间在全国率先与省法院联合出台会议纪要,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当前公益诉讼逐步走上正轨,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坚持“公益诉讼须为了公众、必须依靠公众”,及时与环保组织、消保委建立协作机制、指导宝鸡建立志愿者队伍,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多年来,我省先后有50多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在全国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作过5次大会交流,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陕西样本。
在指导办案中坚定公益诉讼人的情怀
我一直坚持公益诉讼不能坐在办公室,必须深入基层、亲临一线与同志们共同开展工作,在司法个案的办理中与同志们共同分析证据、提升能力,在一个一个案件的指导中感受艰辛、分享情感。当我在陕北的大山深处查看现场时,脑子里始终盘旋的是,这几十公里之外他们是怎么发现线索?奔波多少次オ将案件圆满完结?当我站在河流岸边看到因挖沙形成一个个巨型大坑、因疯狂倾倒形成一条令人震撼的面目狰狞的建筑垃圾带时,我感受到的是我们的干警内心涌动的责任担当;当我与同志们一起研究案件,抽丝剥茧分条缕析最终确定案件办理方向和重点时,我和他们一样的感到无以言表的喜悦;当我站在一个办案成效现场,温暖和自豪几近让我双目含泪。这样的事例和场面很多很多,也因此,我一直要求自己和八部的同志们要和基层同志坦诚相待、互相学习、共同成长,因为我们都是在点点滴滴的司法个案中构筑我们共同的事业;要认真仔细对待基层院请示的每一个案件,因为每一个证据背后都包含着他们的心血;要尽最大力量帮助基层院分析总结每一个案件的功过得失和教训经验,回应他们的疑惑、纠结和期待。也因此,八部的同志们工作更加敢于领先和善于创新、更加严谨规范和细致周到、更富有担当奉献和为民情怀、更富有深远视野和宽广格局。借此机会,我真诚地向八部的同志们和全省公益诉讼人表示感激和尊敬。
浸染在公益诉讼多年,我深切体会到,要做好公益诉讼,必须心中有河山,心中有人民,能力和智慧能帮助我们办好案件、守好公益,为民情怀才是带领我们勇往直前、无可撼动的终极力。
以上是我的汇报,也是我的心得,谢谢大家。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文字:张宏德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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