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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发展 护航陇海铁路安全运营

陕西检察 2022-06-19

陇海铁路始建于1905年,经历了长达48年的漫长建设,于1953年由新中国最终修建完成,之后又经过复线改造、电气化改造,是一条名副其实的“百年老路”。陇海铁路东接中国连云港,西接新亚欧大陆桥,途经江苏、安徽、河南、陕西、甘肃五省,贯穿我国东、中、西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承担着“中欧班列”的重要运输任务,在实现“一带一路”倡议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陕西铁检机关坚持“铁”字当头,积极开展涉铁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整治路外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为陇海铁路等重要铁路干线的安全运输保驾护航。





迎难而上 

解决违章建筑“老大难”问题



开工至今已逾百年的陇海铁路,见证了中华大地的沧桑巨变和新中国的发展崛起,也正是由于其历史久远,存在的沿线安全隐患问题也最为复杂,尤其是沿线的违章建筑清理拆除工作,由于存在诸多历史原因,解决起来最为棘手,一直是威胁铁路行车安全的“老大难”问题。


|违章建筑危害铁路行车安全


|组织多部门召开现场会

2020年4月,陕西铁检机关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陇海铁路上行线K1223+200-900段铁路堑顶存在大量违章建筑,因长期受风化侵蚀、雨水侵蚀影响,砖墙及砖砌建筑物砖块掉块、剥落严重,随时可能发生倒塌、倾覆,造成铁路安全事故。由于时间久远,加之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该处建筑始终未能依法拆除,铁路安全隐患也迟迟未能消除。


对此,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铁检两级院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切实督促铁路部门及地方政府,共同解决相关问题。之后,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同时协调多家单位,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现场会议,明晰法定职责、商讨拆除整改事宜,形成了《陇海铁路K1223+200-900段铁路堑顶违建整治实施方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开展违章建筑拆除工作2020年8月2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慧英带领第三检察部及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人员,会同多家部门联合开展违建拆除工作,做到了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安全细致、妥当善后。至此,该处存续了长达十余年的违章建筑终于得以依法拆除,随后,铁路部门设置了围栏,彻底消除了铁路安全隐患。
|现场指导拆除工作|铁路堑顶上的违章建筑被拆除





环境整治 

百年老路焕发新时代的美丽光彩



透过火车车窗向外眺望,铁路两旁杂草丛生,扬起的黄土也让视线无法延伸。这是长期以来人们对陇海铁路陕西段的刻板印象。近年来,陕西铁检机关与铁路企业密切配合,立足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促进铁路沿线路外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改善和美化铁路沿线生态环境问题,也让陇海铁路这条“百年老路”焕发新的美丽光彩,提升人民群众乘车的舒适感和获得感。


|铁路线旁因污粪排放形成的污染 

陇海铁路下行K1209+775-K1211+810处,因村民集中饲养家畜并长期违法排放养殖粪污,形成了两处数百米长的粪污沟,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不仅污染周边环境,而且浸泡铁路路基,影响行车安全。办案检察官在现场勘查中发现,周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空气中弥漫着恶臭,生活在这里的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遭受影响。对此,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向属地的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及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在治理污染的同时,积极引导村民科学养殖、合法排污,不仅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也使铁路沿线的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提升,让旅客们透过车窗就能感受到在绿色道路上不断追赶超越的新陕西。

|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

|铁路沿线的路外环境得到整治提升








跨省协作

护航“一带一路”中的检察自觉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陇海铁路横跨东、中、西部,要致力于更好地护航“一带一路”发展,检察机关之间跨地域协作是必不可少的。


|公益诉讼检察跨省协作签约仪式2019年以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与甘肃地方检察机关及铁路企业携手,合作办理了多起跨省涉铁路行车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多年协作配合,两地检察机关就涉铁公益诉讼线索移送、跨省办案协助、重大案件事项协商、典型案例相互通报等方面达成共识。2021年8月10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工务段共同签署了陕西省第一份专门针对中欧班列通道保护的跨省检察工作机制——《陕甘相邻域内跨行政区划涉铁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工作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协作检察院应统一办案理念和办案标准,确保同类案件得到同尺度、同标准处理,通过形成常态化协作机制,合力以法治手段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护航“一带一路”发展。截至目前,三方已合作消除了11处铁路安全隐患。






行稳致远

贡献“中欧班列”品牌检察智慧



陇海铁路是“中欧班列”的重要通道。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做强做大“中欧班列”品牌工作中,陕西铁检机关不仅以点带面办理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在制度层面积极研究创新,为形成多方配合、多头发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贡献检察智慧。


|在西安国际港站开展“中欧班列”调研工作

2021年10月18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与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安国际港站共同举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护航“中欧班列”运营安全调研座谈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一行实地调研了西安国际港站特货装卸点商品汽车作业区、“中欧班列”集装箱中心站、西安国际港站综合营业大厅,了解“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情况和“中欧班列”开行情况。座谈会上就如何密切配合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做强做大“中欧班列”进行了充分沟通。

|在西安国际港站开展“中欧班列”调研工作

王勇回顾总结了近年来陕西铁检机关通过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为陕西平安铁路建设和护航“一带一路”铁路运输畅通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围绕强化服务保障大局的思想意识,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沟通确保工作实效,注重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等四个方面对陕西铁检机关进一步立足本职,坚持能动检察,更好地服务保障“一带一路”铁路运输畅通提出要求。


|在西安国际港站开展“中欧班列”调研工作

面向未来,陕西铁检机关行稳致远,必将突出铁检特色,忠实履行职责,勇于承担使命,善于开拓创新,为铁路运输的蓬勃发展和“一带一路”的伟大倡议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文字:王颖

摄影:党群  王亚龙  刘卓  王颖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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