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制发检察建议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的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履职方式,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陕西铁检机关坚持能动检察,立足自身职能,主动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融入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助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指出:“要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以基层检察院建设为契机,坚持依法履职,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将新时期的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相关单位补齐短板、填补漏洞。今年以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涉铁、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过程中,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份,回复率达到了100%,发送对象涉及行政单位、公安机关、法院、铁路站段、教育部门等。检察建议没有一发了之,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加强与被建议单位沟通,及时了解整改进展,共同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保护矿产资源
砂石是重要的建筑材料,更是国家矿产资源,在河道非法采砂一直是水生态环境治理和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难题。而与之相关的非法采矿罪,是环境资源类犯罪中较为复杂、办理难度相对较大的犯罪案件。长期以来,因为非法采砂行为违法风险小、成本低、获利高、犯罪取证难度大,使得此类违法犯罪屡禁不止,严重影响河湖防洪安全和国家矿产资源安全。而一些区县由于地理位置特殊,采砂违法犯罪行为高发,打击犯罪效果并不突出。
该县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加强了巡查力量,划定了盗采、盗挖、盗运严重的重点区域,明确了自然资源、水务、公安等部门的工作重点,对打击违法犯罪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河长挂帅,相关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形成河道采砂监管合力。同时对困扰多年的河道界限不清问题,联合相邻县,逐级向上级请示,提请上级协调解决。此外,还确定对违法采矿、跨地区、跨界采砂的行为人进行通报,建立了负面清单。随后,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对该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通过检察建议的落实,该地的非法采矿案件大幅下降,实现了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做成刚性,有效履行了生态检察保护职责。
协助铁路单位织密内部防护网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涉铁案件中,针对铁路站段存在的管理漏洞、铁路职工违法犯罪等问题,向相关涉铁企业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通过履行检察建议的社会治理功能,督促铁路单位加强管理,提高职工法律素养,及时堵塞了企业管理漏洞,推动解决了管理隐患问题。
在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中发现,某车站职工利用其熟悉车站各类客车停靠情况的便利条件,窃取车底电缆线,导致已拍卖的报废客车价值大打折扣,给站段带来严重损失,暴露出相关站段存在管理漏洞、对职工缺乏法治教育等问题。为此,承办检察官到案发现场实地走访,向案件相关人员了解情况,与单位责任人座谈,从提高站段的管理水平,提高职工法治意识等方面,提出了8条“司法药方”,建议站段堵塞管理漏洞,教育广大职工学法、懂法、守法,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合法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
在公开宣告送达现场,车站领导表示,检察建议内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本单位全部接受,将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举措,严格规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制发类案检察建议
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
检法加强沟通 促进共同提高
根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刑事判决书说理不充分、涉案物品处理意见不明确、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之间转化缺乏依据等问题。为了共同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类案检察建议,针对发现的四类问题,逐一进行释法说理。在接到检察建议书后,该法院高度重视,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与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协作配合,统一证据标准,提高审判效率,确保起诉和审结的案件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让起诉和审判高效衔接、平稳运转。
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青春防线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保护未成年人,不仅要保护其身体健康,也要关注他们的心灵健康,这需要多部门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构筑学校教育和法治教育的防线。
该教体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食药监局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完善学生请假管理制度,摸清转学生和请假学生的去向,保障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同时积极开展法治进课堂活动、举办主题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等,提升在校学生法治意识。
向相关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推动强制报告执行
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督导而不替代,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坚持全要素、精细化办案,在以上性侵案件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针对该案反映出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向涉案旅馆的主管公安机关发出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旅馆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住宿实名登记制度和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强制报告义务。
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依法对涉案旅馆未履行实名登记、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及时召开辖区内旅馆业法人、负责人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宾馆酒店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为了督促各基层派出所加强对宾馆酒店的管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公安机关向各基层派出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旅馆业旅客住宿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内派出所不断净化旅馆业经营环境,强化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坚决遏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2022年,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基调,让检察建议成为检察监督的新常态,成为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努力推动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来源: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
文字:付金兰 张卫新 罗瑢蓉 李银霞
摄影:李彩丽 赵小娜 霍苗 刘卓
编辑:段秀娇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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