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你们负责浪漫,我们负责科普!
今天是大年十四
也是西方的“情人节”
作为检察蓝
我们祝福大家能够度过一个浪漫的节日
也提醒大家
节日需守法,浪漫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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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人节的转账对方还能要回吗 #
1、恋爱期间互赠小礼物、小礼品,分手时要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双方之间的小额红包来往,系属于双方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一般按赠与处理,一般不必返还。)
2、恋爱期间赠与贵重物品,双方分手时可以索回。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与,即附加了结婚的暗含条件。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仍占有该贵重财产就没有法律依据,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3、恋爱期间,一方因为一时激动或被爱情冲昏头脑,挥笔写下《赠与xx协议》等书面协议,承诺赠与,但后来因意外分手,受赠方并未实际获得赠与的,即便双方签署过赠与协议,法院也不再支持该赠与关系。(《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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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购的鲜花或者巧克力出现迟送或者质量问题 #
1、安慰好爱人的心(很重要)
2、依法维权(也很重要)(鲜花店家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损失要求店家赔偿以及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巧克力的质量问题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向店家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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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女友”要带我发财怎么办 #
1、没钱(此条很重要,或者这就是事实)
2、向司法机关举报(该类型诈骗被统称为“杀猪盘”,一种新型网络诈骗方式。通过网络聊天,和你谈情说爱,引导你投资,然后卷钱跑路。就像养猪一样,先育肥,然后再宰杀,故称“杀猪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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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男友”的奔现邀请要不要答应#
1、请一定确定好对方的身份(很重要),可以结合日常的交流沟通情况了解对方的真实信息,必要时邀请朋友一同到公开场所赴约,尽量避免选择在私密场所见面。
2、见面过程中,若对方在自己未答应的情况下,采取非恰当的方式与自己交往,一定要大胆说“不”,并积极寻求他人的帮助,迅速离开,一旦受到伤害,请迅速寻求司法部门的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后提醒大家
道路千万条
守法第一条
恋爱不守法
亲人两行泪
来源: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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