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长点心吧,你买的“野生”冰墩墩可能是假的!

陕西检察 2022-06-19


如果问这个冬天的顶流

“冰墩墩”称第二

那么第一必定缺席

“一墩难求”的情况即便在冬奥会结束后

依旧没有缓解

但如果你想利用“冰墩墩”生财

那就可能构成侵权

如果你从朋友圈购置了

私人的“冰墩墩”现货

恭喜你!你买到的极有可能是假货!





冬奥会以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工作。在获悉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侦破一起涉嫌销售侵权盗版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案后,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案件。


据悉,2022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侯某某利用某交易平台从河南、广东等地购买大量仿冒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系列产品,并在网上进行兜售。案发后,公安机关现场查获了“冰墩墩”盲盒、台灯、钥匙链等物品。


在介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通过比对真假冰墩墩的外观特征,查阅了公安机关已经调取的证据材料。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前往郑州落实上线身份、查扣涉案赃款赃物。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检察官针对涉案犯罪嫌疑人行为定性、法律适用、侦查方向、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明确了公安机关下一步侦查方向和证据认定标准。目前,本案仍在办理中。


本案是陕西省范围内首例侵犯冬奥会吉祥物著作权的刑事案件。作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试点基层院之一,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还将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持续发力,以办案为中心,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




法条链接 



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符合独创性要求的体育赛事节目属于视听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其形象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想要“冰墩墩”,请到官方特许经营店或官方网络旗舰店购买。毕竟,墩墩那么可爱,你难道不想拥有一只货真价实的吗?





来源: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往期精选

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件 体现检察为民大作为守护大秦岭 | “清零四宝”眼中的“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身边的检察英模】梁小锋:用忠诚担当守望公平正义《校暴斗智记》之梦回水浒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