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争创进行时】汉中检察:坚持理念先行 积极推动以“我管”促“都管”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作用,主动适应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汉中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目前,全市11个县区检察院会同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妇联、团委、残联等多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推动形成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多元纠纷化解协作联动机制,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21年以来,汉中市检察机关持续将办案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在全省率先探索性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推动解决农民工、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不能或不敢选择合法途径维权的问题,收到了较好工作成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大力支持农民工讨薪
根据创建“无欠薪”城市工作要求,汉中市检察院自2021起加大对农民工等弱势民事主体维权的支持起诉力度。通过年初工作安排、年中工作推进会,层层部署推进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加强与人社等单位沟通协调,积极破解线索瓶颈难题。通过积极走访、定期开展座谈等方式,加强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企事业单位、仲裁委员会等单位、组织的沟通协调,畅通联系渠道,有效收集案件线索。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此种方式获取线索数量占线索总数的80%。
与公安机关协作增强惩治力度。采取刑民并进方式,加大对恶意欠薪等相关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经营准则。如在办理汉中某矿业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拖欠公司员工谭某平等42名农民工工资一案中,在建议人社局向公安局移送刑事犯罪线索的同时,承办检察官主动联合公安干警、人社局干部对其积极引导、强化释法说理,最终促使该法定代表人兑付近56万元工资,为争取刑事案件减轻或免除处罚奠定基础。
深化落实“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采取公开听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方法,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将检察和解与公开听证、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司法救助等程序相衔接,着力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争取将矛盾解决在基层。2021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检察监督阶段达成检察和解77件,共为369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229万余元,为建设汉中“无欠薪”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探索拓展支持起诉类型
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2021年11月,率先探索制定《汉中市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办法(试行)》,进一步拓宽案件类型,将支持起诉主体由农民工扩充至城乡扶贫对象、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诉讼的等诉讼能力不足的特殊弱势群体。将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有离婚意愿的受家暴妇女不敢起诉离婚案件、消费者因预收消费款引发纠纷案件等类型案件纳入办案范畴。
在缺乏法律详尽规定的情况下,强化与法院的沟通,协同推进,确保支持起诉快审快执。截至2022年6月,全市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83件,除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外,办理支持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纠纷案件3件,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6件,支持贫困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1件,支持有离婚意愿的受家暴妇女离婚案件1件,其他案件类型4件。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
以“我管”促“都管”
2020年底,汉台、勉县、留坝县检察院先行先试,分别与县法院、县人社局会签关于协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和协作等相关问题,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2年,该市全部县区检察院主动联络,与相关行政单位、群团组织,联合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工作意见,通过加强与司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推动形成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强化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意见明确和规范了相关单位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跟进监督、出庭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方面的协作事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将多元化解机制贯穿支持起诉工作始终,优化资源配置,以“我管”促“都管”,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基本职能,又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汉中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权利意识和法治需求,积极探索完善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服务和保障汉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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