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强调 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0月31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赴延安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河南安阳考察以及在10月25日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红旗渠精神,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结合陕西检察工作实际拿出更多具体思路、有效措施、管用办法。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心比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用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三秦百姓安居乐业。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赓续红色检察血脉,真抓实干,勇毅前行,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实现纵向有进步、横向有站位、工作有品牌。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抓好学习培训,开展宣讲活动,加强新闻宣传,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营造大抓学习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结合检察工作、立足岗位实际,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任务部署,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陕西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要坚决落实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引向深入。要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党建工作体系,持续推进“三个规定”执行落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陕西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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