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开会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3月28日下午,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3月29日,省检察院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决定》工作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主持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对《决定》作解读。
王旭光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重视信任和激励鞭策,是充分发挥陕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法律武器。全省检察机关要站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目标,站位高质量发展全局,站位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站位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
王旭光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知责思进担当,更深落实省委“三个年”活动部署,更实助力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更优保障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创新改革开放、打造文化强省、推动共同富裕、建设美丽陕西、提升治理效能,依法服务保障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陕西检察力量。
王旭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来陕调研讲话要求,统筹推进《决定》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决定》法律效能。要主动汇报、加强沟通,逐条对照、理清思路,实干为要、积极作为,突出重点、擦亮品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赢得各方配合、各界支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奋力谱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陕西篇章”。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基层检察院。省检察院领导、厅级干部,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省检察院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县级检察院领导和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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