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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决定》,我们这样做!——汉中篇
凝聚砥砺奋进之力 狠抓《决定》贯彻落实 奋力开创汉中检察现代化发展新局面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惠春霞
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决定》的出台是对全省检察机关履职成效的充分肯定和鞭策鼓舞,为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决定》印发以来,汉中检察机关通过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会、自学等多种形式,准确把握《决定》出台的时代背景,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决定》的丰富内涵,掀起学习宣传热潮,推动形成贯彻落实的行动自觉。我们将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为重要契机,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定落实省检察院“三个一”工作思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决定》执行到位、发挥实效,为奋力谱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陕西篇章”贡献汉中检察力量。
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
抓牢主责、能动履职,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
提升素能、建强基层,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
站位全局、争取支持,在协同落实上下功夫
来源: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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