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为家庭教育赋能|检爱同行—法治进家庭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家庭教育保护尤为重要
建立合作机制、发出“督促监护令”
……
陕西检察机关
究竟有哪些创新工作
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一起来看看吧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的第一环。检察机关办案发现,监护缺失、监护不力,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和遭受侵害的重要因素。为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陕西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家庭”专项活动,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融入家庭保护,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以检察履职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机制引路凝聚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合力
省检察院坚持规范先行,牵头研究制订《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与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民政厅、省司法厅等8部门联合会签,链接多方资源,为有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了基本思路。全面梳理总结未成年人检察实践中开展社会调查、亲职教育、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家庭教育相关工作具体经验,印发《陕西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评估办法》,进一步明确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的评估标准,从实践层面增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评估工作的操作性。
全省各地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建立家庭教育合作机制27个。商洛市院与市家庭教育学会会签《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框架协议》,西安市新城区院与区妇联、关工委、教育局、团委会签了《新城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评估及指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家庭教育评估和指导工作的适用范围、内容、调查程序、结果运用和机制保障等内容。
聚焦案件提升监护监督工作质效
榆林市横山区检察院将罪错未成年人家长请进该院未检办案区集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邀请妇联、关工委、计生协会等有关负责人进行系统性指导,为陷入困境的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答疑解惑,督促家长强化监护责任意识。
精准施教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家庭法治服务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采用“线上宣传+线下宣讲”共同推进的方式,开辟“走出去+引进来”双向结合的路线,加强家庭法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省检察院和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携手直属分院“特约家庭教育专家”,参加陕西广播电视台《秦风热线》新闻广播栏目节目访谈,围绕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发出的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及“两法”的落实进行交流,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
安康市检察院在官方微信号推出家庭教育微课堂,定期发布不同主题视频课程,开展家庭教育专场直播3次,同时利用“三八”妇女节和家庭教育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深入社区、村镇针对留守儿童、女童监护人开展宣讲。
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未检干警深入乡镇、社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送法进家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单、以案说法、以事论法、聊天谈法等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释法宣教。
延伸履职助推家庭保护走深走实
西安市两级检察院、妇联等部门克服资金、场地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依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社区服务站、教师进修学校等场地建成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4处,市级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心设置20余项课程菜单,可供受教育对象选择。
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与宝鸡协合心理研究院签订《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评估工作协议》,提供专业家庭教育指导16次,帮助17名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其中4人考上大学。
汉中市留坝县检察院密切与同级公安、民政、团委、关工委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线索及时移送、定期研判、限期解决的线索处置机制,2023年1月摸排出1名儿童因父亲去世、生母失踪、继母改嫁,却因继母户籍未迁出无法纳入民政救助的线索,立即协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帮助该未成年人办理“失孤儿童”身份,解决监护、救助问题。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家庭法治教育是人生的起始教育和奠基教育,陕西检察机关将积极探索建立操作性强、有效适用的家庭教育制度机制、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标准和方法,合力推动家庭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效融合,以更优更实的检察履职促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有力落实,让法治的春风吹进每一个家庭。
联合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联合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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