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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履不停 守好供水“生命线”

陕西检察 2024-02-05

10月1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发布

《守护沿线20余座大中城市供水“生命线”,检察机关如何答题?

其中

对陕西省检察机关

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工作

进行了宣传报道


作为南水北调工程的一部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2023年度大流量输水工作已经启动3个多月,奔流而出的江水从丹江口水库一路北上,途经河南、河北、北京、天津等四个省市。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守好这条供水线,守好沿线20余座大中城市的供水“生命线”,这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考题——


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浩浩南水,奔流北上。
今年7月6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启动2023年度大流量输水工作。奔流而出的江水从横跨湖北和河南两省的丹江口水库出发,一路北上,途经河南、河北、北京、天津等四个省市,为沿岸受水区8500万人民送来一泓清水。据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统计,截至8月29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通水8年多来,累计向河南、河北、北京、天津四省市调水超584亿立方米。
这一泓清水,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在河南、湖北等地多次召开座谈会,为“守好一泓清水”谋篇布局、把脉定向。
守好这条供水线,就是守好沿线20余座大中城市的供水“生命线”。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答好这道考题?近年来,毗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陕豫鄂三省五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跨区域协作力度,在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等领域齐抓共管,为守护一泓清水贡献检察力量。




解开170米水位线下的拆违困局


清晨,河南淅川。丹江支流老鹳河(又名“淅水”)平静祥和,如青罗玉带,绕城而过汇入丹江口水库。


“你别看它现在温柔,之前行洪的时候势头可猛了。”住在老鹳河边韦岭村的村民老王告诉记者,“之前,我们村的好多房子都在丹江口水库170米正常蓄水位线下,不仅不安全,还会对河水造成一定污染,但自2009年起,包括我在内的16万移民,已纷纷搬迁住进新宅。”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在丹江口水库东岸河南省淅川县境内工程渠首开挖干渠。为确保库区库容和水土涵养,根据国家政策,丹江口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70米,丹江口库区管理范围为正常蓄水位170米土地征收线以内的区域,在此区域内未经批准不得建与供水保水无关的建筑物。170米线加1米风浪线和1米船行波线,172米为移民迁移线,172米线内的居民房屋需迁高至172米线上。


然而,看似平静的170米正常蓄水位线下,有两幢连体别墅悄悄拔地而起。


“淅川县上集镇韦岭村有两幢别墅位于170米正常蓄水位线下,侵占库区库容,影响水质安全。”淅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孙鹏说,2021年12月20日,该院接到淅川县河长办移送的线索,得知在丹江口水库库区的两幢别墅主体占水库库容约500平方米,别墅前挡水所填土方高约2.5米,占库容约600平方米。


“违建别墅侵占丹江口水库库容,不利于库区水土涵养,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安全遭受威胁,国家利益受到侵害,而类似问题线索在库区管理范围内还有十几条。”孙鹏与办案组商议并向检察长汇报后,决定将韦岭村这两幢具有典型性且拆除阻力大的违建别墅作为突破口,先啃下这块“硬骨头”。


“这两幢别墅是我们村连某、裴某在2013年以投亲靠友名义建的,当时花了不少钱,后来房子卖给了刘某。”上集镇韦岭村党支部书记韦同玉向检察官介绍道。


淅川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联合技术部门通过实地勘测、走访调查等方式,发现韦岭村两幢连体别墅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属于违建。上集镇政府对违建别墅长期存在而未拆除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应对组织拆除负主体责任。2022年1月4日,淅川县院对上集镇韦岭村违建别墅立案调查。


“凭什么拆我们的房子,这是我花了钱买的,要拆就得赔偿我的损失。”刘某对于拆除别墅的决定情绪极大。


别墅耗资高、拆除难度大、别墅所有人不理解,如何破解?“我们通过释法说理,同时告知其破坏岸线侵占库容行为带来的民事、行政法律后果,并召开公开听证会,让刘某逐步认识到侵占库容行为的危害,自愿配合工作,从而达到更好的办案效果。”孙鹏说,他和办案组成员多次联合上集镇和水利部门工作人员与刘某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刘某同意配合拆除两幢别墅。


2022年1月29日,淅川县检察院向上集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纠正违法情形,依法履职,彻底拆除违建别墅,恢复库容。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联合水利部门向淅川县委、县政府汇报并获得支持,最终确定由县消防、城管、库区综合执法大队、上集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制定了具体拆除方案,并明确了拆除、清理、覆土的具体时间。


2022年2月9日,在淅川县检察院的监督下,联合执法组组织施工车辆彻底拆除涉案的两幢违建别墅,两日内完成了清理建筑并复垦被占土地,恢复库容约1100平方米。


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检察官查看违建别墅拆除情况。


针对库区内类似问题,孙鹏表示,在韦岭村别墅案件办理过程中,淅川县检察院同时向该县金河镇政府发送检察建议,推动拆除了该镇北沟村线下建房和填库别墅位于170米线下部分,恢复库容约800平方米,并及时发布典型案例,起到示范作用。不久后,这起案件的办理推动了其他17处涉及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淅川辖区内侵占水域、占用岸线建房问题的解决。


“这次韦岭村违建别墅顺利拆除不仅为我们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范例,也让我们感受到公益诉讼既是对我们履职的督促,更是对我们工作的有效助力,在工作中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上集镇副镇长胡浩说。


曾经的“垃圾填埋场”
如今一片绿

晌午过后,飞鸟掠过湖面,停在瀛湖中的一处树丛中,自在地梳理着羽毛。微风拂过,湖面泛起层层涟漪。


瀛湖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地,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承担着丹江口水库70%的供水量。瀛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是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然而几年前,这里竟有一处生活垃圾填埋场。


“以前这里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汉滨区流水镇窑头村村民刘棉荣回想起曾经的垃圾污染场景,连连摇头。据悉,在瀛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多人在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的空地上,随意倾倒和填埋生活垃圾。“倾倒垃圾的地方距瀛湖水域仅有640米,垃圾所在沟道直通下游的瀛湖库区,对瀛湖水体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汉滨区检察院检察官宋成虎表示。


汉滨区检察院于2019年4月23日立案审查。办案检察官通过调取流水镇政府修建和运营垃圾填埋场的相关资料、走访村民调查取证、委托第三方鉴定,发现这个垃圾填埋场背后的“秘密”。


原来,流水镇政府于2012年起征用该镇窑头村七组村民熊某某、刘某某等人的农用地,仅对场地进行简单平整处理后,将其用于倾倒全镇的生活垃圾。该垃圾堆放点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经鉴定,流水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填埋区域占用土地总面积为0.29公顷,折合面积4.48亩。


2019年4月25日,汉滨区检察院向流水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立即停止在该处随意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的行为,并要求对垃圾堆放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彻底整治,确保瀛湖水体安全和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可是,整改过程并不顺利。


流水镇政府于2019年5月21日书面回复落实整改情况,并附了整治照片。同年7月至8月,办案检察官多次前往现场踏勘、利用无人机取证,发现该处垃圾填埋场并未进行实质整改。“他们只是对原有垃圾就地取土掩埋,只是实现看起来没有垃圾,实际上依旧在该处倾倒生活垃圾,生态环境仍被持续破坏。”宋成虎说。


2019年10月31日,汉滨区检察院经层报陕西省检察院批准,按照管辖权,将该案移送至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办理。


不久后,流水镇政府就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问题向汉滨区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后经区政府批准在流水镇重新选址新建一处正规化垃圾填埋场。同时,流水镇政府对违规的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全面整改,将场内的垃圾予以清运后覆土复绿,涉案地生态环境得以修复。鉴于保护公益的目的已达到,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村民向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垃圾填埋场情况。


“现在有了新的垃圾填埋场,原来倾倒的垃圾已被全部运走,还种上了树木,现场一片绿,变化大了。”刘棉荣高兴地说。


瀛湖是安康水电站大坝拦蓄汉江形成的西北最大人工淡水湖。“起诉只是手段,保护公益才是目的。”宋成虎向记者介绍说,汉滨区检察院专门建立了瀛湖生态保护机制,将“智慧景区”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实时对接,随时关注景区情况,同时鼓励公众通过“随手拍”小程序上传公益损害的案件线索。


“我们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建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河长办牵头成立‘五长+一员’河湖管护机制。”汉滨区检察院检察长屈绳忠说。为了让更多的力量加入到公益保护中,该院专门制定了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管理办法及线索举报奖励管理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绿色秦巴”环保组织人员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招募基层综合治理网格员为公益诉讼志愿者,聘请农林水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汉江保护新模式。


此外,安康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生态检察汉江行”“水环境公益诉讼”“秦岭安宁汉江安澜”等专项监督活动,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10余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80余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9件,督促保护水源地70余处、清理非法占用的河道230余公里、整治关停污染企业23家。


2022年,经检测,汉江水清河畅,出陕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国家Ⅱ类标准,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整治养猪污水污染
净了水源肥了地


湖北省竹溪县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核心生态保护区,境内有河流191条,年平均径流量22.5亿立方米。


竹溪县位于群山之中,远望林木葱茏、山明水秀,村内道路干净整洁、房屋错落有致。古樟树树叶随风摇摆,发出沙沙声。


今年4月,竹溪县检察院根据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工作机制,通过对该县人大移交的70余条代表建议分析研判,发现一条生猪养殖违法排污的重要线索。据竹溪县人大代表反映,四条沟村里的正旺生猪养殖合作社的排污设施不够完善,猪粪便随意堆放在养殖场门前的空地上。


“一下雨粪便污水就流入附近的河沟,造成污染,水体安全怎么保障!”竹溪县检察院检察官杜金林说,他立刻和检察官助理前往四条沟村实地走访调查。


湖北省竹溪县检察院检察官查看正旺生猪养殖合作社外小河沟水质情况。

正旺生猪养殖合作社成立于2021年,位于竹溪县兵营镇四条沟村4组,总面积达4000余平方米,现有生猪300余头,每月产生粪便污水约十吨。生产中,该合作社直接将粪便污水蓄积在合作社前的露天水塘。“我们没有经济能力做垃圾的干湿分离处理。”合作社养殖人员委屈地说。


“这些粪便污水看起来只是排到了这个小水塘,但你别小看了这一点点污水。”杜金林说,如果不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久而久之,污水就会渗漏到地下水里,污染水资源。


根据畜牧法有关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违法排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今年4月19日,竹溪县检察院依法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兵营镇政府和竹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指导业主对可能出现污染的地方进行设施优化;建议当地政府积极协调业主对照整改。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联合竹溪县人大,协调竹溪县农业农村局和兵营镇政府开展相关工作,由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技术指导,对该合作社排污设施进行优化升级,新建一个污水沉淀池。污水在沉淀池初步处理后,通过水泵灌溉到附近的茶园,实现了综合利用。“真没想到,这样一来猪的粪便污水不仅不会污染村民的水源地,还能二次利用,地也肥了。”有村民感叹道。


湖北省竹溪县检察院检察官向正旺生猪养殖合作社负责人宣传环保知识。


今年6月15日,竹溪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会同竹溪县农业农村局、兵营镇政府相关人员到现场查看、验收。大家一致认为正旺养殖合作社整改后的排污设施质量良好,符合排污要求,污染河流的风险得到排除。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与三省五市生态环境保护休戚相关,只有五地携手,协作共治,才能共同化解水源地生态安全保障中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及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之间的矛盾,构建水源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大格局。”十堰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少军表示。


今年5月,陕豫鄂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召开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联席会议,陕西省安康市、汉中市、商洛市和河南省南阳市、湖北省十堰市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陕豫鄂毗邻地区检察机关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协作机制的意见》,将加强陕豫鄂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司法保护中的协作配合。《意见》规定,三省五市检察机关针对中线工程水源地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在污染防治、流域防洪减灾、湿地修复等领域加大办案力度。


“我们将探索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力量,共建‘检察融合、社会参与、协作共赢’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大格局。”安康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表示。


水流潺潺不止,检察机关步履不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守护故事依旧在续写。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
作者:何慧敏 倪建军 滕佳奇 叶炼 李春波
编辑:王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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