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步!做好群众“解铃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陕检实践
“您的邻居王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到案,态度诚恳,真诚悔罪,主动提出向您家中作出赔偿,邻里之间,偶发矛盾实在难免,以后还要相处,矛盾宜解不宜结......”在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和耐心劝解下,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刑事案件顺利达成刑事和解。这是全省普通犯罪检察部门用真情办好身边“小案”,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基层治理贡献最优检察力量的典型缩影。
近年来,全省普通犯罪检察部门始终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理念,注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运用“审、听、引、助、制”五步法,扎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以更实举措将检察履职融入诉源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
夯实“审”的基础
确保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的同时,对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发挥好“宽”的教育作用,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特别是对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引发的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坚持“严格审查案件、严格遵循流程、严格确保效果”的工作要求,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做好量刑协商,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的意见,确保认罪认罚的合法性、自愿性和真实性,并将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等作为从宽处罚的重要考量因素,最大限度降低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中,发现该案由于被害人有重大过错导致被告人对抗情绪强烈,为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深入了解被告人成长轨迹,耐心细致开展情绪化解、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引导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服判未上诉。
畅通“听”的渠道
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始终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搭建起检察机关、第三方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的平台,在检察听证等活动中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听证,让当事人把事说清、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员把专业问题说明、把理讲明,促进当事人从内心认可和接受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基于案件双方系同行业的竞争者,积怨已久,被害人不愿接受犯罪嫌疑人的道歉,双方不能达成和解。为此,检察机关专门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群众熟悉信任、工作经验丰富的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经过充分听取双方诉求,检察官详尽释法说理,听证员从中立的第三方角度发表评议意见后,被害人当场谅解了被告人,实现了化干戈为玉帛,并对检察机关作出的努力表示认可。
强化“引”的导向
联动履职化解矛盾在基层
积极促进刑事和解,坚持“主持不主导、介入不干预”的原则,采取“做好案前调查、做好风险评估、坚持案后回访”三步走策略,促成当事人合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确保和解效果,不留矛盾隐患。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特邀办案经验丰富、擅长沟通交流的退休老检察官成立了“印台老刑检”刑事和解工作室;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刑事和解+乡约”工作站,充分发挥了检察调解能动性,为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部分地区检察机关还巧妙借助“双进”平台,通过综治视联网在线上点对点帮助群众办理刑事类涉法涉诉问题,依托12309综合为民网络法律服务平台及时公开不捕、不诉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及结果,有效消除了群众对不捕、不诉案件的误解。
此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送法进校园、进村、社区等,深入一线向基层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切实帮助老百姓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正确途径,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合理诉求。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为充分保护广大旅客人身、财产安全,联合法院在火车站现场开庭以案说法、以庭释法、以审普法的方式,做到办案普法两不误,积极营造了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发挥“助”的实效
倾力传递检察温情
“感谢检察官,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帮我们家解决了实际困难,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近日,收到司法救助金的汉中市西乡县退伍军人付某某特意来到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感谢办案检察官。这是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涉军人员司法救助工作时的动人一幕。
近年来,全省普通犯罪检察部门积极主动发挥检察职能,遵循辅助性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等原则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健全完善司法救助与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各种救助制度的集合效应,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应救尽救,切实帮助因遭受犯罪侵害造成困难的群众解困,让其深切感受到检察温情,放下心结,变“忧心”为“舒心”。坚持以法治力量守护“最可爱的人”,构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咸阳检察机关和妇联成立联合关怀小组,针对因案困难妇女展开救助;白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大局,为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有效提供帮扶。
健全“制”的保障
促进诉源治理工作规范化
紧贴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紧贴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紧贴社会治理难点堵点,不断健全完善外部协作、内部衔接机制,深化“双进”职能,做深做实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宝鸡、汉中、铜川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探索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延安检察机关利用综治中心建立动态联系机制;西安雁塔、渭南合阳等地检察机关建立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机制;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一体履职,强化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宁陕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外部协作工作机制,把“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一系列机制的建全,均有力促进了诉源治理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编者按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载体,深化“线上进入城乡社区,线下进驻综治中心”检察职能基层“双进”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着力打造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陕西品牌。现第十检察部联合新闻宣传处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陕检实践】专栏,充分展示陕西检察机关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
联合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
联合策划: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编辑:王雨菲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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