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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讲办案故事⑨|王交、陈瑾:乡村振兴路上的“扶不扶”

陕西检察
2024-08-01





故事简介

在一次深入脱贫户家中走访过程中,省检察院驻村干部摸排到一条村民因案致贫线索,积极联系当地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探索出“双进+救助”新模式,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来源,将检察温度切实传递到群众的家门口、心门口。


王交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副处长


陈瑾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2年11月,我到中汉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的一项主要职责是定期走访脱贫户,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


2023年一次走访中,我见到了董某,她身形枯瘦、面容憔悴、眉头紧锁,并不愿意多说什么。我们慢慢通过拉家常,拉进双方距离,后来了解到她家的情况,十多年前,董某的丈夫不幸在离家几百米的地方,遭遇车祸当场身亡,留下了她和两个未成年的儿子。肇事者虽然被判处刑罚,但因缺乏经济能力,她们一家没有获得任何民事赔偿。更令人心酸的是,当时的董某连给丈夫料理后事的钱都凑不齐,还是村里垫了两千块钱才得以下葬。


她一边种庄稼,一边打零工,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前行,可不幸的是大儿子又因意外出了车祸,还赔偿了对方不少钱,让本已困顿的家庭雪上加霜。作为一名检察机关的驻村干部,我在想能为她做点什么。


在此之际,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王晓东主任来中汉村看望包联户,让我顺便排查有没有符合司法救助的对象,我的脑海瞬间浮现出董某的名字。我将案件情况向王晓东主任和大荔县陈瑾检察长进行了汇报,案件相关程序得以启动。当司法救助金发放给董某的那一刻,她泪如雨下,表示“多亏了检察院同志的帮助,使我对生活更有信心!”


十几年前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不仅夺去了董某丈夫的生命,还夺去了邻村何某丈夫的生命以及邻村胡某的左臂。三个家庭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肇事人虽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因没有赔偿能力,三个受害家庭均未得到任何民事赔偿。


大荔县检察院对案件情况进行了综合研判,董某、何某、胡某三人均劳动能力较弱,生活困难,属于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将案件审查情况逐级进行了汇报。最终省检察院决定开展三级检察院联合救助。


2023年8月,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为三位被救助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考虑到胡某属退役军人,市县两级检察院还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局,送去了退役军人医疗救助金。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我们后续对三位被救助人进行了多次“回访”,得知他们现在的日子也是越过越好,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我们也感到非常欣慰。这场跨越三级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接力赛也终于圆满完成。


策划制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策划制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处

素材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

素材来源:大荔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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