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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例入选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会议上,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办理的胡某等11名农民工支持起诉讨薪案入选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6月,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受理了胡某等11名农民工支持起诉申请。经了解,胡某等人受宝鸡某劳务公司指派,在某房地产项目从事真石漆、外墙保温项目施工工作。2021年3月完成与劳务公司约定的全部工作,劳务公司在支付部分工资后,仍拖欠胡某等11人工资共计二十余万元。经多次催要,该劳务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历时两年有余。期间,胡某等人多次与劳务公司协商,均无结果。
渭滨区检察院在调查后认定劳务公司欠薪事实成立,胡某等11人属弱势群体,长时间多部门走访投诉无果,缺乏诉讼能力。通过与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法院多次联系沟通,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律师,申请人民法院免收诉讼费用,全方位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2022年7月12日,该院向渭滨区法院提交了胡某等11人的支持起诉书及相关资料。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劳务公司向胡某等11人支付劳动报酬共计二十余万元,并赔偿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胡某等11名农民工等候两年多的血汗钱终于回到了自己的腰包。
以本案办理为契机,渭滨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渭滨化工作格局,切实筑牢职工维权的“防护网”提供规范化保障。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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