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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女人干嘛要“乖”

2017-03-27 小武 外卖小哥金城武

 


吸烟的是我,喝酒的是我

干干净净的,也是我。”



你不要去学坏,你可以不太乖。年少轻狂,十八岁的时候做点儿四十岁都不会后悔的事情,有什么不好?

有一群这样的姑娘,她们吸烟喝酒,浓妆艳抹,明明已经到了二十五、六的年纪,在她们身上,一点儿也看不到要相夫教子的痕迹。

嗯,她们中的大多数人,并没有受到过任何外来的刺激。酷酷的言行举止,纯属自我爱好。

家里的长辈都不喜欢这样的孩子,尤其是夏天的时候,她们一身露背低胸装,随便就给家里的姐妹提供了很好的反面教材。

可我羡慕这样的姑娘,孤独的时候吸烟,寂寞的时候喝酒,职场不得志的时候,就去泡吧。我不知道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


她只是吸烟喝酒泡吧,不是放火劫狱。法律许可的行为,有什么过错?



学生的时候,我遇到过这样的姑娘,媚眼如丝,行走的荷尔蒙。

她叫安夏。我行我素的样子,真的很美。


刚入学的时候,安夏干练的短发,大红唇,媚到骨子里的妖精,吸烟喝酒跳爵士,留下了一路的风言风语。也让人忍不住的神魂颠倒。


风骚,多情,被包养这样的词汇,全校女生共同抵制的公敌。

只是这样的女生,哪里是息事宁人的角色。被她抓过背后传谣言的女生,安夏见一个打一个,见两个打一双。


人人网上,对那些喷子,任性回复;在生活中却是帮助受到欺负的学弟学妹的大姐姐;照顾周围的朋友,做好一个称职的闺蜜;


我吸烟喝酒骂贱人,又不是杀人放火,为什么要来批评我。


安夏的大学生涯,不止有美貌和流言,潇洒到极致的姑娘,自然是玩的时候拼命玩儿,爱的时候放肆去爱,坏的时候谁也别想拦。

当然不乖不等于多情,她放肆去爱的那些人,每一段相信都是她最美好的回忆。从不滥交,真心对待,但分手时也走得洒脱。


不爱了就离开,在她的情感观念里,没有“再等一等”“再试一试”这种说法。感情一旦变质,就没有必要再深陷其中,如果做了一个拿得起却放不下的人,只会让外人看来觉得你这是在婊,等到对方在这段感情中真的被耗尽,真的不爱你了,那你就真的是输的一败涂地。


“坏”女孩,应该要做到拿得起也放得下,潇洒转身就走,这不叫冷血,这是一种对这段感情最好的结束。我不会连累对方,也不会拖着自己。何尝不是一种最负责任的表现。


学校的人,都说安夏是花蝴蝶,看一个爱一个,分手频率极快。只有懂她的人才知道,这才是最洒脱的自我。


不爱了就滚,谁也不欠谁。


这样的“坏”女孩比那些仗着对方还爱你,耗尽对方一切物质和感情来给自己寻存在感的女人强多了。


甚至还有所谓的“乖乖女”,外表清纯,楚楚可人。齐刘海或者中分,妆容一般看起来素面朝天,说话声音微小,从不抽烟喝酒去夜店。典型的家长和男人的女朋友标准。


这种女人天天打着“自己的初恋要献给最爱的那个人”的Flag,到处骗取男人的爱意。是啊,他们都很好,给她温暖给她钱,她毫无愧疚感的索取着一切。可是,到头来那些“乖乖女”对他们说,对不起,我很乖,不想轻易开始一段感情,我怕被伤害。只想找一个什么都没有但是我爱的男人。


这种人,才是真的坏到骨子里了吧。



吸烟喝酒骂人的女孩儿,她们不是坏人。孤独的时候吸烟,寂寞的时候喝酒,遇到贱人就骂,没什么不合理。烟草和酒精,不是男人的专属物品。从来没有哪条律法说过,吸烟有罪,喝酒违法。


是,长辈说,女人就要有女人的样子,风风火火的像什么话?


长辈是上一代人,不是自己,他们的意见,也只能仅供参考。人生是自己的,活成什么样,是你自己说了算。


风风火火的人生,谁有能不羡慕呢?


王菲为《窦靖童》写的歌词中有一句“你带着一身的明媚,离开我温暖的堡垒,你不能去学坏,你可以不太乖。”


她抽烟,纹身,把头发染成各种各样的颜色,却没有如外界预想的那般冷而带刺。她去咖啡店打工,抱着妹妹宠溺地笑。礼貌,谦虚,又不失想法。那种酷是平易近人的,自然而然的,让人感到舒适的。


优秀女孩子标配的气质不一定要是“乖”。不为别人,你更应该是活成自己最爱的那个模样。






   一  个  理  性  的  吐  槽  少  年

    长  按  二  维  码  识  别  关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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