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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处警知识(第15期):遇到坠跳自杀如何处置?
【操作规程】
1.观察现场环境,访问知情人或围观群众,了解当事人的身份和自杀原因等情况。
2.先期到场的民警对事件难以处置的,及时报告单位领导或所属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请求水上、消防、医疗、供电等相关部门增援。
3.划定现场警戒区,防止当事人的情绪受到围观群众的影响和刺激,同时为后续增援力量顺利到达现场打开通道。
4.搜寻并利用棉被、网状物等现场物品准备救援。
5.开展现场劝说,稳定当事人情绪;选择有经验的民警在适当位置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劝说,摸清当事人的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能够帮助解决问题的人员尽快到场,帮助劝说。
6.合理分工,开展救援;可采取部分人负责与当事人保持对话,设法吸引当事人的注意力,部分人负责靠近施救。
7.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注意事项】
1.沟通中要耐心听其诉说,一般不要反驳当事人的观点,以取得其信任,便于开展劝解工作。
2.当事人对民警的劝说不予理睬的,要耐心沟通,不可操之过急,不可轻易放弃。
3.相关人员无法及时赶到现场的,可通过电话等形式联系,进行沟通劝说。
4.当事人情绪未得到缓解的,救援工作须在相关保障措施到位的情况下进行,以提高安全性。
5.接近途中被当事人发现并不让靠近的,可视情后退,再作打算;行动前要做好充分估计,要充分考虑到施救对象和施救人员的安全。
6.对身处高位的当事人,一般不宜实施强行救援,应在做好安全防护准备的基础上,立足于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说,促使其放弃自杀的念头。
7.施救人员应选择当事人不易发现的角度接近,力求出其不意、一举成功。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与处置高空坠物伤人事故的法律依据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