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处警知识(第23期):有毒气体泄漏及其他危险物质险情如何处置?
【操作规程】
1.了解泄漏毒气及危险物质的名称、种类、性质、储量、泄漏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现场及周边情况。
2.及时报告情况,请求指令或者支援。
3.疏散群众,抢救伤员;在适当距离设置警戒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4.参加火灾扑救、人员救助或者排除其他险情的先期工作,对爆炸、放射等专业性较强的排险工作,应当在疏散现场人员的同时,请求并等候专业人员处置。
5.进行现场调查访问,收集、保全证据。
6.注意发现、监视和控制事故责任人或者肇事人。
7.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注意事项】
1.民警进入现场,尽可能利用湿毛巾、口罩等防护性用具,保护自身安全。
2.在相关专业人员未到现场时,根据有毒气体泄漏的现场情况,确定警戒或者疏散范围;对于爆炸、放射等专业性较强的排险工作,应当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派专业人士现场处置,切忌盲目行动。
3.在没有专业防毒用具和专业人员指导的情况下,不得贸然进入中心现场。
4.接到燃气泄漏或者燃气设备出现故障,通知燃气公司处理,公安机关协助处理。如有人中毒的,及时通知医院或者送医院抢救。
5.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当设置在有毒气体的上风口。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一: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6条5项)
依据二: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
依据三:
对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先期处置,应当做到:
(一)迅速报告情况,请求指令或者支援;
(二)布置警戒,保护现场,疏导围观人员;
(三)参加火灾扑救、人员救助或者排除其他险情的先期工作,但对爆炸、放射等专业性较强的排险工作,应当在疏散现场人员的同时,请求并等候专业人员处置;
(四)进行现场调查访问,收集、保全证据;
(五)注意发现、监视和控制事故责任人或者肇事人。(《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6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