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河南省委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年8月23日)
视频来源:河南广电新闻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我省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团、队一体化建设,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共青团牵头、团教协作、社会协同的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团结、教育、引领广大少年儿童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时刻准备着。
二、推动新时代少先队工作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实现新发展(一)聚焦主责主业,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
1.教育引导少先队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大力开展“红领巾爱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我是小小追梦人”“我和2035有个约定”等活动,引导少先队员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劳动精神,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常态化开展“城乡少年手拉手”活动,让少先队员在互动交流中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
2.旗帜鲜明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故事,讲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故事,讲好河南人民顽强不屈、艰苦奋斗的故事,带领少先队员学习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大别山精神等,广泛深入开展“出彩河南人”楷模发布厅进校园活动。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儿童化解读,在少先队员心中埋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理想种子,从小培育少先队员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的萌芽。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少先队教育之中,帮助少先队员明德修身,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少先队员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
(二)深化少先队组织改革创新,持续激发少先队员光荣感
3.健全组织体系。构建覆盖广泛、动员便捷、校内外有机衔接的少先队组织体系。强化学校组织基础,在中小学校全面规范建立少先队大、中、小队组织,补齐中学少先队组织建设短板,大力加强民办学校、农村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开展“城乡少先队组织结对”活动。加强区域化队建,拓展校外少先队组织,在社区、农村、青少年宫等校外场所建立大队或中队。
4.激发组织活力。坚持全童入队,实施分批入队,加强分段教育,严格推优入团,建立健全覆盖队前教育、队中培养、团队衔接的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持续激发少先队员光荣感。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规范开展一至四星“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进一步加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的评选力度。探索少先队仪式教育体系,普遍开展入队、队会、离队等少先队仪式。在中小学规范建立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等少先队组织文化阵地,常态化开展相关比赛活动,让队组织活跃起来。推动各级团报团刊、队报队刊进校园,中小学校为大队辅导员和少先队队室各配备不少于1份队报、队刊,有条件的可配备至中队。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少先队标志标识的规范使用和保护。
(三)突出实践育人特色,不断推动少先队社会化发展
5.完善社会化工作体系。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为统揽,分层系统开展学工、学农、学军和生产一线等岗位体验,开展文化体育、科学普及、志愿服务等丰富生动的实践活动,带领少先队员走进社会大课堂,在实践中锻炼成长。用好农村自然资源“活教材”,广泛开展“少年农科院”等实践活动。落实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的要求,加快推进活动课程内容建设。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等各类社会资源,建设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让少先队员就近就便参与校外实践活动。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与少先队组织建立联建共育机制,为少先队实践教育活动提供支持。各地新建、整修相关文化设施时,条件具备的要开辟少先队员活动场地。常态化开展“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深化少年军(警)校建设,探索开展“豫港澳台少年手拉手”交流活动。动员广大“五老”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6.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影响力。研究制定少年儿童文化产品发展规划,推出河南省少先队专项出版文化工程,每年大力扶持并持续推出优秀少先队文化产品。加强新闻媒体对少先队的宣传报道力度和队报队刊建设,开设红领巾特色广播电视栏目,推进融媒体改革。持续净化网络环境,依法坚决打击网络有害、错误信息,为少年儿童营造绿色、纯净的网络空间。推进少先队组织上网、工作上网、服务上网,加强少年儿童、少先队相关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全媒体时代少先队的思想引领力。
(四)严格政治标准,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7.强化政治锻造。突出政治要求,健全少先队辅导员准入和退出机制,配齐配强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加强少先队总辅导员队伍建设并保持相对稳定。中小学校按照德育主任层级配备大队辅导员,规模较大或集团化办学的学校应当设立副大队辅导员岗位。大力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既可由班主任兼任,也可由其他学科老师兼任,规模较大的学校可探索配备少先队活动课专任教师。新聘任的大、中队辅导员须为党员或优秀团干部、团员,注重从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中发展党员。强化政治培训,研究制定全省少先队辅导员教育培训规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核心内容,鼓励少先队辅导员积极参与各级“红领巾巡讲团”建设,不断提升少先队辅导员的政治能力。按照“总体统筹规划、分级分类负责、整合培训资源、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结合实际构建少先队辅导员教育培训体系。扩大河南省“国培计划”中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规模,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学分登记等制度机制。大力加强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聘请优秀党员、团员、团干部和各条战线先进人物、“五老”、符合条件的优秀家长等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
8.创新评价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少先队辅导员评价机制,突出少先队活动效果和育人实效,拓宽教育成果和研究成果认定范畴。将大、中队辅导员年度考核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由县级少工委研究制定考核指标并参与具体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加大对少先队辅导员参评职称的支持力度,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将大、中队辅导员的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任职年限。各级团委、少工委表彰的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要与同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同等对待。少先队辅导员在工作年限、工作量、相关业绩等方面与学科教师、思政课教师同等对待。各级团委、少工委单独举办或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的少先队辅导员交流活动等,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学科或思政课鼓励范畴。辅导员承担的少先队工作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与学科或思政课讲座、交流活动同等对待。辅导员参加的各级团委、少工委发布的课题,与参加教育部门发布的课题同等对待。根据《少先队辅导员称号等级评定办法》,结合河南省教育系统名师、骨干培养办法、方案等制定评定细则,开展骨干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特级辅导员等级称号评定。将符合条件的少先队辅导员作为各级总辅导员、少先队学科教研员和教育部门、团委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各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与同级教育部门学科名师工作室统筹规划、建设。
9.加强学科建设和发展支撑。加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团校和相关高校、少年儿童研究机构对少先队工作的理论研究。河南省社会科学基金、各级各类社科基金、教育科学课题设立研究专项。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小学教育等师范类本专科专业必修课程内容。支持和鼓励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下设立“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研究方向,逐年扩大招生人数(含非全日制)。在各级基础教研部门设立少先队学科专、兼职教研员,各级教科院(所)加强对中小学少先队工作的教育科学研究。加强各级少先队工作学会建设。建好用好全国少先队辅导员网络集体备课平台、河南省少先队辅导员专业课网络学习平台。
三、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10.强化党委领导责任。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地方各级党委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名誉主任,各级政府明确一名负责同志联系少先队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少先队重要工作的研究协调。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在党建考核中作为单列内容。学校党组织每学期专题研究少先队工作应不少于2次。在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少工委,将学校少工委主任培训纳入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培训体系。在条件具备的街道社区、农村等建立少先队活动组织。
11.明确各级党政职能部门责任。宣传、网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对优秀少年儿童文化产品生产创作的支持力度和对少先队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文明办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的重要评价指标,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对少先队工作的支持。科技、体育部门要支持少先队开展科学普及、科技创新、体育锻炼等活动。公安、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做好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和保护工作,网信部门按照省少工委认定事项,依法处置属地内涉少先队标志标识有害网络信息。财政部门要支持做好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相关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少先队辅导员待遇保障、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少先队评选表彰支持力度。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为少先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12.履行全团带队责任。省市两级团委负责同志、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各级团的委员会成员制度化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职能部门要对少先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加强各级团委少先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团委应当明确承担工作职能的部门和人员。同级团委少先队工作部门干部、少工委委员、优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等作为少工委办公室骨干力量。加强中小学校和社区、农村等基层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直接领导,符合条件的团组织负责人应当担任同级少工委副主任。
13.强化教育部门协同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基础教育改革的总体规划,纳入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年度计划应当征询同级团委、少工委意见。各级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德育工作者、教师培训中,增加少先队工作内容。要将各级团委、少工委组织的辅导员培训课时纳入教师培训课时。省、市、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建立定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重大事项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按照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相关规定,组织同级团委和教育部门干部互相挂职兼职。细化对中小学校督导评估中的少先队工作相关指标,聘任符合任职条件的同级少先队总辅导员或少工委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当地政府督学,由当地少工委适时牵头开展联合调研督导。将“红领巾奖章”、实践活动、荣誉激励等学生在少先队组织中的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支持少先队开展校内外实践活动,简化审批流程。
14.加大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各级政府应统筹考虑区域内少先队员人数等因素,足额将少先队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少先队员首次佩戴的红领巾、队徽徽章、“红领巾奖章”由中小学校免费统一配发。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立辅导员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15.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作用,积极动员家长支持参与少先队工作。培育和发展更多少先队工作的社会组织,加大关于少先队校外实践活动、服务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少先队员创设亲情陪伴、心理辅导、兴趣培养、权益维护、社会托管等更多公益项目,形成社会化教育服务机制。发挥少年儿童工作领域专家学者、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的支持作用,推动各方面力量加入到少先队工作之中。
来源:《河南日报》(2021年09月07日 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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