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个人刘杜秀同志先进事迹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和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刘杜秀同志获评“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个人”,为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现刊发先进典型事迹。
刘杜秀,男,1965年3月出生,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进入原宁冈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龙市法庭一级法官。他扎根龙市法庭三十五年,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生命线,用忠诚敬业诠释着一名基层法官对审判事业永无止境的追求,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
素质过硬的专业法官。作为基层法庭的老党员,刘杜秀自觉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几十年的工作经历,刘杜秀同志深刻感受到随着时代变迁、经济发展,矛盾多样性和复杂性的转变,更深知学习是一个人获取知识、提高素质、增长本领的重要方式。法庭的工作繁忙而繁琐,但他总能“忙里偷闲”,电脑搜索栏中检索最多的就是中国裁判文书网,办公桌上堆满了各种因多次翻阅而破旧的书籍,每本书籍都写满了心得注释,摘抄笔记本也多达十余本。丰富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让他年审结案件数在井冈山法院名列前茅,近三年受理案件839件,结案824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21%,调撤率62.86%。
田间地头的乡村法官。基层是为民服务的“最前沿”,也是攻坚克难的“第一线”。无论是家长里短的婚姻关系还是日常琐碎的邻里矛盾,无论是田间地头的水源矛盾还是差之毫厘的山林纠纷,他总能够对所有案子不抛弃、不放弃,细心的以情动人,以法服人,把调解贯穿于始终,于是同事们都说他是个“犟脾气”。2020年11月,在审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过程中,当事人矛盾突出,化解纠纷极为困难,在经历了多次碰壁,他始终不愿放弃,每天亲自上门,把法庭搬到田间,坚持当场协调,当即处理,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处理。刘杜秀认为“在现场勘验调解要比在法庭提问多次更能解决问题”,于是之后的每个月,他都要带着书记员将庭审现场搬到老百姓身边,开展巡回法庭,把司法资源送到群众身边。
无闻奉献的清廉法官。公正清廉是法官应当秉承的初心和使命。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刘杜秀始终严格遵循实体和程序双公正司法理念,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规章制度。他不仅是做公平捍卫者 ,也是群众贴心人。2020年9月,一位因交通事故导致腿疾的湖南籍男子前来法庭咨询起诉事宜,称无钱回家,刘杜秀询问其车费,该男子表示需要50元车费。但考虑到该男子有腿疾,且途中可能需要多次打车、转车,刘杜秀当即自掏腰包给予其200元。同事知道后均担心他被骗。但刘杜秀说:“如果是真的,就因为没有五十元车费导致他露宿街头、有家无法归,我明知而不做,那便是我的过错了。两百元于我是小钱,于他却是非常重要的钱啊。”这样事情也经常发生,但刘杜秀总认为自己能力有限,能做的很少,但是尽力去做就好。于是在救济别人时,他总是大方的,但对自己却是最“小气”的,哪怕是用了十年的水杯,洗的发白的布鞋,已有破洞的雨衣,他总不舍得扔,同事总是打趣他,说他如此节俭省下的钱却总是“不翼而飞”,其实飞向了哪里,大家都心知肚明。
编辑:黄伟
校对:谢旖
核发:汪启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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