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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封关在即,热点问题Q&A:物品税收政策篇
我们继续为大家答疑解惑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封关运行后“一线”“二线”通行的注意事项这一期一起来看看物品税收方面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吧!
Q1.什么是物品?A
物品主要包括行李物品和寄递物品,前者通常是随身携带的,比如随身携带的箱包、购买的个人使用的生活类商品物件等;后者通常是通过包裹、邮件邮寄的。物品不具有贸易性质。
不是。“一线”放开主要是对允许进境的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予以免税进入。对于禁止类、限制类物品,和拱北口岸等其他全国口岸一样,禁止或限制进出境,例如,武器枪支弹药、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等物品在“一线”均禁止入境。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的物品不适用上述情形。
*旅途必需物品主要包括在旅行中必备的衣着、洗漱、移动通讯工具等自用日常生活用品,不包括非本人自用、馈赠他人或以出售等为目的的物品。旅途必需物品的数量和类型由海关综合研判裁量。
*从内地寄往合作区、从合作区寄往境外、以及从境外寄往合作区均参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和内地其他区域没有区别。
目前,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将进口的免税或保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销售给个人的,需缴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并补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因此在区内流转销售到消费者手上的商品都是已完税商品,不再是免税物品。目前合作区仅有出境免税店。
通俗来讲,主要看旅客的经常居住地。
如果常住地在内地,那么经“一线”或“二线”时就属于居民旅客,例如,常住地在境内的内地居民、港澳居民。
如果常住地在境外,那么经“一线”或“二线”时就属于非居民旅客,例如,常住地在港澳的港澳居民、其他境外人员。
来源 | 南方网
编辑 | 卢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