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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1 年杏坛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水乡杏坛 2021-08-29



2021 年杏坛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佛山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 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发〔2019〕11 号)、 《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 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 号)、《佛山市顺德区科 学技术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 2021 年高新技术企 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1〕13 号)、《顺 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15 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 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1〕8 号)等文件精神,结 合杏坛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年满 6 周岁(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且未具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杏坛镇各公办小学 的招生规模及本年度各村(居)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划定各 小学的招生地段范围。严格执行招生规划,各小学班额控制45 人/班。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加强招 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 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三)坚持分类分批录取原则。提前批录取西山小学高 新区学校杏坛本地户籍生;第一批录取户籍生;第二批录取 政策性借读生(含高层次人才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 象子女、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高新区指标生、高新技术企业 或重点扶持企业指标生);第三批录取普通借读生。


生源界定

(一)户籍生

1.人户一致的本镇户籍生。即学生与父(母)同一户籍, 户口簿户主名与房产证房主名一致(或户主与房主系直系亲 属)、户口簿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此类学生分为楼盘户籍 生和非楼盘户籍生。

2.申请跨学区入读镇面学校的本镇户籍生。此类学生必 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才可以申请跨学区入读桑麻小 学、杏坛中心小学、昌教小学这三间镇面学校(下称镇面学 校)。

(1)适龄儿童户籍在上述三校招生区域外,但父母在 镇面购房的本地户籍生;

(2)父母一方有上述三校招生区域内的户籍,但适龄儿童非镇面学校学区户籍。


(二)政策性借读生

1.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 通知》(顺府办发〔2020〕15 号)文件执行。

2.优教服务对象子女:符合广东省、佛山市相关规定条 件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有人适龄随迁子女、因公殉职 或伤残基层干部适龄随迁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佛山市引进 人才随迁适龄子女和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子女。

3.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 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 府办〔2019〕11 号)文件所规定的政策性借读生条件之一的 新市民适龄子女。

4.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高新区指标生:具体认定标准由 顺德高新区管委会制定。

5.高新技术企业或重点扶持企业指标生:按照《佛山市顺德 区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 2021 年高新技 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1〕13 号) 和《2021 年杏坛镇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杏经 发〔2021〕6 号)执行。


(三)普通借读生

除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之外的持本镇有效期内居住 证的佛山市新市民适龄子女。


招生录取安排

(一)提前批招生录取安排

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杏坛本地户籍生录取属于提前批, 具体招生办法按照《2021 年杏坛镇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一年 级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二)第一批户籍生招生录取安排

1.招生顺序

(1)人户一致的本镇户籍生。按以下招生范围录取:楼盘户籍生:

①户籍地在景泰花园、中博城果、佳兆业可园、嘉信绿 景花园、涛汇豪庭的学生,由中心小学录取;

②户籍地在金海岸花园、美的时代城、和泰居、创富公 寓、德福华府、天宝豪庭的学生,由桑麻小学录取。

③户籍地在顺宝花园、明珠楼、明日桃园、港杏豪庭、 海云堡、海俊达上苑、凯盛广场、胜达名居、御景轩、杏坛 教师楼、杏中教苑、碧桂园美的水木清华、万科金域学府、 北河泽公馆的学生,由昌教小学录取。


非楼盘户籍生:

各村(社区)的非楼盘户籍生,由户籍所在地归属的学 校录取。(见附件 3)


户籍生原则上入读户籍所属学区学校,其所属学区学校 学位不足时,则按入户学区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读,未能解 决的户籍生由杏坛镇教育办公室视其居住地统筹安排到其 他学校入读。


(2)申请跨学区入读镇面学校的本地户籍生。如镇面 学校招收完人户一致的户籍生后仍有学位剩余,此类学生根 据《杏坛镇户籍生跨学区入读镇面学校积分标准》(见附件 6)参与积分排位,按照“积分优先,参考志愿”的原则录 取。如出现末位学位有多个报名者同分的情况,则先按购房 时间先后顺序再按社保年限长短顺序录取。未能录取的户籍 生须返回户籍地所属学校就读。


2.报名及录取的办法、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5 月 7 日。(特别提示:除了提前批已被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录取的 45 名 杏坛镇本地户籍生,其他户籍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 报名,否则视为放弃学位,具体网上报名程序及相关安排另 行通知。)


 (2)线下领取报名表:2021 年 5 月 6 日—7 日,在各小 学门卫室凭户口本和相关资料领取《2021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 级户籍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 5)或《杏坛镇小学一年级 本地户籍生跨学区入学申请表》(见附件 6)。


 (3)线下报名时间:2021 年 5 月 9 日―1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特别提示:逾期提 交报名材料的适龄儿童,如所属学校已满额,由杏坛镇教育 办公室统筹安排学位) 


(4)线下报名方式: 

①人户一致的户籍生:父母或监护人前往户籍所属学区 对应的小学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②申请跨学区入读镇面学校的户籍生:父母或监护人前 往房产或者父母一方户籍所属学区对应的小学报名,并提交 相关材料。 


(5)积分公布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6)积分查询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14 日,如积 分申请人对相关积分有疑问,可拨打 27388315 进行查询。 


(7)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8)线下学位确认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人户一致的户籍生。

 ①《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户籍生入学申请表》;

 ②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所在页)及复印件;

 ③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 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2)跨学区申请入读镇面学校的本地户籍生。

 ①《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户籍生跨学区入学申请表》;

②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所在页)及复印件;

 ③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 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④出生证、房产证明、社保证明和幼儿园就读证明。


(三)第二批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录取安排

1.录取顺序

(1)招录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高新区指标生。

 (2)招录高层次人才子女和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 适龄子女。

(3)招录高新技术企业指标生及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 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4)招录杏坛镇重点扶持企业指标生。


2.报名及录取的办法、程序

政策性借读生根据《2021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 读生积分标准》(见附件 9)进行积分排位,按照“积分优 先,参考志愿”的原则录取。申请人在镇面无房产,则不安 排镇面学校学位。如出现末位学位有多个报名者同分的情 况,则先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再按社保年限长短顺序录取。

(1)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20 日。(特别提示:所有政策性借读生均要在规定时间内进 行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放弃学位,具体网上报名程序及相关 安排另行通知。)

(2)线下领取报名表:2021 年 5 月 6 日—7 日,请家长 到我镇任意小学门卫室领取《政策性借读生分类及相关材料 一览表》(见附件 7)、《2021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 借读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 8)、《2021 年杏坛镇小学一 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统计表》(见附件 9)。家长领取上 述材料后,应在正式报名前办理好各种积分项目的佐证材 料,逾期不接受家长补交材料。

(3)线下报名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5 月 22 日,上 午 8:30-11:30,下午 2:30-5:30。(4)线下报名要求:政策性借读生只能向有学位的学校 报名并提交资料。家长可以在入学申请表中填写四个志愿, 但只允许向第一志愿的学校报名,不得向多所学校提交报名 资料。

(5)线下报名方式:适龄儿童家长持《2021 年杏坛镇小 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2021 年杏坛镇小学 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统计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 复印件到第一志愿的学校报名。

(6)资料审核与录入:各校受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名 资料的真实性,确认其具备报名资格。并对家长提交的材料 进行分类,做好记录。

(7)资料保存与复核:各校受理人员审核资料后,须将 报名资料入袋保存,并在报名结束后统一交镇教育办公室复核。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各校报名材料的审核情况,将有疑点 的材料交职能部门审查。

(8)积分公布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

(9)积分查询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2 日如积分申 请人对相关积分有疑问,可拨打 27388315 进行查询。

(10)录取名单公布时间:2021 年 6 月 4 日。(11)线下学位确认:已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需按学校 指引进行注册,2021 年 6 月 6 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 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②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③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所在页)及复印件;

④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 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2)其他政策性借读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②《杏坛镇小学招生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统计表》;

 ③与积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⑥政策性借读生相应类别的证明材料。


(四)第三批普通借读生招生录取安排

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招收完后仍有剩余学位,将用于 普通借读生招生。根据《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 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 号) 精神,普通借读生招生实行积分排位,按照“积分优先,参 考志愿”的原则录取,剩余学位录完即止。普通借读生积分 申请人必须符合如下三个条件之一:一是现在杏坛镇内居 住,且居住证满一年以上;二是在杏坛镇内具有房产;三是 目前在杏坛镇内购买社保,且社保满一年以上。


1.报名及录取的办法、程序

(1)领取报名表:2021 年 6 月 1 日—4 日,在杏坛镇 综合治理办公室新市民事务科领取报名表格,包括《2021 年 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 11)、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 表》(见附件 12)、《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表》 (见附件 13)、2021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积分 申请资料清单(见附件 14)。其中,《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 服务管理计分表》仅供家长了解各积分项目的内容以及积分 标准。家长领取报名表后,应在正式报名前办理好各种积分 项目的佐证材料,逾期不接受家长补交材料。其中卫生防疫与计划生育项目的积分必须由家长提前办理(持《佛山市新 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及相关材 料到各村居计生协管员处办理,各村居计生协管员打分后签 名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11 日,2021 年 6 月 15 日—17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为确保报名工作有序进行,对居住在各村居的普通借读 生分片安排报名时间,请各普通借读生家长按照以下时间前 往杏坛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新市民事务科报名:


(3)报名地点:

杏坛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新市民事务科 (杏坛镇杏龙路 330 号,即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左侧 100 米)。

(4)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 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和积分项目的相关佐证材 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杏坛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新市民事务科报 名。

(5)资料审核与录入:受理人员须严格审核报名资料 的真实性,并将家长提交的材料分类录入网上积分系统,由 各相关部门在系统上进行对应项目的打分,所有项目积分相 加就是该申请人的总积分。

 (6)积分公布时间:2021 年 6 月 24 日。 

(7)积分查询时间:2021 年 6 月 24 日—25 日。如积 分申请人对相关积分有疑问,可拨打 27388397 进行查询。 

(8)录取分数线公布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布普 通借读生录取分数线。

(9)如出现末位学位有多个报名者同分的情况,则先 按社保年限长短再按居住证年限长短顺序录取。(10)录取结果公布: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布录取的 普通借读生名单。 

(11)学位确认:已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学校的指引进 行注册,2021 年 7 月 3 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 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1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 13表》;

(2)与积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 成疫苗注射的证明); 

(5)已打分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 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


五、其他说明

(一)在其他区域曾经入读小学并已取得学籍的儿童, 不得报名入读一年级。如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报读者,学校将 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二)上地村户籍生招生办法与 2020 年相同,允许上 地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报读全镇任何学校(如报读西山小学高 新区学校则按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执 行),各校对报读本校的上地户籍适龄儿童,均按第一批户 籍生的待遇进行录取。

 (三)2021 年 9 月起,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和昌教小学 的一年级新生将不再提供中午午休宿位。

(四)申请人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 不予办理入学申请。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 相关法律责任。

 (五)如出现招生过程中已经确认学位,但开学后没有报到的情况,此类自动放弃的学位将不再安排学生递补。

 (六)本学期起,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将采用网上报 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方案和安排另行 通知。

(七)文件查看地点。招生文件在各公办小学、幼儿园、 各村(社区)公告栏、“水乡杏坛”微信公众号以及杏坛教育 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均可查阅

(六)本方案由杏坛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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