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A作为一个新的话语分析学科,是在整合话语分析的研究范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研究目的超越话语结构、话语功能、话语和社会的关系[55],而是研究语言和意识形态、权力之间的关系,并且试图通过语言研究来实现社会文化维度的变革[46:19]。CDA以其开放的研究途径和方法、多样化的理论基础以及宏大的政治理想,给研究者带来了一个话语分析的宏伟蓝图,也因此导致其核心概念长期以来缺乏统一、合理的界定。下面拟结合哲学、社会学知识重新探讨CDA中的“意识形态”、“权力”概念及其与话语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引发的“批评”的内涵问题和CDA与PDA的关系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对CDA作为一个学科的几点认识。
3.1 CDA中的“意识形态”和“权力”内涵问题“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各家权力派别的必争之地。但是它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难以定义,长期以来引起不同学术领域的困惑[46:25]。CDA中的意识形态概念来源于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但是在先后这两个阵营中都没有形成关于意识形态的统一观点。这无疑给今人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和使用造成了一定的混乱[52:10]。CDA研究者们,从各种不同角度,对意识形态进行描述或定义。Kress & Hodge[19:6]将意识形态定义为一个从特定观点组织起来的观念系统。Fowler[10]将它等同于“信仰”、“价值观”、“理论”、“命题”等含义。Fairclough[6]将它定义为“人们没有意识到的、隐含于其语言交际习俗中的常识性设想”。Van Dijk[28]将它定义为“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认知基本框架”。“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哲学术语首先由18世纪法国哲学家Tracy提出,其基本含义是“关于观念的科学”[52:7],它是一个没有价值判断的中性概念。作为超时期的术语,意识形态随着社会历史发展,其内涵不断发生变化,有其漫长的语义变迁史。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的“虚假意识”,是统治人民的精神工具。但列宁认为,意识形态并非统治阶级专属,被统治阶级也有意识形态。而随着人群关系逐渐由阶级关系变为阶层关系,意识形态成为社会学意义上的一种普遍现象[50:127]。后工业社会,商品生产与现代科技合谋,成了新的意识形态统治,物化的结构成了新的意识形态的基础。阿尔都塞指出,意识形态在此时已具有物质性,一种意识形态总是存在于一种机制(apparatus)、它的实践或诸种实践之中[40:134]。“当意识形态具备了物质性,那么它就必须是历史的,要在具体的语境之下阐释。对意识形态做出任何本质的定义都只能是一种谬误的社会知识,因为它确实是一种包含主体意图的语词政治。”[50:130]哲学领域对意识形态的历史发展研究表明,意识形态已经不是一种所谓统治阶级的虚假、误导性的观念体系,而是语言使用中隐含的各种观点、信仰、价值观、态度等意义。这时的意识形态就已经是超越党派的、泛阶层的社会的普遍的话语现象,甚至连科学话语都具有意识形态效用。意识形态具有动态性[21]和实践性特点。“权力”是一个政治和社会学领域中的概念,指的是一个人对他人产生一种自己想要的、已经预见的效果的能力。权力通过语言达成权威、操纵和劝服[26:18]。Gramsci[12]将权力等同于盟主权(hegemony),是指统治阶层通过文化操纵控制大众的一种策略,是一种通过“认同”( consent)而非“强制”(coerce)实现的“软权力”。Foucault[9]提出知识权力论,认为权力和知识相互隐含,知识是权力关系的效果,权力内嵌于知识之中。和Gramsci 一样,Foucault 也强调权力不是统治阶级从上至下强加给下层民众的,而是自下而上在一些“微技术”层面通过学校、医院、监狱等机构实现。Bourdieu[4]提出符号权力(symbolic power)理论,认为权力很少通过显性的物理力量实施,而是变形为一种符号形式,并且赋予合法性。他认为,符号权力的动态性掩藏得如此之好,以至于结构主义学派的学者没有发现它的存在。Fairclough[7:1]指出权力是关于话语事件中参加者之间的不对称和在特定社会文化语境中控制语篇生产、传播和消费方面不平等的能力。上述对权力的理解至少包含了三个方面可供CDA借鉴:一是权力并非是强制性的、外显的,而是隐性的支配;二是权力是通过市民社会中的普通机构的话语实践实施的;三是权力隐含在符号和话语中。在语言、意识形态、权力三者的关系上,可以认同的是,意识形态和权力隐含于语言中,通过语言使用得以体现。意识形态和权力又是什么关系呢? 批评话语分析权威论著中很少明确描述。Van Dijk[29:372]在谈到二者关系时说道,“在现代社会,权力的实施,日益通过意识形态、特别是语言的意识形态工作获得”。有学者认为,因为意识形态使得交际参加者之间权力关系的不平衡隐性化,所以它是为维持不平等的权力关系服务的。意识形态是话语和权力之间的中介因素[51:21]。这些关系的描述似乎有道理,但是在实际的话语中怎样体现或者到底有哪些具体的表现,恐怕谁也说不清。也就是说,这种关系在话语分析中没有可操作性。从以上关于话语、意识形态、权力及其关系的讨论中,我们可以推断,语言使用中处处体现意识形态和权力关系。这种意识形态具有普遍性和中性化特点,它既不具有贬义,也不具有专属性,而是任何语言使用者在语言使用中必然带有的特性,即语言使用者的一种态度、观点、信仰等。权力关系就是话语参加者之间的“支配”关系,作为一种“软力量”存在于语言使用中。既然意识形态和权力是语言使用中的普遍现象,那么CDA就应该关注所有话语现象,而不是专门关注权威者话语中的意识形态和权力体现。
3.2 “批评”的含义问题“意识形态”和“权力”在话语中的普适性和中性化,意味着CDA研究对象的大众化,随之需要讨论的是CDA的另一个关键概念:“批评”。通常,Critical(Criticism)表达一种否定的评论意义,与表扬相对;有时表达肯定和否定兼而有之的评论意义(如文学、电影、音乐及戏剧批评)。批评也可能是非评估性的,如critical thinking 指的就是认真、系统、有意识的思考,没有必然的评估目标[18:29]。在社会批评和话语批评的视野中,对“批评”的定义和解释可谓异彩纷呈,大致可以概括如下几种:1)“批评”指抱着一种政治态度,分析话语中的权力关系、意识形态等,并且关注、试图改变社会不平等状况;2)对现存话语分析范式,包括语言研究的规范性范式的否定;3)对语言意义和用法提出质疑或深思,或描写、说明、解释语言的形式与功能之间的关系,包括语言形式与权力关系[45]。Wodak[37:9]指出,“批评”就是采取一种明显的政治立场,通过自我反省的方式揭示社会问题,同时强调将“批评”结果运用到如教师、医生、公务员的讨论会,或撰写专家意见、设计学校教材等实际行动中的重要性。可见,她的“批评”更是侧重于揭示社会问题和改变社会,而与话语分析本身无关。不过,Wodak & Meyer[39:7]又有新的解释,他们认为“批评”广义上是指将社会政治责任和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建构联系起来,也就是“将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显现出来”。我们认为,既然CDA研究的对象就是任何话语中表现的意识形态和权力关系,而这些都是中性的,并非统治阶级的误导性观念,那么“批评”就不存在否定的含义,也无需采取明确的政治立场。将“批评”与改变社会的行动相联系,纯属牵强附会,因为分析话语与变革社会的行动是两种并非直接关联的行为。CDA中的“批评”就是揭示、解释话语中隐含的各种意识形态和权力关系,也就是“祛魅”。“批评”起源于文化、文学领域,在话语批评研究中并没有改变其中性含义。
3.3 CDA和PDA的关系问题CDA专门以揭露社会和政治问题为要务,解构和揭露各种媒体、政治领袖、当权者话语中所体现的诸如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偏见等等,其终极目标是解构现有社会制度,实现权力的平等。CDA的“批评”、“揭露”、“解构”带有浓厚的消极色彩,实现社会变革更是带有斗争意味,但是没有积极的改进方法。针对这个问题,CDA圈内有人提出了异议,建议将CDA的消极行为变为一种建设性行为,或者提出CDA的目标应该是“设计”而不是“批评”。Martin于1999年在英国伯明翰召开的CDA国际研讨会上宣读了题为“积极话语分析:团结与变革”(Positive discourse analysis:solidarity and change)的论文,第一次提出“积极话语分析”这个全新命题,引起了与会者的兴趣和争论[60]。该文发表于《英语研究》2006年第4期。Martin主张话语分析的目标不只是消极批评时政,更要积极建设平等友好的社会。他说,“我认为我们需要将对社团的关注作为补充,考虑使人民如何团结在一起,在世界上赢得自己的空间——通过权力的重新分配,而非通过斗争的方式。”[22:24]对PDA与CDA的关系,国内学者有过研究,如朱永生[60]、黄会健、冷占英和顾月秋[42]、胡壮麟[41]等。这些研究认为,PDA是针对CDA在研究目标和语料选择的偏向性这样一个不足提出的,其动机和研究的语料正好和CDA相反,因而是对CDA的反拨,但是它们的哲学基础相同,分析方法也相同,并不是对CDA的否定,因而应该看作一种延伸和补充[42;60]。另外,CDA的解构和PDA的建构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二者相辅相成[41]。换言之,解构和建构是话语分析的两个方面。胡壮麟[41]进一步例析了CDA和PDA在同一语篇中的共现现象,说明二者交替使用是根据语料性质而定。我们认为,PDA是在CDA基础上提出的,主要是针对CDA为达到平等和解放而采取的批评和解构手段,提倡通过“友善”、“和谐”的话语分析建立一个和谐的生活世界。这对CDA的局限性和激进路线提供了很好的补充,也是话语分析的另一种选择。不过当我们重新认识CDA以后,PDA与CDA二者之间关系值得重新确定。如前所述,话语中的意识形态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语言使用者的态度、观点、信仰等;权力关系就是话语参加者之间的“支配”关系,作为一种“软力量”存在于语言使用中。因此CDA的研究对象就不只局限于机构话语和权威者话语,而是包括一切话语现象,如文学话语、日常对话、书信和网络聊天话语等。随着研究对象的普遍化,批评也就不存在“揭露”、“否定”等消极含义,而是表达“客观、公正地解释”这样一种中性意义。基于上述前提,我们认为:首先,当CDA成为一种去政治色彩和斗争意义的普适性的话语分析范式的时候,PDA就是CDA的应有之义,已经包含在CDA之中。这个观点也得到Flowerdew[8:189]的赞同。他指出,PDA与CDA形成一种伪对立(false opposition),“批评”本身就包含消极与积极、解构与建构。其次,PDA和CDA有相同的哲学基础,都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也一样,都是采用系统功能语言学以及评价理论等为分析工具,仅仅是研究动机的不同,分析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区别。如果有区别,也是因为语料本身的不同而导致的结果。再次,从现有的PDA研究看,没有理论和方法论创新,因此也没有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