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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 朱城:《汉语大字典》释义的准确性问题

朱城 语言服务 202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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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辞典作为具有规范性、典常性的工具书,释义的准确性无疑是字典的首要要求和衡量其科学性的主要标准之一,同时也是难度甚大,需要不断努力才能达到的理想目标。当然,辞典释义的准确性也是相对的,而且涉及多个层面,可以设置多重标准。综合前修时贤的认识,我们认为,在现有情况下,辞典释义准确性最起码的标准,就是义项释文能涵括引用材料中的字词义,且义例圆洽,不冲突抵牾;没有知识性错误乃至明显的缺陷与硬伤;释义文字简略、明确、通俗,符合现代汉语规范;引例典型、贴切、充足,具有时代性。应该说,较之以往的大型语文辞典,《汉语大字典》在释义的准确性方面有了显著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根据以上标准,下面对《汉语大字典》在释义的准确性方面尚有不足的义项条目提出讨论。为方便论述,一般将所议条目的材料全部引出,未引者,以省略号示之。条目下只标页码,不列卷数。此外,对字和词不作严格区分。后面几章亦同。


④引,萦绕。《文选·左思〈吴都赋〉》:“树以青槐,亘以绿水。”李善注:“亘,引也。”(20)

按,此条释义问题较多。首先,“引”即“牵引,引来”,是人的行为;而“萦绕”则为自然状态,两词意义相去较远,组成义项则义有不伦。其次,李善释“亘”为“引”,与“亘”的他义缺乏联系。再次,这段文字系描写吴都城门前的壮观景象:“高闱有闶,洞门方轨。朱阙双立,驰道如砥。树以青槐,亘以绿水。玄荫耽耽,清流亹亹。”既然写的都是物景,若视“亘”为“引来”,则把人的行为掺入其中,似不协适。刘良注:“亘,横也。”此句言绿水横贯在道中;结合下句“清流亹亹”看,刘注较李注为长。综上,此条宜并入“亘”字“ɡèn”音的义项②“横贯”之中。


②治理。《尔雅·释诂下》:“乂,治也。”《书·尧典》:“下民其咨,有能俾乂。”孔传:“乂,治也。”《大戴礼记·曾子立事》:“战战惟恐不能乂。”卢辩注:“乂,治也。”《汉书·武五子传》:“保国乂民,可不敬与!”颜师古注:“乂,治也。”(36)

按,义项释文“治理”所参考的《尔雅》及三条古注都是以单音节的“治”字为释的。“治”在古代系多义多用词。需要注意的是,其常义除动词“治理”外,还有“治理得好”之义,与“乱”相对,是形容词。例如《大戴礼记·虞戴德》:“居大则治。”王聘珍解诂:“治,不乱也。”再如《荀子·天论》:“治乱非天也。”《商君书·弱民》:“治则强,乱则弱。”这些“治”都是“乱”的反面。再看所引例证。引例一的“有能俾乂”应是个问句,意即面对浩浩滔天的洪水,能有人治理好吗?因此,孔传的“治”并非指一般的治理。《尚书》中,“乂”表此义者用例不少,此不赘举。引例二连同上句为:“昔者,天子日旦思其四海之内,战战惟恐不能乂。”“不能乂”,其意当为不能治理好。据我们考察,“乂”作谓语用于句末,一般宜如是为解,若带上宾语,其义则多为“治理”。因此,这两条用例宜置于“乂”的义项③“安定”之中,并将释文调整为“治理得好,太平安定”。兹为本义项补上两条材料:《书·康王之诰》:“则亦有熊罴之士,不二心之臣,保乂王家。”“保乂王家”即保护、治理我们的国家。《书·召诰》:“亦敢殄戮用乂民,若有功。”“乂民”即管理百姓。


②竭,尽。《逸周书·祭公》:“俾百僚乃心,率辅弼予一人。”朱右曾校释:“乃心,犹言尽心。”《后汉书·袁安传论》:“袁公、窦氏之间,乃情帝室,引义雅正,可谓王臣之烈。”李贤注:“乃情,犹竭情也。”(56)

按,这一义项系抽取古注中的相关字眼组合而成。其实,两例的注者并未专就“乃”字为训,且注文用了“犹言”和“犹”,说明其解说之辞是“乃心”“乃情”在句中的特定含义。“乃心”出自《书·康王之诰》:“虽尔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这是周康王夸赞众诸侯之言。孔传:“言虽汝身在外之为诸侯,汝心常当忠笃,无不在王室。”可知“乃心”本指汝心,即你们(诸侯)的心,“乃”是人称代词。由于“乃心”与“罔不在王室”连言,更由于《书》此言的影响甚大,后人遂用“割裂”的修辞手法,截取“乃心”或“乃心王室”表示忠诚于王室(朝廷)。“乃情”则为“乃心”的仿作。可见,朱右曾、李贤注为“尽心”“竭情”,乃是据文合释原词的大意,注中的“尽”“竭”当为特殊组合“乃心(情)”在特定语境中临时产生且共同蕴含的意义,不能认为“乃”字单独具有此义,而将其拆开来分别作解。这正如对“而立”“不惑”“友于”等词不能简单从字面解读,进而确定其单字含义一样。总之,引例中的两个“乃”都是第二人称代词,所以这一义项不能成立。

本文来源:节选自《〈汉语大字典〉(第二版)释义问题研究》(朱城著,暨南大学出版社2015年12月出版)。作者简介:
朱城,中国语言学会会员、中国训诂学研究会会员、广东省中国语言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汉语词汇史、语法史、语文辞书释义等。2002年评为广东省“南粤教书育人优秀教师”,2004年评为“全国优秀教师”。主编出版教材《古汉语语法修辞概要》《古代汉语专题教程》,参编合编古代汉语教材多部。在《中国语文》《古汉语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和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或摘录。出版学术专著《古书词义求证法》《〈汉语大字典〉释义论稿》。


内容导读2010年4月,《汉语大字典》(第二版)修订本面世。修订本后出转精,总体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对于字典的核心内容即释义问题的修订重视不够,成效不显,尚有不少疏误未得到改正补救,从而影响了字典的质量。

本书集中对《汉语大字典》(第二版)释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研究。探求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分类对存在问题的条目进行纠误、正失和补充、完善的工作。全书分为四章:《汉语大字典》释义的准确性问题、《汉语大字典》义项的概括性问题、《汉语大字典》孤例建项释义问题、《汉语大字典》引用古注疏误问题。全书所讨论的义项条目有400多条,共计19万字。

由于《汉语大字典》修订版面世时间不长,目前,专题研究其释义问题的成果不多,只有十余篇论文,尚无专著出版。本书系作者在该领域研究的率先尝试,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1YJA740127)成果,系“语言服务书系·辞书研究”之一种。

内容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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