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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202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开启(附申报指南)
基金办〔202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
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报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将《202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做好202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202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202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紧扣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围绕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牢牢把握出版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推出更多精品力作为中心环节,为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良好思想文化条件。
二、资助重点
国家出版基金重点资助以下八个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优秀出版项目。(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1.深入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及蕴含的深刻学理哲理,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2.深入研究阐释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想脉络、实践历程、内在逻辑,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3.深入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在全民族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2.深入研究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坚持德法兼治,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更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围绕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养文明习惯、涵养文明风尚、弘扬新风正气。(三)经济社会发展1.深入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措施成效,系统总结脱贫攻坚成功经验,全面展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历史意义。3.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解读“六稳”“六保”等政策措施;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强化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加强健康理念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4.深入宣传阐释中央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推进国家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全面增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综合国力。5.深入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6.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哲学社会科学1.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反映哲学社会科学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前沿学科、交叉学科等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最新研究成果,不断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2.立足中国现实,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反映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重大实践创新成果,进一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五)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1.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反映自然科学各领域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成果,强化重点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加强基础医学研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反映工程技术各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成果,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实现优势领域、关键技术重大突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3.着力提高全民族科学素养,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六)文化建设和中华优秀文化传承1.深入研究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特征、核心要素、根本任务、发展方向,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振奋中华民族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2.深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发展优秀民族文化遗产,深入研究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推动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3.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书写记录新时代,着力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宣传扶贫、抗疫斗争中的先进典型,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反映当代文学艺术领域最新原创标志性成果。(七)对外交流1.创新对外表达方式,深入阐释中国道路、中国制度、中国理论、中国理念,展示中国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成就和中华文化独特魅力,传播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形象,让世界更好感知中国、了解中国、读懂中国。2.主动回应国际社会关切,讲好中国抗击疫情故事,介绍中国携手国际社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积极作为和进展成效,充分展现疫情防控斗争中彰显的中国精神、中国优势,展现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3.反映国际前沿最新学术成果,体现国际学术水平,对推动我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八)专项主题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反映建党百年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重点体现中国历史、党史、革命战争史、新中国史、英雄模范人物、重大工程等方面内容的精品成果。凡入选中宣部2020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及2019年度“中国好书”的项目,按“事后补助”要求,以正式出版物申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不占用年度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标。有关申报要求和程序另行通知。
三、项目申报
要求
(一)国家出版基金主要资助优秀公益性出版项目,以图书出版项目为主,同时资助少量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精品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导向。申报项目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
2.代表国家水平。国家出版基金着力扶持精品力作出版,申报项目应当充分体现我国出版业发展水准,代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发展先进水平。
3.体现创新创造。国家出版基金重点资助原创性、思想性、学术性较强并具有重要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出版价值的项目。
4.编校出版质量优良,符合学术著作出版规范。
(三)申报项目成稿率要求:
1.图书项目应当提供不少于60%的书稿。辞书类项目应当提供不少于40%的书稿。丛书类项目提供书稿总量不少于60%,其中各单册图书均应当提供部分书稿。
2.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项目应当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样片或演示版本。
(四)对以下几种情况的项目不予资助:
1.重复出版的项目。
2.未经系统整理研究,只对文献、资料、档案等进行简单汇编影印的项目。
3.一般性个人文集、选集、全集类项目(除非著作者对国家有特殊重大贡献、获得社会广泛认可)。
4.在出版环节或制作环节已获得中央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
5.2020年7月31日前已出版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为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出版机构,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二)申报单位应当立足自身专业定位,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业编辑团队,具备相应出版资质和实施条件。
(三)申报单位应当拥有所申报项目的专有出版权或相关著作权,并确保该项目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四)申报项目数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可申报2项。
2.有以下情形的出版单位,可按要求增加申报项目数量:
(1)获得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特别奖或优秀作品奖的图书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2)获得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仅限图书奖、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奖,不含提名奖)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各奖项不重复奖励)。
(3)获得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先进出版单位奖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4)申报项目中含有“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5)2016—2020年度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不含主题出版项目)数量排名前50位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6)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2019年绩效考评结果通报》中获得申报名额奖励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3.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2019年绩效考评结果通报》中被核减申报项目指标的出版单位,按通报要求减少本单位申报项目数量。
4.申报2—4个项目的,至少1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申报5个(含)项目以上的,至少2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
(五)有以下情形的出版单位不得申报2021年度项目:
1.2020年受到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存在严重导向问题和违法违规情况的出版单位。
2.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2019年绩效考评结果通报》中被取消2021年度申报资格的出版单位。
(六)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资助经费预算表设定的条目、内容和计量单位编制预算,确保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说明清楚。
(七)主管单位要严把政治导向关,并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质量及资金预算等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报送。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国家出版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申请书填报并在线打印一式3份(同时保存电子文档),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1份(图书项目光盘需含申请书电子文档、PDF格式书稿电子文件;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项目光盘需含申请书电子文档、样片、策划方案word文档等。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应单独刻盘),报主管单位审核。书稿电子文件应为经过排版的PDF格式文件,并以单册书稿内容为单位提供(不以章、节为单位),图片、表格、公式等需排入内文相应位置,不单设文件。丛书、套书的各册书稿文件应保存在同一文件夹内。(二)中央部门(单位)所属京外出版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申报。(三)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2020年7月31日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交。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在2020年7月31日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四)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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