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 北京大学中文系及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附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文系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办法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或学术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
二
报名手续
1. 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2021年12月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网报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我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中文系只接受考生报考1个志愿。
2. 提交报名材料
纸质报名材料的寄(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资料共计以下11项,其中(1)—(9)项为所有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10)项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11)项为所有考生选择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的材料缺一不可,所有材料过期不补,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1)北京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硕士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需有校级教务部门或校级档案部门盖章);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以下外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三
选拔方式
四
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中文系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我系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中文系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考核标准。成立由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系主任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中文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专家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和考核,并提交考核结果,经中文系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中文系接受学校博士生招生监督组的全程监督和指导。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中文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
其他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 申请材料提交后,报考类别不能修改,请考生谨慎填写;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 有关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系网站,请确认好意向导师的招生专业后报考相应专业。
4. 若上级部门在2022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系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七
招生咨询
中文系网址: https://chinese.pk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3045
咨询邮箱:gzhwxzsb@pku.edu.cn
八
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2021年9月29日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以考核综 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 2022 年博士研 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汉语国 际教育方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见《2022 年北京大学对外汉语 教育学院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简章》。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 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 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 申请不转档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或研究机构 研究人员。
二
报名申请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09:00至12月6日17:00。
报名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站如下: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报名系统中所填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为我院通知考生的重要方式,请务必确保正确无误并定时查看邮箱信息。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 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学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 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请于2021年12月20日中午12:00之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 达以下申请资料。
2. 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北京大学 202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在首页填写一位意向导师;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正式硕士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个人陈述
(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
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复试时复试专家组将对考生提交的学术研究计划进行打分,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 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
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外语水平证明
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以下英语证明选择一种:
1)大学英语六级550分及以上(2017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2)托福 90 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3)雅思(A 类)6.5 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4)GRE 310 分及以上(2017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5)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2017 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6)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 60 分及以上(2018
年1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使用英语撰写论文并获得学位(2017年9月1日以后获得学位),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 告。
8)其它语种(仅限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语言水平可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A.该语种所在国家级水平考试:达到专业学习水平(2017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并在成绩有效期内);
B.5 年内在该国或地区以对应语言撰写论文并获得学位(2017年9月1日以后获得学位),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 报告。
以上(包括英语和小语种)成绩须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
寄送须知:
申请材料共计 8 项,按序号顺序排列,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寄送。考生如报考我院一个研究方向,请在大信封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方向+申请人手机号。考生如报考我院的两个研究方向,须寄送两份完整的申请材料,放 入一个大信封中即可,请在大信封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方向 1+申请方向 2+申请人手机号。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室, 研究生事务中心(收)。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291。
请使用中国邮政 EMS 或 顺丰快递,快递单上请注明: 博士申请材料。
面交材料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00,下午 1:30-4:30),地址 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返还。
三
选拔与录取
1. 初审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 考核阶段的候选人。
2.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为线上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面试时间预计2022 年3月下旬 (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原则上每人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组专家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 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外语口语水平等方面进 行考察。申请人向面试组专家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 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并回答面试组专家提 出的问题。
3. 录取
复试总成绩由学术研究计划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术研究计划 占比 10%,面试占比 90%。两项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60 分及格,两项考核。
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两项均及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 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 10 个工作日。
四
招生专业目录
五
考核范围说明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语法研究领域:重点考察语言学理论、汉语语法、语法 习得、汉外语法对比及语法教学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词汇研究领域:主要考查 1.系统的汉语词汇本体知识; 2.词汇学语义学理论、词汇学习理论、词汇教学理论;3.运用理论研究词汇问题 的能力;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习得研究领域:重点考察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习得 过程、影响习得过程的因素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师研究领域:重点考察第二语言教师教育与发展理 论、过程和影响因素等,包括教师知识、教师发展阶段、教师专长、教师反 思、教师情感、教师实践性知识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
六
违规处理
七
监督机制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 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八
其他事项
2.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具体事宜见北京大学 2022 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3.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见我院网站“师资队伍”栏目。
4. 若上级部门在 2022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 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5. 本说明由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九
招生咨询
电子邮件: hyzs@pku.edu.cn
网 址: http://hanyu.pku.edu.cn 联系地址: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室,邮编为 100871 对外咨询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00,下午 1:30-4:30) 办公地点: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房间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联系地址: 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邮编:100871 网 址:http://grs.pku.edu.cn/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21年9月24日
本文来源: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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