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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苑 | 陈新仁:基于社会建构论的语用能力观

陈新仁 语言服务 202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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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语用能力指具体交际情境下合适、得体使用语言的能力,相关研究是语用学领域中的核心话题之一。文献检索表明,国内外现有关于语用能力概念的理论界定、语用能力构念的模块搭建等研究工作是以语用学理论中一些带有本质主义色彩的交际观点为指导的,对相关理论探索中越来越带有建构主义色彩的新观点、新方法缺乏足够的关注。随着语用学领域中社会建构论研究范式的逐渐形成,基于相应范式建构全新理念的语用能力理论对现有观念和模式加以必要的补充、革新、完善势在必行。本研究在社会建构论的范式下探讨语用能力的内涵、特征,指出了新旧范式赋予语用能力的不同解读。
关键词
语用能力;社会建构论;语言礼貌

0引言

语用能力指具体交际情境下合适、得体使用语言的能力,发展语用能力研究已经成为二语教学的一个公认的新目标,Thomas(1983),Bardovi-Harlig & Hartford(1996),Scollon &Scollon(2000)等都强调跨文化交际中目标语语用能力的重要性。有关语用能力的相关研究是语用学领域中的核心话题之一。文献检索表明,国内外现有研究主要致力于语用能力概念的理论界定(如Rintell 1979;Fraser 1983;Thomas 1983;Leech 1983;何自然1997)、语用能力构念的模块搭建(如Bialystok 1993;Ji-Young Jung 2002;陈新仁2009)、(二语)语用能力的教学与发展(Olshtain & Cohen 1991;Kasper 1997;Tateyama et al.1997;Rose & Ng 2001;Rose & Kasper 2001;Kasper & Rose 2002;Taguchi 2011;何自然1997;杨满珍2009;刘建达,黄玮莹2012;陈新仁等2013)及其测试(如Hudson et al.1992,1995;Yamashita 1996;Walters 2007;Brown 2001;Golato 2003;Soler & Martinez-Flor 2008;刘建达2006,2007,2008;段玲琍2012)等等。语用能力理论往往都是在语用学一般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从实质上看,现有相关研究工作是以语用学理论中一些带有本质主义色彩的交际观点为指导的,对相关理论探索中越来越带有建构主义色彩的新观点、新方法缺乏足够的关注,因而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随着语用学领域中建构主义研究范式的逐渐形成,基于相应范式建构全新理念的语用能力理论对现有观念和模式加以必要的补充、革新、完善势在必行。为此,本研究引入社会建构论这一全新的视角,对语用能力内涵、特征等做出新的阐释,彰显新旧理论范式赋予语用能力的不同解读。

1现有关于语用能力的界定及其问题

在过去三十余年中,(二语)语言教学得益于语用学的影响,发生了由几乎完全关注语言能力到更加关注语用能力乃至交际能力发展的“转向”。自Jenny Thomas(1983)提出语用能力及语用失误的概念以来,语用学界和二语习得学界都对语用能力进行了探索,就如何发展(二语)语用能力开展了大量的研究。概括而言,相关研究工作呈现下列特点:(1)一些学者从交际的表达和理解两端或其中某一端界定语用能力。早在1979年,Rintell就提出“语用学是关于言语行为的研究”,并进而基于言语行为理论提出语用能力的定义,认为二语学习者的语用能力应该反映在如何产生话语以传达“具体的意图”以及如何解读话语传达的意图。与Rintel的做法类似,Thomas(1983:92)把语用能力定义为“有效地使用语言以实现某种目的的能力和理解在具体情景中的语言的能力”,尽管这一定义中的“实施某种目的”要比实施某个言语行为的外延要宽。根据Ellen Bialystok(1993:43),语用能力包括与特定语境中语言表达和理解密切相关的一些能力:1)使用运用语言执行诸如请求、指示等行为的能力;2)理解说话人真实意图的能力,特别是当这些意图不是直接表达出来的时候;3)按照话语组构规则构筑语篇的能力(如话轮转换、合作、衔接)。还有一些学者只考虑表达一端,如Leech(1983)界定的语用能力则包括语用-语言能力和社交语用能力,前者包括在一定的语境中正确使用语言形式以实施某一交际功能的能力,后者是指遵循语言使用的社会规则进行得体交际的能力。与Leech颇为类似的是,Cohen(1996:254)将语用能力(他称为“社会文化知识”,“sociocultural knowledge”)看作是“说话人确定在给定情境中是否可以实施特定言语行为的能力以及,如果合适的话,选择一个或更多适合实施该言语行为的程式的能力”。与Leech和Cohen不同,Fraser(1983:30)则从理解一端界定语用能力,即听话人确定说话人所言的意思以及识别说话人试图传递的施为用意的能力。(2)很多学者聚焦话语表达所需的语用-语言知识和社交语用知识,认为语用能力是基于上述知识或以该知识为前提的,发展语用能力需要习得相关知识。英语测试专家Lyle Bachman(1990:87ff)提出的被广泛引用的语言能力模式中的语用能力包括施为能力(illocutionary competence)和社会语言能力(sociolinguistic competence)。前者涉及“交际行为及如何实施的知识”(knowledge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and how to carry it out);后者涉及“根据语境得体使用语言的能力”(the ability to use language appropriately according to context)。何自然(1997)根据Geoffrey Leech对语用语言学和社交语用学的划分,将语用能力区分为语用语言能力(pragmalinguistic competence)和社交语言能力(sociopragmatic competence)。前者涉及运用可利用的语言资源实施语言行为的知识,后者涉及包括调节语言行为实施方式的礼貌等在内的社会规约方面的知识。(3)后来关于语用能力的定义逐步增加了礼貌表达、话语组织等新内容,其中对于礼貌的界定基本是以Leech(1983)的礼貌原则和Brown & Levinson(1978,1987)的面子理论为依据的。Ji-Young Jung(2002)的语用能力框架包括:实施言语行为的能力、表达与理解非字面意义的能力、实施礼貌功能的能力、实施语篇功能的能力与使用文化知识的能力。陈新仁(2009)同样认为语用能力是多维的,包括四个方面:语言语用能力、社交语用能力、认知语用能力与语篇组织能力。二者关于语用能力的定义都涉及礼貌的表达能力。上述关于语用能力的研究尽管呈现了关于语用能力的基本内涵,深化了我们对语用能力的认识,但仍存在诸多问题:首先,上述定义基本上都仅涉及说话人的表达(如Leech)或听话人的理解(如Fraser),尽管RinTell和Thomas在定义中都同时提及交际中表达和理解的两个方面,但本质上仍是强调说话人对话语意义的单方面表达,或听话人对话语意义的单方面理解,忽视了交际中的意义(包括施为用意、会话含意)、礼貌甚至交际目标等不是由说话人或听话人单方面确定的,而是由交际双方互动、协商、建构产生的。其次,上述定义基本上都是知识型的,即将语用能力描述成某种知识,概括而言涉及语用-语言知识和社交语用知识,或描述为以上述知识为前提的能力。其背后的假设是:1)这些知识是固定不变的;2)特定形式与特定功能之间的匹配是确定的;3)特定语言形式与特定语境的关系是固定的;4)交际者一旦拥有了上述知识,就能开展得体交际。这些认为语言形式有固定意义、功能、语境等的观念忽视了语言形式在交际中的意义是动态的,可以协商的,甚至可以发生变异的,忽视了语言形式与语境关系的匹配是可以发生临时变化的,会受到交际因素的影响的(Drew 2011)。这些看法对于教学的消极影响是,过于强调事先在课堂中获得语用-语言知识和社交-语用知识,而非让学习者在交际中习得这些知识。再次,上述涉及礼貌表达能力的定义(如Ji-Young Jung 2002)参照的是以Leech(1983)和Brown  & Levinson(1987)的礼貌观为指导的,而这些理论近年来遭到学界的众多批评,其中最新的一个批评是,相关礼貌观带有本质主义,简单地在语言形式与礼貌或面子之间划等号,忽视了礼貌的动态性、复杂性和建构性(如Eelen 2001;Mills 2003;Arundale 2006,2010;Watts 2003,2008;Locher 2004;Haugh 2007,2010)。不仅如此,这些理论过于强调礼貌的文化间差异性,忽视了礼貌的个体间差异性。例如,House & Kasper(1981)发现,德国人在请求和抱怨时的表达方式也比美国人直接,但这一发现并不能说明每个德国人个体都比美国人个体更直接。最后,上述关于语用能力的界定基本上都是基于孤立的、单话轮的、甚至未必是基于真实对话语料加以阐述的(当今语用学研究中较多使用真实语料且具有一定的规模,见季小民,何何2014:31),无法展现言语行为实施可能涉及多话轮的情况、礼貌表达在特定情境下未必礼貌、说话人意义可能在话语序列中经历调整乃至修正的潜在性等等。语用能力理论往往是在语用学一般理论的指导下建构而成的。笔者认为,上述关于语用能力的界定其实是以语用学理论中一些带有本质主义色彩的交际观点(如对语境的认识、话语意义的确定、对礼貌、面子等的界定、对语用-语言形式的意义-功能认定)为指导的。这些传统的语用学理论(如语境观、言语行为理论、会话含意理论、面子理论、礼貌原则等)往往认为言语交际具有下述特点:(1)交际者(特别是交际发起者)带着特定的交际目标进入交际并旨在推进该目标的实现。(2)说话人根据当前给定的交际需要,选择特定的语用-语言形式来传递以实现既定的交际目标。(3)所选择的语用-语言形式具有相对固定的意义与功能,与特定的语境具有内在的联系。(4)说话人发出该话语乃是基于事先存在的、客观的、外在的、当前共享的、给定的语境(物理、社会、心理、上下文);语言选择反映语境的影响。彼此身份(如社会关系)是事先确定的、稳定的。(5)听话人在说话人设想的语境中对具有确定意义与功能的语言形式进行加工,获得与说话人设想一致的意义或信息,当然也可能不成功。上述将言语交际(的目标、意义、语境等)看作是固定的、静态的、不变的、单一的、单方的、给定的观点带有较明显的本质主义。笔者认为,语用能力的理论建构需要吸收相关理论探索中越来越带有社会建构主义色彩的新观点、新方法(如Eelen 2001;Arundale 2006,2010;Watts 2003,2008;Locher 2004;Haugh 2007,2010;Mills 2003)。随着语用学领域中社会建构主义研究范式的逐渐呈现,基于相应范式建构全新理念的语用能力理论对现有观念和模式加以必要的补充、革新、完善势在必行。

2社会建构论视角下的言语交际

2.1社会建构论20世纪80年代末,以捷根(Gergen)(1985,1995,2001a,2001B)为代表的学者提出的社会建构论(social constructionism)是建构主义若干流派中的一种,与社会建构主义有相似也有不同的地方。从与本研究的相关性角度出发,社会建构论的基本观点(另见裴新宁2001;叶浩生2007)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在认识论上,社会建构论认为,不存在所谓的“真理”或“事实”,真理和事实总是相对的;知识不是现实的“映像”、“表征”或“表象”,而是建构的产物;反对本质主义观点,即不承认万事万物都有一个普遍的本质能让人们从复杂多变的现象和过程中找到稳定的特性和共同的特点。(2)社会建构论认为,知识不是个体的建构,而是个人与别人通过协商实现的社会建构,是人际互动的产物,协商的结果,是在学习者与他人共同参与的建构活动中获取的。换言之,知识是共同体中各成员通过对话(dialogue)或交流这一微观社会关系获得的,同样,语言的意义是通过社会性(communal)相互依赖获得的,“意义是通过两个或多个人的协同努力而获得的”,即“我所说的事只有得到你的认可之后才有意义”。(3)知识或意义建构的过程是积极主动的过程,而不是消极的反映过程。每个人的经验世界都是由其个人的头脑创建的,因而决定知识形成的并非外部世界,而是主体的加工过程,对于客观世界的理解和赋予意义是由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每个人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来解释甚至建构事实,主体自身的倾向性在知识的形成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4)社会建构论认为,语言是知识的文化积累、传输和表征的基本形式,知识是通过语言建构的,而作为知识积累、传输和表征形式的语言有各种形式,每一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解释着这些形式。因而,社会建构论在方法论上主张采用话语分析、释义学等多元的方法。该理论认为语言的意义基于情境,语言离开了其特定的外部环境都毫无意义。语言具有社会性功能,语言使用并不是用其作为一种反映世界或表达自我的手段,而是作为我们“在一场游戏中的行动”(维特根斯坦语)。2.2言语交际的社会建构性及其研究近年来,一些语用学家和会话分析学者的研究显示,言语交际(有时)具有以下特点:(1)交际是联动的社会行为(joint social action),交际者如何与对方(甚至第三方)一起用言语做事(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incollaboration with others)。(2)语言形式的意义不是一成不变的;话语意义是交际双方共同建构的(meaning in interaction)。意义表达不是一蹴而就的(not one-shot);理解不是一个简单的还原而是构建过程,因而实际情况可能是:可能全部理解、可能局部理解、可能部分误解、可能全部误解。(3)语境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未必是一开始就明确的,而是在互动中形成的(context in interaction);说话不仅反映语境的影响,而且也是语境的一部分。(4)交际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可能会随交际的进行发生变化(goal in interaction)。(5)彼此身份(如社会关系)是在互动中实现的(identity in interaction)。上述关注言语交际动态性、可变性、不确定性、主体间性或交互性、临时性、可磋商性、能动性、过程性、建构性的做法其实已经带有社会建构论色彩。语用学研究中带有社会建构主义色彩的研究至少可以追溯到Jenny Thomas的meaning in interaction:an introduction to pragmatics(1995),作者在书中强调,话语的意义是在动态发展的话语进程中通过交际双方的磋商产生的。更加明确基于社会建构论开展研究的是带来礼貌研究转向的Watts(2003:20)的礼貌观。Watts区分了politic behavior和polite behavior,指出这两种行为都是交际者建构的结果,在交际过程中总是可以磋商的。Watts(2003:207)认为,礼貌是在动态话语中浮现的、建构的,而不是特定的语言形式本质上就是礼貌的。他认为,评价礼貌或不礼貌不能离开当前语境,同时,考虑到社会互动是“在线”磋商的,因此礼貌理论需要同时考虑交际双方(Watts 2003:23)。同样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8月,《语用学杂志》以专刊形式展开了关于面子的讨论。Robert B.Arundale在《会话中的面子构建:面子,面子工作与交际成果》一文中提出了面子建构理论(Face Constituting Theory),将面子与面子工作解释为交际者在发生交际关系的场景中面对面地进行交流时的动态产物。Arundale提出的交际联合共建模式(Conjoint Co-constituting Model of Communication)认为,交际双方在会话中相互制约各自对话语的解读,面子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交际者在会话中联合共建的交际关系(relationship two or more persons conjointly co-constitute)。Michael Haugh在《玩笑式调侃、(不)友好和面子》一文中运用Arundale的面子构建理论分析了澳大利亚人的玩笑式调侃(jocular mockery),认为玩笑式调侃构建了一种友好的交际关系。此外,学界对于交际中的身份研究也逐步发生了一些深刻变化。一些后现代主义学者(包括传播学家、会话分析者等反对将身份看作是预先存在的、稳定不变的属性,而是认为身份是流动性的、不完整的(fragmented),认为身份是“一种取得的结果,而不是某个固定的东西”(an accomplishment,not a thing)(Tracy 2002:17),人们会根据当前交际的需求改变自己的身份。Tracy(iBid.)对身份的界定则同时包含了两个方面:1)人们在任何交际发生前就已拥有的稳定特征;2)通过话语实现的、随着交际场合变化而变化的动态的、情景化的身份特征。

3基于社会建构论的语用能力观

3.1相关维度从社会建构论视角考察言语交际,我们认为,语用能力应该包括下列维度:(1)与交际对方进行交际目标磋商的能力这一能力意味着,交际者需要认识到交际目标不一定都是在事先确定的,不一定都是一定能够实现的,不一定不可能发生调整或变更的,需要视情况部分或全部放弃原先的交际目标。交际中请求或邀请类预示语例的使用往往能反映这一能力:如果发现对方无法满足请求或接受邀请,除非对方追问,否则立即中止本要发出的请求或邀请是语用能力的一种反映。(2)与交际对方进行意义磋商的能力这一能力意味着,交际者需要认识到交际中的意义不是由语言形式决定的,交际双方对相同的话语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解读,语言的意义不是固定不变的。例如,间接话语往往具有解读的开放性,如何根据语境与交际对象达成该话语意义的理解反映一个人的语用能力。这一能力也意味着,在出现误解的情况下,交际者能够与对方进行磋商,从而达到意义的成功沟通。如此看,说话人合理使用话语修正或重述,或者,听话人发起话语修正(使用求证类话语)等是语用能力的一种反映。(3)与交际对方进行礼貌共建的能力这一能力意味着,交际者需要认识到礼貌不是一个恒定、稳定、确定的概念,不同个体对礼貌的标准、方式等的认定未必一致,认识到语言形式与礼貌不存在绝对的、机械的联系。例如,在特殊语境下(如救人、有求于他人)对语言形式的礼貌认定不能按照常规去理解。此外,在出现礼貌误解的情况下,交际者需要具有修复人际关系的能力。因此,道歉等行为的合理实施如同致谢、祝贺等,同样体现了语用能力。(4)与交际对方共同构建身份关系的能力这一能力意味着,交际者需要认识到身份不是静态的、单一的,而是会随语境变化的,交际中的身份是选择的结果,是通过语言建构的。意识不到这一点,容易发生语用失误,如陈XX请同学吃饭一例:作为主人请客的她在饭菜不足的情况下违背主人慷慨准则,用“我们已经吃饱了”拒绝服务员的添菜建议。表1概括了上述体现社会建构观的四种能力,尽管不一定涵盖了语用能力的全部内容,但总体上反映了言语交际者作为社会成员参与社会交往所需要的一些主要素质。

值得强调的是,上述关于语用能力的阐述应该不只是涉及特定方面(如语用-语言形式、语用规范等)的知识或能力,还包括元语用意识,体现为对交际场合的敏感性、交际双方关系的敏感性、打破常规情况进行交际的能力(这一策略能力原先被忽视)等等。而且,上述语用能力不只是涉及表达和理解的能力,还包括宽容、共情等态度。3.2分析方法探讨带有社会建构主义色彩的语用能力,一个重要的方法论选择是话语分析法(discursive approach)。该方法得益于话语语用学(discursive pragmatics)(Kasper 2006)的发展。从话语语用学角度看,语用能力是“参与者在话语过程中共同构建的一种浮现状态,而不再是个体学习者所掌握的单一、孤立的语用特征”(Taguchi 2011:304)。显然,话语语用学关于语用能力的这一观点与笔者基于社会建构论提出的语用能力观是十分吻合的。事实上,话语语用学在许多观点和方法上都与基于社会建构论的语用能力观是一致的。例如,话语语用学强调话语意义是通过回应获得的。“言语行为语用学解释的是某个话语是如何根据其意义而得到回应的;会话分析方式解释的则是话语意义是如何通过回应获得的(Bilmes 1986:132)”,话语语用学认为,意义是在言谈序列组织中参与者表现出来的相互理解。也就是说,第二个说话人通过其回应来显示他是如何理解第一位说话者话轮中的行为的;而第二个说话人的话轮又为第一位说话者提供了认可或修正对方理解的机会(Kasper 2006:296),这样的意义观显然带有社会建构论色彩。又如,话语语用学认为,语境既不存在于客观社会结构外部,也不在参与者主观感知内部,而是互动-内部语境。因此,话语语用学不仅关注会话的序列结构,还考虑会话的时间结构(如延迟、重复、打断等)。每个序列中当前的行动都为某一后续行动提供了最直接的语境(Kasper 2006)。显然,这样的语境观也带有社会建构论色彩。话语语用学关注自然发生的、“互动中的言谈”,强调分析交际者之间的互动,包括话语的相互回应以及对交际伙伴认知、心理等的感知,为我们研究交际者在具体交际事件中展示的语用能力情况提供了方法论指导。我们可以:(1)聚焦完整交际实例,以整个交际事件而非单一行为为分析对象;(2)采用当今语用学研究中较多使用的定性分析法(孙莉2014),考察交际目标、意义、身份关系、礼貌建构的整体、前后一致性;(3)关注交际者的元语用意识及其带来的影响。

4结语

语用能力理论建设是语用学的一个重要课题,2008年国内学界曾在华东师范大学举行了“全国首届语用能力与发展高层论坛”,第十三届全国语用学研讨会再次将语用能力问题研究作为大会主题,可见学界对该问题的密切、深切关注。本文首先剖析了现有语用能力研究的语用学理论基础,指出相关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一些带有本质主义色彩的语用学观念的影响。笔者引入社会建构论的理论视角,概述了近年来国际语用学界关于言语交际的一些带有社会建构论色彩的研究成果,然后陈述了相关研究对于言语交际的一些新认识,最后提出了基于社会建构论的语用能力模块。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提出的基于建构论的语用能力观并非要取代现有语用能力观,而是作为一种补充,是互补关系。社会建构论强调知识的相对性、建构性,重视认识中的主观能动性,这相对本质主义和客观主义而言是一种进步。不过,物极必反,过于强调相对性也会导致认识上的相对主义甚至怀疑论(叶浩生2007)。因而,在发展基于社会建构论的语用能力观时,我们需要充分意识到该社会建构观自身的不足,以免对现有的语用能力观矫枉过正。

本文来源:《外语研究》2014年第6期。本文已获得原作者授权。作者简介:陈新仁,1967年出生,江苏盐城人,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大学外国语言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语用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英语教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话语研究会副会长,East Asian Pragmatics及《外国语文研究》主编。发表论文120余篇,主编、参编30余部教材、教辅或词典,独著、合著11部,入选2008年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2011年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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