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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300万豪宅被政府告了 屋主夫妇被要求拆毁 原因是......

2017-10-27 温哥华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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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中文网www.cbeiji.com 讯)  西温哥华一对夫妇日前自己翻建了一栋市值近300万的大豪宅。但好景不长,市政府把他俩告上了法庭,投诉他们违章翻建,并要求法庭勒令他们在60天内把房子拆了,否则就要强拆。


据CTV News报道,西温哥华地区政府正在督促一对夫妻拆掉他们建好的,价值300万加元的房屋,因为这套房屋没有获得当地政府的许可,也没有通过强制性的检验。


这套房子在2014年就没能通过检验,因为房子太大了。大温哥华住宅建筑商协会(Greater Vancouver Homebuilders Association)的首席执行官鲍勃•德威(Bob De Wit)认为这对夫妻可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生米煮成熟饭,政府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


上周,西温哥华市政府向BC省高等法庭递交了一份请愿书,希望法庭强制Garrow夫妇在60天之内,拆掉他们在西温区(West Vancouver Distinct)733 20th Street违章搭盖起来的一栋新屋。


政府在法庭文件中提到,这对夫妇违反了市政府的区域规划条例和建筑条例,在没有获得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把原先的房屋结构整个拆除,还盖了一栋不符合区域发展计划的新房子。


事件回顾:

2013年10月30日,Philip Garrow向政府申请重新装修他的房子,并加盖一个车库,当时这个房子只有一层楼。


第二年,政府接到有人投诉,称在政府还没审核完装修房屋申请的情况下,这套房子的施工已经开始了,而且原来的一整栋房子几乎都被拆掉了。


2014年2月27日,政府发布装修许可,但只允许重新装修房子的内部和加盖一个车库。政府说并没有授权把原先的房屋整栋拆除或改动原先房屋的地基。


政府请愿拆房

据政府提交的请愿书显示,政府工程师曾到房屋进行检查,发现原先房子的结构已经被至少拆掉了75%,原先的地基也都被移走了。而且政府并没有批准拆除原来的房子,新建起来的房屋结构也没有通过政府的审批。


政府向法庭申诉,如果屋主没能在60天内拆掉违章搭建的新屋,希望法庭能允许政府出面强行拆除,拆除费用将由屋主承担或直接加到屋主的物业税中征收。


政府还表示,附近还有一些建筑也是违章搭盖,政府希望法庭出台禁令,要求在这栋房子被拆除前,任何人不能住在里面,并要求Garrow夫妇在没有获得允许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有关房屋改造的活动。


屋主回应

Philip Garrow表示,新盖的房子是符合法律程序的,而且在2014年获得了政府的许可。他说,当房子在盖的时候,工程师们都签字认可了,而且房子符合安全规定。他们准备也向法庭发起请愿,申诉房屋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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