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瑜真、简皓瑜】葛超智看台湾回归中国
本文作者為葛超智(GeorgeH. Kerr),二二八事件期间担任美国驻台副领事的葛超智,编译為张瑜真(远望杂志编辑)、简皓瑜(致理科技大学通识中心讲师)。此文刊载于《远望》2卷12期、3卷1期(2016年12、2017年1月号;总339、340期)。
本刊于今(2016)年10、11月号,连载了〈葛超智眼中的「边境之岛」──台湾〉一文,从中可窥见这位被"台独"捧成「用一生关注台湾的美国人」葛超智(GeorgeHenry Kerr),在二战末期已经预见,美国可从日本对台殖民半世纪所留下的复杂难题中,找到染指台湾之机。
葛超智(George Henry Kerr)
葛超智曾经留学日本,日据时期的1937-1940年来台教英文;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他以台湾通的身分毛遂自荐,任职于美国战争部军事情报总部,辗转派往美国海军军政学校工作,成立并领导台湾研究小组,训练将来占领台湾时的美国军政治理人员。1945年战后,时任哥伦比亚大学内海军军政学校讲师及研究员的葛超智再度回到台湾,先后以助理海军随员、外交官的身分,继续进行情报工作,为美国利益服务。
本期我们接着译介葛超智在1947年10月15日发表于《远东研究》(16卷18期)的〈台湾回归中国〉(Formosa's Return to China)一文。此文发表时,台湾光复已经两年,而距离他曾主动介入并煽动的二二八事件也已半年有余。文中,葛极尽文笔之能事,刻画大陆来台人士对台湾社会及民生的破坏,尤其是政府官员的道德与能力问题严重,藉以合理化二二八事件的发生、甚至台民仇华情绪的发展。他写道(編按:蓝底字皆翻译自葛超智原文):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时,台湾人很敬重蒋介石委员长为中国的元首,也崇敬孙中山,相信三民主义将会带给受到日本控制并脱离祖国已经五十年的台湾一个和平与民主的时代。相较于中国,台湾人享有在中国大陆难以望其项背的高生活水平以及经济组织;他们绝大多数不是身为汉人就是汉人后裔,心中都渴望参与战后中国的建设。简言之,台湾是中国战后最富饶的战利品。
蒋委员长派来管理台湾岛的陈仪将军于1945年10月抵达台湾,此后才数周内(按:此为葛的说法),台湾人民就已开始说着「狗去猪来」。而陈仪将军管理了18个月后,台湾的经济濒临崩溃,逾万名台湾人被杀或失踪(按:此系葛的版本),岛上的人民起来反叛并且心生怨恨。陈仪将军是国民党内所谓「自由派」的政学系之一员(按:国民党在蒋介石领导下有三个亲信派系:其一,国民党军校系统的「黄埔系」,由出身黄埔军校者所组成,又称为「复兴系」;他们称蒋介石为「校长」。其二,国民党党务系统的「CC系」。北伐期间蒋介石把国民党的组织部交给陈果夫,陈果夫、陈立夫兄弟从此长期掌握国民党的组织部。所以,一说CC即指二陈;另一说,CC系指二陈成立〔党的〕「中央俱乐部」Central Club所纳入的自己派系。CC系称蒋介石为「总裁」。其三,组织相对松散、思想相对自由化的「政学系」,他们是蒋介石身边学术或政治地位较高的学者或政客,与蒋介石属于平辈、朋友关系,称蒋介石为「委员长」或「蒋主席」;王世杰、陈仪、雷震等人属之。以上三系统之间,彼此互不统属并相互竞争),其来台后的所作所为,已超越他于1934-1941年任职福建省主席时进行经济破坏与流血迫害的纪录。(按:1937年福建省政府迁往永安,当时许多左派知识分子随之集中到永安,参与陈仪抗战。时任福建省主席的陈仪如果曾犯葛所指称的恶政暴行,不可能出现这番情景。永安也是台湾人辗转进入大陆参加抗日的两个重镇之一,另一则是李友邦领导台湾义勇队所在的浙江金华。因此,葛所言,恐怕是何患无词的莫须有。)然而1947年4月蒋介石委员长将陈仪从台湾召回,并不意味着对其正式贬黜(按:葛是指,陈仪被召回后,即转任浙江省省主席,显非受惩罚)。此外,就像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UNRRA)一位官员所说的,在陈仪主政时,台湾的问题已严重到不是如何重建的问题,而是亟需解民于倒悬和内战隐伏的问题了。
围绕在台湾行政长官陈仪身边的,是由各处处长(原为接收委员会各专门委员)形成的所谓他的「小内阁」。这其中尤为关键的人员,则是工矿处、财政处、民政处以及交通处处长们。这些人无可否认很能干,他们都曾在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得势时期,受训于法国或德国。他们鄙视台湾汉人(按:即「本省人」),对西方人亲切友善,讲话花言巧语,谈起三民主义则满是言不由衷。
陈仪及其同僚重组了所有的日资企业。独立或个别的企业单位,如私人工厂、商店、或农场,被转化为各中心公司的分支。举例来说,每间独立的造纸厂都变成台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每家制糖公司都变成台湾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然后这些专卖公司本身,又被置于其上层的统筹公司或企业集团的绝对管控当中。(按:即,由行政院资源委员会、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或二者合组之日产接管部门管控单位*,如台湾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农林股份有限公司。查,1947年1月5日,行政长官公署制定《台湾省公营事业组织通则》,凡本省各种公营事业均依公司法组织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公司;计属于工矿类者有12公司,属于农林类者有5公司,应分别组合为工矿及农林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尚有交通、专卖、保险、书局、医药等股份有限公司;同月成立台湾樟脑公司,隶属于专卖局**。)这些管控人员的亲友,随之变成其经理、主任、主管、审计员,领取薪资、红利以及「殖民地津贴」。(按:战后派往各地办理接收并调任当地服务者,政府都立有津贴给付标准***;对大陆地区而言,台湾、东北由于被视为偏远地区,而且另有金融及货币发行系统,故当时派驻台湾的公务员都享有额外津贴。葛超智一方面认为台湾战后是回归祖国,一方面又矛盾地扭曲或戏称该津贴为「殖民地津贴」,可见葛系基于美国利益,为美国染指台湾预留正当性,刻意将所有进入台湾的政权一概视为殖民政权。)于是,资本资产只要是能挪用或能卖掉的,就开始消失不见了。行政措施上,只要可以,就会让政府补贴流入自己青睐的公司。为了让位给大陆来的无能亲友,便将日人经营管理下训练有素的台湾人解雇的事情,变得司空见惯。有些公司在日本投降后并未恢复运作,在新的管理之下只管混日子,而职工照领干薪。其他公司,如果只营运部分时段的,则尽可能地运作下去,直到政府无法再发放足够的补贴为止。剩下某些极少数的公司,获利也仅是差堪维持而已。
*见《政府接收台湾史料汇编(上册)》,1990,国史馆编,p.194。
**资料来源:行政院农委会林务局网页http://subject.forest.gov.tw/web/publication/main_01-3-1.htm(2016/11/25浏览)。
***见《政府接收台湾史料汇编(上册)》p.128-129。
依据1945年9月20日国民政府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于同年9月28日接收台湾的「前进指挥所」在重庆成立,由葛敬恩出任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兼「前进指挥所」主任、范诵尧出任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副参谋长兼「前进指挥所」副主任,二人并受任分别指派行政长官公署其他专员、及警备总司令部其他参谋人选。
(资料来源:台湾警备总司令部编印《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事接收总报告书》,台北,1946,页3-6;转引自郑梓《战后台湾的接收与重建》,1994,新化图书有限公司,页65-68)
企业集团的结构
企业集团结构最顶端的那群人,彼此不吝在供应品、津贴、处所、交通以及外汇许可方面互相照顾。
工矿处处长下辖由12家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按:台湾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并享有20亿台币的政府津贴。这个企业集团包括以下公司,每家公司的名称都冠有「台湾」二字:铁工制品(台湾铁工制造有限公司)、钢铁机械(轴承和锅炉)(台湾钢铁机械有限公司)、化学制品(台湾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印刷及其周边(台湾印刷纸业有限公司)、电工业(台湾电工业有限公司)、营建工程(台湾工程有限公司)、玻璃(台湾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工矿制品(台湾工矿器材有限公司)、煤矿(台湾煤矿有限公司)、窑瓦业(台湾窑业有限公司)、纺织(台湾纺织有限公司),以及油脂(台湾油脂工业有限公司)。(按:原皆以分公司为名,如,台湾工矿股份有限公司玻璃分公司。查,1947年春台湾工矿股份有限公司12家分公司改名公文中,另有台湾橡胶有限公司,但无台湾铁工制造有限公司,后者应归台湾钢铁机械有限公司所辖,属不同层级*。)
*资料来源:台湾工矿股份有限公司(民国36年02月27日~民国36年05月23日)。[案名:工矿-各公司改称案]。《数字典藏与数字学习联合目录》。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a/bc/63.html(2016/11/26浏览)。
农林处长管辖的企业集团(按:台湾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以下公司,每家名称亦皆都由「台湾」开始:农产品(台湾农产有限公司)、水产品(台湾水产有限公司)、畜产品(台湾畜产有限公司)、茶(台湾茶业有限公司)、菠萝(台湾菠萝有限公司),还有木材(按:确曾存在林产分公司筹备委员会及林产管理委员会,但公司未及成立,即因1946年5月中旬行政长官公署改制为省政府而计划撤销*)。
*资料来源:行政院农委会林务局网页http://subject.forest.gov.tw/web/publication/main_01-3-1.htm(2016/11/27浏览)。
交通处长控管的企业集团,则包含汽车、港务、货运仓储(台湾通运公司)、客运输旅(海运方面为台湾航业有限公司)、铁路公司(台湾省铁路货物搬运公司),而铁路公司辖下包含的是先前的私营铁道和重要的轻便铁道,而不包括主要的省政府铁道;省府所属铁路另由一个特别委员会(即,铁路管理委员会)营运。(按:查,「交通处长控管的企业集团」应该始终未正式成立,其他除台湾通运公司、台湾航业有限公司、台湾省铁路货物搬运公司之外,则都仍由交通处各公务部门直辖,如港务归基隆高雄港务局、航务归航务管理局、陆运的客运输旅归公务局以及前述之铁路管理委员会、邮电归台湾邮电管理局等等。*)
*参见1946年《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施政报告》、1947年《台湾省各机关职员通讯簿》,1948年《台湾省政府交通处主管事项概况》,国家图书馆网站http://memory.ncl.edu.tw/tm_cgi/hypage.cgi(2016/11/27浏览)。
每一个处长掌控着自己行政领域内的权限力和特权。个别的台湾人,像是私营制造业者、店主、农业经营者、专 46 34245 46 15989 0 0 1518 0 0:00:22 0:00:10 0:00:12 2844业人士,从事任何经营活动都需要取得许可。尽管依法或许不需付费,但若是付钱给一名或多名负责申请及审批许可的相关官员,即可能避免「倒霉的延迟」。货物的运输、仓储,国内交易合法化,和处理信用贷款等等,都需要取得许可。因此,政府接收后的一年之间,中产阶级台湾人几乎濒临破产。
源于解雇以及公司关闭而造成的失业率,又因为超过十万人从海外返台(按:主要是台籍日本兵)而更为加剧。此外,随着第一波政府官员来台的,第二波就是其亲友,他们来台寻求原本由台湾人所担任的工作;随后的第三波,则是来自上海贫民窟的那些残病又不识字的苦力。(按:贫民如何有能力买船票渡海来台?而在当时台湾劳力并不匮乏的情况下,谁又可能花钱投资残病者远从上海来台湾工作?可见葛超智这段叙述完全不合理。)海关及检疫关卡在行贿之后形同虚设。于是1946年鼠疫和霍乱爆发,而这是30年来它们第一次在台湾出现。
战后台湾重建之行政体系简表
(资料来源:张瑞成编《光复台湾之筹划与受降接收》,1990,国民党党史会,页287-288。)
商人的政府
从中国来台的外省人不理会「重建」、「生产」这些字眼的含意,耽溺于从买卖中赚取超额利润的渴望。这个政府就是商人,不是行政管理者。日本投降之际,有58%的贷款余额(未结清的贷款)运用在工业方面,而仅仅20%投入于商业。但到了1946年11月,贷款余额窜升至52亿台币左右,几乎是1945年11月的两倍。然而,不到1947年1月,投入工业的贷款已降至全部的26%,商业贷款则占了48%。贷款的重点已从生产彻底转变为买卖了。而台湾人不管是要投资工业或商业都无法借到钱,除非有来自大陆的人参与其间。
各式各样的商品在「特殊情况」下被运出台湾的事情,层出不穷。其中最恶名昭彰的例子,就是:台湾有50万吨的糖,日本人一投降,立即就在时任行政院院长宋子文的一声命令下被运出了台湾;那50万吨的糖,代表着战后台湾当下营运上亟需的主要资本资产。(按:蔗糖系可立即换钱的经济作物。但此处葛所称的「50万吨的糖」,实为15万吨的敌糖,日本遗留台湾而被接收,归中央所有。后,台糖公司奉令运至上海销售,所得糖款依法尽归国库,引起台湾民怨。228事件发生后,经白崇禧建议,所得一半分拨台糖公司。*这里葛超智不但夸大为50万吨,并透过文脉,引导读者判断此系私相授受。)
*见程玉凤〈光复初期台糖的销售问题──十五万吨敌糖的来龙去脉(1945-1947)〉,《国史馆馆刊》第21期(2009年9月),页47-94。此外,一般流传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以这15万吨糖向中央政府交换,以阻止法币在台发行的看法;经将时间交叉比对,则可知此事纯属以讹传讹。
最寻常的例子,则是从无人看管的房舍,以及入夜后从街道上的排水管上,拆下照明器具、门把、水表来出口。(按:葛藉此一方面表示大陆人都是强盗小偷,一方面显示台湾的生活及物质水平远优于大陆。但事实是,当时大陆有些地方,如上海,就比台湾富裕。)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UNRRA在台发配的供应物资,对大陆来台的人来说,也证明是有利可图的。(其在华机构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CNRRA的主任〔按:郑南渭〕,曾担任陈仪私人秘书将近20年。)外国观察者推估,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以及台湾省政府,把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所捐赠的肥料,全部拿去贩卖获利了。同样地,当位于台湾西海岸之外、台湾省政府下辖的澎湖群岛发生饥荒为人所知时,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集结了供应品,并用小船跨越25英哩的海域运送来台。这些补给品必须通过特定的检查机构;然而,根据可靠消息报导,从检查到发证或许可,每个机构都会从中剥削一部分下来。这些机构包括:台南海事警察、台南运河安平海关、安平检查站、安平海关、安平海事警察,还有澎湖海事警察、澎湖海关、澎湖税捐处、澎湖警察局、澎湖海军基地指挥部。在澎湖政府关键位置任职的一个秘书,上任两周后,就能够把15万台币的存款运回家。(按:即,不但无须本钱拿去卖,而且卖的还是外国人跨海远来的救济品。葛藉此刻画中国公职人员不但贪狠、穷凶恶极,而且人人皆是豺狼,全无良心。)
操纵金钱
除了藉由操控救灾物资来获利,政府官员也透过黑市活动、操控印钞,以及直接从上海取得新钞来致富。譬如,1946年5月在台币新钞发行的第一天,就有一个大陆人走进发行银行──台湾银行,要开立一个新账户。然而他所拥有的币值竟高达数百万,超过了首日的发行量。他解释说,他曾在报上看到公告,说台币新钞会在那天发行,所以他就想在当天开立新账户,存放前些时候前行政院长的一位朋友在上海给他的新钞。(次年〔1947年〕3月的暴动期间,一名高官的家被洗劫,就发现有一大批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UNRRA)的物资,以及一箱箱的新钞。)(按:新台币的前身,即俗称「台币」、「旧台币」的「台币兑换券」,系台湾光复后为便于新旧币制衔接而设的过渡性货币,故名。战后,由于大陆地区通膨严重,加上日据时期台湾已建有独立运行的货币发行系统,为免台湾经济受到战后大陆法币恶性通膨牵累,中央政府同意陈仪之建议,由台湾银行发行台币并限台湾本地使用。台币系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决定图样、面额,然后委由央行中央印制厂上海厂印制,再分批运抵台银,以确保公权力的正确使用。台币首次于1946年5月22日开始在台发行,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发行的台湾银行券以1:1的兑换率换取台银发行的台币。另,当时宋子文任行政院院长,所谓的前行政院院长,应是指孔祥熙。)
在陈仪及其同僚抵台数周后对他们幻想破灭的台湾老一辈的人,此时想起了1894年甲午战争以前,那些中国官员目无法纪且贪腐,而民间生活充满暴力与不安的时日(按:葛超智此处所指,即他在1945年4月于 "Formosa: Island Frontier" 一文中提及的清代台湾「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的现象,他并将该现象归之于清政府的无能,以及来自中国大陆的台湾汉人缺乏纪律。详见本刊去年10、11月号〈葛超智眼中的「边境之岛」─台湾〉对该文的中文译介)。年轻一代的台湾人,则不甘于被当作二等公民对待,他们觉得现在只是把能干、有效率的日本统治者,换成来自中国大陆却比较无能的新主子而已。他们也难掩对大多数外省人的鄙夷,因为这些外省人显然非常不习惯台湾经过日本统治所培养出来的那种高度组织化的生活。
从大陆征召来台的农民兵,偷取或强占人家的脚踏车,但又不会骑,只好扛在背上走;中国陆军的通讯单位,硬是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跨越轨道架设一条电缆线;处长们也对台湾一般普通农民的「机械化」程度感到惊讶;在大学的军训课上,台湾学生从队列里嘲弄地喊着,给无能的军训教官提供意见,而这些教官却也是中国陆军的军官。(按:葛意指经过日据统治的台湾人,其程度甚至比大陆来的中国陆军军官要高。)总之,不到1946年1月,在台美军顾问团(the American Army’s Formosa Advisory Group)成员即一直预测,会有反陈仪的严重变乱要发生。(按:从未出现过以AmericanArmy’sFormosa Advisory Group命名的团体,此系葛氏错误。名称应是「台湾联络组」FormosaLiaison Group 。*)
*见苏瑶崇〈论战后(1945-1947)中美共同军事占领台湾的事实与问题〉,《台湾史研究》第23卷第3期。
站在外省人的立场来看,我们也许可以说,相较于大部分新来的外省人在大陆所知的事物、或曾经一起共事的人来说,经过日本统治的台湾人其水平实在是太高了,以至于外省人无法认识到自己的愚蠢,也无法理解到台湾的经济正在衰退。此外,台湾此时也确实有些困境。譬如,失去了训练有素的管理人员(日本人),对外市场从日本转变为中国或海外,货币兑换问题迟迟未解,以前原本使用的原物料管道中断了。然而,造成台湾离心离德的主因,还在于工厂设备和生产资本被拔走,为了打点一大群投机客而造成财富流失,解雇或不聘用有能力且训练有素的台湾人,以及用人唯亲搞裙带关系。
法院与行政部门的对立
尽管政府部门使劲去箝制国民参政会的言论,而国民参政会主要由台湾的保守分子以及领导菁英所组成,然而1946年5月,其成员仍严厉抨击了行政部门, 12月并又发生一次。12月,国民参政会刊布证据说,5月所揭发的滥权事件不但未被纠正,反而更加恶化。这让来台的政府官员颜面尽失,于是外省人对台湾就更加严厉无情了。
斗争一方面在法院与检察官之间发展起来,一方面在法院与行政部门之间产生。本省法律人已先进驻法院,因为日据时代的训练使其能够在法律词汇尚未从日文转译为中文的法律体系下执行工作。然而,警察则独立于法院之外,由大陆来的行政官员所掌控。
从一开始,这场斗争就是无望的。民政处长掌控着一般民政警察和秘密警察。工矿处长、农林处长、铁路局长、交通处长以及专卖局长,各都有自己控制的独立武装警察组织,它们自行运作,尽管或常彼此对立但互不统属。此外也有正规宪兵,各宪兵队之间相互对立;并有新来的戴笠所领导的恐怖特工。现在就像昔日的日本警察暴政一样坏,但过去也从未像现在这样邪恶,因为现在每个战后体制下的警察单位,都决心要分杯羹,并且要扩大自己勒索、讹诈、贿赂以及压榨的领域。一个有财或者有名的台湾人一旦被某个单位成功地剥削了,其他单位会随即跟进。不到1946年年底,显然法院就已经输了。
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警察的行为。有某位从大陆来台前就已恶名昭彰的警察,痛打了一名台湾人,因为这人拒绝向他行贿或受他勒索。于是这名台湾人就把警察告上了法院。地方法院审判长下令提该名警察审讯,并派法院执法员(Courtaides)前去逮捕。结果这些执法员,约有十人上下,被请去地方的警察总局喝杯茶。然后一进门,他们就被殴、被抢,其中一人被杀,另有一人受伤;不顾公众抗议、官方命令,他们全被囚禁了好几天。该名警官最终被判监禁,但那位审判长,本省人,也遭到调职。后来,陈仪因为当时岛上来了五万名配备精良的军队而感到比较安心了,该名警察即被释放,审判长被捕并且估计遭到杀害了,而与此案相关的其他人则消失不见。
台湾人一直坚决地、并且常常是冒着很大风险地坚持主张其法律权利。台湾的报章也对陈仪政府抱以批评。对客观的观察者来说,这些被外省人鄙视的「殖民地居民」竟然坚持主张自己在法律之前拥有的权益,显然让外省人感到很惊讶与挫折。台湾人既不像那些他们在大陆习惯剥削的、温驯且不识字的农民或苦力。台湾人也不那么受利诱或威胁所动摇,他们拒绝欣然地付「保护费」,而随时乐意去揭发政府的渎职行为。
随着每个月不断因为贪渎曝光而遭到新的羞辱,而且是遭到陈仪曾经公开指为「落后」或「政治上发展迟缓」的人民所羞辱,陈仪及其处长们就越发与全台湾人公开敌对起来。而在1946年10月蒋总司令与宋美龄夫人访台之后,台湾人民与政府当局的隔阂又明显扩大了,因为那次访台是如此精心地安排,以至于我们应该假定,蒋总司令与台湾人民双方都无法对彼此的真实情况获得精确的了解。
禁止示威
整个1946年的后期,台湾本省保守派领袖一直都受到强大压力,希望他们参加一些反陈仪的群众示威,因为群众示威会强而有力地让蒋总司令和世界注意到陈仪政府的贪腐。然而,这些领导菁英坚定地拒绝去容忍暴力。其中一位领导人就是王添灯。王添灯曾任报社社长,是台湾省茶业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他公开批评陈仪,并曾因为揭发警察收贿,被以「破坏政府公信力」为由遭到逮捕,此后便被禁止继续担任报社社长。王添灯拒绝领导示威抗议,因为他认为新的中华民国宪法会赋予台湾人足够的权力,来肃清最最糟糕的警察滥权。不过,1947年1月10日陈仪却公布说,虽然新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将于1947年底在大陆生效,但是台湾人由于政治上发展得太过迟缓,所以1950年以前无法全面享受其带来的好处。这让台湾人惊讶而愤怒。
三周后,陈仪政府针对某些类别的日人在台不动产,公布了相关的贩卖与分配政策;这些不动产主要是商店和住所,而早在日人离台后,就已有低收入的台湾人搬进去住了。但在陈仪这个政策下,台湾人相信,没有什么台湾人能具备购买的财势,而人不在台的大陆地主会取得其所有权。整个台湾首府于是低声流布着不满。台湾人已经看到,尽管人们抗议说,一开始就是日本人从台湾人手里夺取这些财产的,然而月复一月地,前日本人遗留的财产还是交到了外省人手中。地方父老原本还期待,他们至少能有同样的竞争机会来收复过去持续50年的损失。
中国的弱点于美国有利
不到1947年2月中旬,中国的经济危机预示了中国经济结构即将面临总崩溃。从中,台湾的贪官看到了一个开展新的取财之道的机会,只要南京政府太忙或是衰弱到无力干预台湾。于是一些列令人傻眼的新规则与新规定公布了,藉此,每个经济活动就会集中在陈仪的处长们手里,从而让他们得以掌控到船只进出台湾、岛内物资运送、以及主要商业交易的每个动静。几天后,显然中国经济看来还不致那么快崩溃,那些新规则与新规定就又被废除或是修改了。然而,它们却已全然揭露了陈仪想要打造的经济新局,即使不是在法律条文上,在事实上台湾人也会被剥夺掉自由营业的权利。
1947年2月(按:指二二八事件)让650万的台湾人感觉到,比起之前的日据50年期间,目前的处境更是在无限地恶化下去。日据时期尽管日子很严峻,但是日本人起码带来了安定与秩序,扩展了经济机会,也提升了生活水平。而那所谓的「从殖民地解放」与回归中国,反倒已经把台湾人带到了造反的边缘。
综观全文,我们不难发现以下几点:
1. 引证不实:譬如有关于敌糖的叙述,上海贫病苦力来台抢食等等,都显现葛超智意图丑化中国来台接收官员的形象而不惜歪曲事实、穿凿附会、颠倒逻辑。文中其他已知错误,在此不再一一举证。但此外其他还有多少类似之事,我们不知道。然而如果我们注意到其作为美国情报人员的身分,就不以为怪了。
2. 引证可信度模糊:除了上述之外,我们也会发现葛氏常常利用自己在二二八事件前后正身处台湾的优势,做为支撑其所有「证言」的基础,然后利用美国新闻媒体及出版放大宣传效果。然而,我们几乎看不到有关于人事时地物等的具体或完整的信息。此外,动辄出现而更为间接的「根据可靠消息报导」、「有消息指出」等等,我们更无从知晓其可信度。但是今天,他的文字记录较诸当时混乱的台湾及派系分立的大陆媒体更为系统而完整地留了下来。这一点我们不能不当心。然而如果我们注意到他曾(作为美国的情报人员)积极介入二二八事件,则阅读这些「证言」时,自当谨慎以对。
3. 刻意忽略大环境:首先,当时台民对于台湾乱象的归因,显然还因为认同问题的介入而更形复杂。然而,我们与其讨论「认同」,不如多体会当时「认异」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于当年大多数成长于日据台湾的台湾人、尤其是被卷入日本对外「圣战」的「皇民」、「皇军」而言,对立于中国的心态已成深入骨髓的习惯。接收一出问题,台民轻易即归因于「中国/中国人」的问题,就完全可以预期。此外,日本天皇已经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日本还趁接收前的空档对台大量输入纸钞买空卖空,才是引爆战后台湾通膨的导火线,却被忽略了。而台湾相对于大陆地区、相对于世界其他战后有待重建之地的比较,以及台湾的外环境、中国的外环境,当然也被忽略。
凡此种种,为美国利益服务而意在丑化中国的葛氏,当然不会重视。
4. 群分,接着一竿子打翻一群人:葛氏惯于将人先以群分,然后定性。譬如,无视于国民党内部派系纷陈、信念各殊而彼此竞争的事实,而将陈仪政府一概视为嗜血不做事的贪官,就是一显而易见的例子。
从本刊于前面几期译介的葛文一路看下来,我们不难看到一个轨迹,即:美国优于日本,日本优于中国;垫底的中国,则台湾优于大陆,台民优于中国政府,尤其是受过殖民国家「先进性」教育的台民。总之,在葛氏笔下,台湾及台民活该受控于美国就是了。这是不是有点熟悉呢?对了,就是他于本文末段明明白白写着的:「中国的弱点于美国有利」。而美国要的,正是把这个「造反的边缘」向前再推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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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號│3卷2期(總34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