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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家协会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实验艺术、数字艺术与动画展区征集开启!



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

实验艺术、数字艺术与动画展区


展览地点:上海

展出作品数量:350件

2024年4月10日初评收件截止

(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8楼
美协全国美展会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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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收件人、电话,详见《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展区初评收件信息表》,投稿均采用函件方式,务必填写《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展区面向全国直接征稿。作者需先提供作品图片及电子文件参加初评。初评入围者接到通知后按送件要求邮寄原作,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图片及电子文件不退。



实验艺术

含装置类、新媒体类、架上类以及其他类



初评图片及文件提供要求

装置类

需提交作品图片6-8张,A4尺寸彩色打印,能够完整体现作品形态和局部细节。

注明作品具体标题、尺寸、重量、材质及体量。

配有明确、详细的安装计划和相应安装图纸。

以上信息请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保存于U盘中,并在U盘上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如有关于作品的视频,可一并保存于U盘中,U盘需能在Windows电脑上识别。视频文件需提交MP4、MOV两种格式。

送选资料(纸质版)及U盘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新媒体类

需提交 6-8张作品图片,A4尺寸彩色打印,能够完整体现作品形态和局部细节。

涉及声、光、电、AR、VR等元素和相关设备的作品,需提交具体的用电设备名称、型号、用电量,空间条件等说明,并附详细的安装计划与展示图纸。

涉及影像的作品需提供10张以上静帧截图电子文件及打印稿,要求统一使用A4彩色打印纸打印,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相应播放设备类型及参数、页数。影像类作品应提供展出作品原文件,并保存为MOV和MP4H.264两种格式的电子文件,并将文件存储在一个U盘中,U盘需能在Windows电脑上识别,在U盘上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

互动类作品可提供纪录视频呈现作品的完整信息,视频文件提交要求与影像类作品相同。

作品及设备不能存在火灾、易燃、易爆等安全隐患。

送选资料(纸质版)及U盘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架上类

需提交3-4张作品图片,A4尺寸彩色打印,能够完整体现作品形态和局部细节。

作品具体标题、尺寸、重量、材质及体量。

配有明确、详细的安装计划和相应安装图纸。

以上信息请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保存于U盘中,并在U盘上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如有关于作品的视频,可一并保存于U盘中,U盘需能在Windows电脑上识别。

送选资料(纸质版)及U盘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其他类

其他类型作品请根据作品实际状况,参照以上类型要求,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作品资料信息。

送选资料(纸质版)及U盘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作品要求

每位作者需以函报形式提交材料(纸质和电子文件均需要提供),提交《作品登记表》及个人艺术简历、个人工作照。按照作品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作品标题、创作时间、尺寸、材质、器材、体积、重量等准确的作品信息,并提供400字以内的作品阐释。

组委会根据场馆实际情况和展出需求,有权要求作者调整作品展出方式。

作者接到通知后邮寄原作,作品包装、往返运输与运输保险等费用由作者本人自理。要求包装箱坚固,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便于运输,并粘贴好《作品登记表》。

作者需自行组织团队在规定时间内按场馆及组委会要求实施布展与撤展,展品状态应与经组委会同意后的展出方案相吻合。安装和布展、撤展费用由作者自理。自行组织的布、撤展团队应提前准备,并接收展区的统一管理。



数字艺术

类别包括但不限于:CG绘画、数字影像、

交互艺术、混合现实(AR,VR,MR)、生成艺术/人工智能艺术/AIGC等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作品。



初评图片及文件提供要求

纯二维静态作品:每组提供图片1-5张(每组系列作品不超过5张),文件格式为TIFF或JPG,文件大小在10M-80M之间,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像素尺寸宽度不低于3840p,高度不低于2160p。

实体三维静态作品:每件应提供不同视角的图片3-5张(格式参考平面类作品要求),组装作品要有清楚明了的安装图和安装技术要求说明。如需另附视频,具体格式参照动态、交互类作品要求。

动态、交互作品:视频类文件格式为MP4。MP4分辨率不低于1080p(或图像精度不低于2K),时长2-10分钟。文件格式采用H.264压缩编码标准,像素尺寸长边不低于1920p,短边不低于1080p。音频文件44.1kHz,16bit,mp3编码。(数字交互、交互装置、VR、AR、MR、全息等交互影像作品应为360度全景视频,像素尺寸宽度不低于3840p,高度不低于2160p,并进行相关技术说明;若作品为实时演算生成,请提交编译完成的可执行程序.exe)

送选电子文件以U盘存储后,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初评不接受以实物、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的文件。


相关要求

组委会根据场馆实际情况和展出需求,有权要求作者调整作品展出方式。

作者接到通知后邮寄原作,作品包装、往返运输与运输保险等费用由作者本人自理。要求包装箱坚固,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便于运输,并粘贴好《作品登记表》。

作者需自行组织团队在规定时间内按场馆及组委会要求实施布展与撤展,展品状态应与经组委会同意后的展出方案相吻合。安装和布展、撤展费用由作者自理。自行组织的布、撤展团队应提前报备,并接受展区的统一管理。


动画

含动画电影、系列动画、动画短片



初评文件提供要求

送选作品须注明分钟数。提供故事梗概,要求200字以内。

提供8-10页动画作品的电子文件(概念设计稿、分镜稿或静帧截图)(JPG格式,像素精度300dpi)。

投稿视频文件须为MP4或MOV格式,编码为H.264或ProRes422。分辨率为1920 X1080或1280X720,文件大小不超过1GB。作品文件中不得出现片头及片尾字幕,不得在画面中出现水印。

15秒作品预告片(MOV或MP4格式)。

送选电子文件以U盘存储后,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初评不接受以实物、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的文件。



收件信息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8楼

美协全国美展会务组


电话:021-52162232





作品征集、投稿须知


凡自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投稿。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评选确定的直送作品直接向相应展区送件参评。

每位作者投稿不能超过2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原则上限投1件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10人。

作者需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如有作品高仿、抄袭、剽窃等情况或发现作者一人多投作品情况,展览组委会有权取消其作品的参评、参展资格。

《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地区)选送作品清单》格式、评选结果等信息请关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

多幅组画作品以1件计算,尺寸的总和应符合单件作品的尺寸规定。重大题材创作、超规格作品,须经作者向所在省(区、市)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申报批准后,由所在省(区、市)第十四届全国美展组委会上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办公室批复后,方可送件参评。

送件作品保险须自行投保,退件作品保险由展区投保。

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710室,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683。



相关链接


【征稿和细则】



 中国美术家协会

《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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