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课 | 资本入乡要设防火墙,不能富了老板、丢了老乡
# 对资本入乡的规范监管,核心是建立一道“防火墙”,防止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
国家发改委:
工商资本入乡要设防火墙
不能富了老板、丢了老乡
来源:澎湃新闻
5月6日,国家发改委就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刘春雨表示,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实际上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
刘春雨表示,工商资本下乡带去的不仅仅是钱,更重要的是带去了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模式以及人才。所以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可以说乡村有需求、资本有动力、发挥作用有空间。有些地方工商资本入乡,可以说是“激活了一片区域、壮大了一个产业、带动了一方农民”,我想这就是很好的效果。
就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可能会面临一些合作机制、利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刘春雨表示在《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下称“《意见》”)里也提出了一些改革的方向。一方面,要优化乡村基层营商环境,强化政策支持、稳定政策预期,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设立必要的防火墙,不能富了老板、丢了老乡,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守住农民权益不受损的底线。
《意见》也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一是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等政策,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经营的农业领域,支持进入乡村生活性服务业。二是要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村集体的合作共赢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并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资本入乡”要带着老乡一块干
作者:乔金亮
来源:经济日报 2019-5-13
内容提要:
工商资本入乡是市场经济行为,要充分体现互利性。因此,资本入乡要带着老乡一块干,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采用合作社、入股分红等方式,包括把政府补贴量化折股到户,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对资本入乡的规范监管,核心是建立一道“防火墙”,防止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近一段时间,关于资本投资农业的消息频频传来,不仅互联网企业养猪、IT企业种水果有新进展,汽车企业、地产企业也加入了务农大军,新一轮资本跨界务农热潮袭来。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有关城乡融合发展的文件,提出要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笔者认为,对工商资本入乡,既要鼓励支持,也要规范引导。
农业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被认为是弱质产业。逐利的资本为何这么热衷进入农业?一方面,农业堪称永不衰退的产业,受经济周期影响相对较少。工商资本寻找资金出路,积极进入有发展潜力和相对安全的农业领域,也是提前布局蓝海市场。另一方面,强农政策力度持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有很大改观,农村投资环境持续向好,投资农业常能享受到补贴。加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农村成为投资热土。
长期以来,农业发展面临着缺资金、技术的难题。工商资本入乡带来的资金、技术、管理、市场等,都是发展农业的良药。很多企业热衷农业,但不再关注传统农业,而是聚焦以高效、品牌为标志的现代农业,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要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促进工商资本入乡,引导其为乡村振兴提供支持。鼓励其进入适合企业化经营的、一家一户农民干不好的领域,比如高效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平台型农产品电商等。
投资农业,社会资本必须有足够的耐心。不可否认,当前涌入农村的工商资本质量参差不齐,目的各异,有些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无论农业产业链的哪个环节,土地对资本的诱惑如影随形。工商资本如果在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进入农业领域,尤其是需要大面积、长时间租赁农村土地的领域,很容易采取“短期行为”,产生消极效应。现实中,一些工商资本流转农民土地后因经营不善“跑路”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存在农地非农化的情况。所以说,工商资本在入乡之前,应在这方面有充分思想准备。
工商资本入乡是市场经济行为,要充分体现互利性。资本逐利无可非议,但也要保证农民能平等地获得发展红利,防止资本对农民的挤出效应。一般来说,相对于工商资本,农民是弱势方。国际经验表明,农业的稳定发展单靠公司农业是不可能的,主要还是靠农民群体。因此,资本入乡要带着老乡一块干,不能搞成资本下乡圈地占资源、老板坐地收钱、农民得不到好处。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采用合作社、入股分红等方式,包括把政府补贴量化折股到户,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农业具有多功能性,除了保供给、保生态,还有保收入、保民生的作用,为农民和农村起到就业缓冲带、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中国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伴随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必然会经历农民减少的过程,但这很漫长。我国未来农业的发展,既不能以农户衰落为代价,又不能简单地排斥企业进入,而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混合型经营,其特点是农民为主、多方参与。
对资本入乡的规范监管,核心是建立一道“防火墙”,防止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要加强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管,对社会资本流转农户土地前,要对其投资动机、资金情况、经营能力等方面作出评估,对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管,防范和化解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